江津心理行为器械采购招标公告
江津心理行为器械采购招标公告
江津心理行为器械采购公告
现对江津心理行为器械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备注 |
江津心理行为器械采购项目 | 907000 | 18000 |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附表 |
自筹资金。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次采购相关工作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6 月 4 日起,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cqspb.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cqspb.gov.cn/)上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和补充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 6 月 4 日至2021年 6 月 25 日)起。
(三)投标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坪坝区沙中路4号<沙坪坝区供电局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投标开始时间:开标时间前半小时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6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2021年 6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一)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
(二)提交方式:(1)为便于各投标人顺利、快捷的缴纳投标保证金,请及时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流程详见: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记专区”栏目中“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须知”;(2)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4时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本项目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本项目保证金账号由母账号和子账号共同组成,账户信息详见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本项目招标公告);(3)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以该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账号、方式、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有效报名,否则其报名无效。
(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发包人函告交易中心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发包人函告交易中心退还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3)中标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5日内,发包人函告交易中心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以及被军队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次公告在军队采购网、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86-********5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
监督人:张老师
电 话:85-********2
地 址:重庆市沙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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