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固体燃料检测样品制备项目采购公告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固体燃料检测样品制备项目采购公告
我院因固体燃料(煤、固体生物质燃料、垃圾燃料等)检测业务的需要,需委托加工单位对我院采集的燃料样品进行前处理:包含破碎、筛分、混合、缩分、干燥等过程,将样品制备成能代表原样特性的燃料分析用试样。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固体燃料检测样品制备项目。
二、项目采购控制价:80000元(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连江实训基地(连江县东湖镇国优路118号)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单位,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持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金属或燃料样品制备经验或业绩(提供服务合同等相关见证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
五、评标方式:报价文件必须符合招标公告第二、四、八条文件要求,以最低价评标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
六、项目质量、工期及相关要求
1、项目要求将我院采集的燃料样品(煤、固体生物质燃料、垃圾燃料等)进行前处理:包含破碎、筛分、混合、缩分、干燥等过程,将样品制备成能代表原样特性的燃料分析用试样。本项目中制备完成的试样质量应符合GB474-2008《煤样的制备方法》、GB/T 28730-2012《固体生物质燃料样品制备方法》、CJ/T 313-2009 《生活垃圾采样和分析方法》等规范要求(附件1-3)。全年预估样品加工量为400个。
2、委托样品交接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连江实训基地(连江县东湖镇国优路118号);委托方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加工方交接时间,加工方接样人应于收到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交接地点进行样品的接收;样品的存放与运输由加工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加工方自行承担。
3、中标加工单位自收到燃料样品后2个工作日内必须按相关制样标准规范或委托方要求的规格要求加工完成试样,逾期一日需扣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试样,委托方不予验收。
七、付款方式及合同时间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每年按实际加工量结算一次。结算时,加工方提交经委托方实施部门确认的工作量及完成情况验收表、《结算申请》(格式由加工方制定)及正式发票(当次全额发票)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加工方支付该次结算实际发生的费用。
2、合同时间:合同履行时间采用两种形式,以其中一种履行完毕,此招标合同即为结束。具体为以下两种形式:
(1)以合同总金额为截点。
(2)以合同签署日之后一年整为时间截点。
注:各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材料费、运输费、人工费、开票税费等相关费用。
八、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三体系认证证书(加盖公章);
4、测试样品制备经验或业绩证明(加盖公章);
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表(报价表格式、项目等应与附件4保持一致,加盖公章)。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17日09: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301室 邮编:350008
联系人:林雨晨??联系电话:****-********
3、监督电话:****-********?联系人:吴依涵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报价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有效投标人必须达到三家(含)以上,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该项目以流标处理。
附件2 GBT 28730-2012固体生物质燃料样品制备方法.pdf
附件3 CJT 313-2009 生活垃圾采样和分析方法.pdf
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监察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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