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炼钢厂上料、修包、连铸及渣场新建除尘系统—渣场加装除尘设施(二次)招标公告

一炼钢厂上料、修包、连铸及渣场新建除尘系统—渣场加装除尘设施(二次)招标公告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炼钢厂上料、修包、连铸及渣场新建除尘系统项目—渣场加装除尘设施(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炼钢厂上料、修包、连铸及渣场新建除尘系统项目—渣场加装除尘设施(二次)已由邯郸市复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复发改备字〔202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渣场含颗粒物蒸汽因工艺要求需在渣场西侧新建一台40万m3/h风量的高效湿式除尘器,并将屋顶排气口改造为顶吸罩(10m*3m*2m,数量7个),具体详见《技术附件》。
2.2招标范围: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炼钢厂上料、修包、连铸及渣场新建除尘系统项目—渣场加装除尘设施(二次)的设计、采购、建筑安装工程工程总承包模式,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备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3.1.3信誉要求:近三年内具有良好的银行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标段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6-05 00:00至2021-06-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6-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李华月

联系人:赵孟乾
电话:

138 3206 4128

电话:182*****014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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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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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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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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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除尘设施 除尘系统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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