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炼钢厂上料、修包、连铸及渣场新建除尘系统—渣场加装除尘设施(二次)招标公告
一炼钢厂上料、修包、连铸及渣场新建除尘系统—渣场加装除尘设施(二次)招标公告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炼钢厂上料、修包、连铸及渣场新建除尘系统项目—渣场加装除尘设施(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炼钢厂上料、修包、连铸及渣场新建除尘系统项目—渣场加装除尘设施(二次)已由邯郸市复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复发改备字〔202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渣场含颗粒物蒸汽因工艺要求需在渣场西侧新建一台40万m3/h风量的高效湿式除尘器,并将屋顶排气口改造为顶吸罩(10m*3m*2m,数量7个),具体详见《技术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标段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6-05 00:00至2021-06-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6-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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