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计算机中等专业学校教学楼翻新及局部修缮工程

邵阳市计算机中等专业学校教学楼翻新及局部修缮工程

邵阳市计算机中等专业学校教学楼翻新及局部修缮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6月04日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甲方)邵阳市计算机中等专业学校

供应商(全称):(乙方)邵阳市大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鉴于邵阳市计算机中等专业学校教学楼翻新及局部修缮工程(第三次)中标结果公示,邵阳市大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教学楼翻新及局部修缮工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法定供应商,供应商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佘湖山新城38#地块(华商新外滩1#楼)*******号,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玖万贰仟伍佰零捌元整(¥*******.00)元,施工范围: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项目负责人:王文剑,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湘********2979湘建安B(2019)*******;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0】000237,代理编号:SZC-2020-0094,项目编号:2021CG04SZ0228)。项目名称:邵阳市计算机中等专业学校教学楼翻新及局部修缮工程(第三次)的招标文件内容执行。履约担保: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三天内将履约担保打入采购人指定的账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款,就该项目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邵阳市计算机中等专业学校教学楼翻新及局部修缮工程。

1.2工程地点:邵阳市大祥区南门口沙子坡文明路11号。

1.3承包范围:以邵阳市计算机中等专业学校教学楼翻新及局部修缮工程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1.4承包方式:以邵阳市计算机中等专业学校教学楼翻新及局部修缮工程(第三次)中标(成交)金额:*******.00元的价格包干,工程量按招标文件执行。

1.5工程质量:按国家现有施工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

第二条 甲方责任

2.1开工前三天,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二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技术交底。甲方配合乙方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施工场地,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施工场地中所滞留的物件等由乙方采取保护措施。

2.2指派魏申军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相关事宜。

第三条 乙方责任

3.1乙方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朱栋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身份证号码:****************10,项目负责人:王文剑,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湘********2979,项目负责人到职时间:2021年6月16日。施工员何平 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468;安全员曾剑霞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446。乙方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环境保护等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现场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以及周围的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各种矛盾。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施工场地内的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7乙方到货的材料、货物,乙方应提供报验清单及相关资料(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经各方审查、确认后,方能投入项目使用或进行安装。

3.8乙方应根据合同工期提交项目施工进度计划报备。

3.9货物、材料到货的验收、隐检、变更及工程款支付,由监理单位审查并填写监理意见,交业主单位确认后,由甲方、乙方及监理公司三方签字后生效。

3.10质保期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其中项目整体质保期不少于一年,给排水、排污、电路管线等质保期不少于三年,卫生间、屋面和外墙防水防渗漏质保期不少于5年。

3.11维护保养时间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其中项目整体维护保养时间不少于两年。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816日前完成全部工程。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赶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4.2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甲方认可的施工图纸、效果图和施工方案为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全部工程项目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5.3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验与验收手续;若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则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则甲方组织检验与验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应予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则复验及返工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应予以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5.5乙方在工程竣工后申请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申请15日内组织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6.1由邵阳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工程款。

付款方式:

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

(1)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10%,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

(2)主要施工材料和设备到场并且施工进度达到30%后,经甲方和监理公司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移交后,甲方应按要求报送竣工结算资料,经湖南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结算评审完成后,经由采购人、监理公司、住建部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共同进行竣工验收,乙方开具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正规发票,甲方支付给乙方至合同价款总金额的97%,留合同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届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如有待扣费用则在付款时扣除。

(4)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原则上不变更设计,确需变更设计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和监理公司确认同意后,方可变更设计。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或设备型号、参数变更项目,不进入进度款支付,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

注:如因发包人财务关账或上级资金未到位等其他特殊原因,影响付款时,付款时间向后顺延,但顺延时间不超过5个月。

6.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后_30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次工程所采用的主要材料必须是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确定的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保管;所有主要材料必须经过甲方和监理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7.2其他凡由乙方确定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禁止使用。乙方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或规格有差异的材料,对本工程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提供的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要求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其他相关的规范。

8.3由于乙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者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无效,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6)专用合同条款;

(7)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1本工程确需进行项目增减时,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办各执壹份,每份合同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加盖骑缝章)并经邵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才能生效。

12.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

账户:邵阳市大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帐号:****************293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缮工程 翻新 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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