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长征路111号8幢1单元4层3室房产招标公告
樊城区长征路111号8幢1单元4层3室房产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樊城区长征路111号8幢1单元4层3室房产 | 项目编号 | XY******** | ||||
挂牌价 | 440041.00元 | 报名保证金 | 50000.00元 | ||||
挂牌起始日 | 2021.6.4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挂牌截止日 | 2021.7.2 | 转让方 | 襄阳襄江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郭万豪、代碧玉 | 联系电话 | |||||
标的简况 | 一、转让行为批准 此次房产转让依据襄阳襄江商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4月7日董事会决议,并经襄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标的基本情况 1、此次转让标的为位于樊城区长征路111号8幢1单元4层3室房产,面积为92.44平方米。权证号:鄂(2018)襄阳市不动产权第*******号,权利性质:划拨/自建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不动产权证登记的权利人为襄阳襄江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转让的资产无抵押、无租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 三、资产评估 此次资产转让价值依据湖北大信正则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鄂大信正则评咨字[2021]020号),截止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23日,本次转让的资产总评估值为440040.82元。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北大信正则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3月23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鄂大信正则评咨字[2021]020号 | ||||||
评估总值(元) | 440040.82元 | ||||||
交易方式 | 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 | |||||
征集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
是否延期挂牌 | 是 | ||||||
价款结算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支付要求 | 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一次性交清尾款及交易费用。 | ||||||
披露事项 | 1、成功受让后,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权证变更过户手续等。在办理权证变更过户等相关手续时应交纳的相关税费等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承诺予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办理。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自行了解房产过户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及办理变更过户手续应提供的相关资料,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3、本次转让的房屋土地性质为划拨,本次挂牌转让的价格不包含土地变更性质性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报名保证金50000元到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提供完整报名资料。此项目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需认可湖北大信正则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鄂大信正则评咨字[2021]020号),且对内容无任何异议。 3、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资产进行现场查勘,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办理产权变更过户应提交的资料、产生的相关税费及政策等,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4、本次标的资产以现状挂牌转让,对资产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竞买。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包括但不限于过户、办理权证、资产移交等)可能产生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5、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房屋、土地的面积、用途等信息均摘自由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产权证),若实际面积与本次公告内容有差异的,则以房产、土地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不一致等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本次转让房屋土地性质为划拨,本次转让的挂牌价格不包含土地变更性质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6、在产权交易机构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7、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一次性交清尾款及交易费用。 8、成功受让后,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协助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办理权证过户时产生的相关税费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9、挂牌截止后,如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转让,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不足部分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一次性付清。未竞得转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10、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④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行为批准情况/备案情况 | 批准机构 | 襄阳襄江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 |||||
备案机构 | 襄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保证金交纳 | 保证金额 | 50000.00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保证金交纳 | 交纳账户 | 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帐号:******** 5080 5300 2976 开户行:建行襄阳紫贞支行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④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 ||||||
意向受让方报名提交的资料 | 法人/其他组织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受让申请书、承诺函 5、交款凭证 6、其他相关的报名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 | |||||
自然人 | 1、身份证复印件 2、受让申请书、承诺函 3、交款凭证 |
****************68291.png" title="" alt="" picname="U****************03077.png" oldsrc="W****************68291.png">
2
项目名称 | 樊城区长征路111号8幢1单元4层3室房产 | 项目编号 | XY******** | ||||
挂牌价 | 440041.00元 | 报名保证金 | 50000.00元 | ||||
挂牌起始日 | 2021.6.4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挂牌截止日 | 2021.7.2 | 转让方 | 襄阳襄江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郭万豪、代碧玉 | 联系电话 | |||||
标的简况 | 一、转让行为批准 此次房产转让依据襄阳襄江商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4月7日董事会决议,并经襄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标的基本情况 1、此次转让标的为位于樊城区长征路111号8幢1单元4层3室房产,面积为92.44平方米。权证号:鄂(2018)襄阳市不动产权第*******号,权利性质:划拨/自建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不动产权证登记的权利人为襄阳襄江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转让的资产无抵押、无租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 三、资产评估 此次资产转让价值依据湖北大信正则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鄂大信正则评咨字[2021]020号),截止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23日,本次转让的资产总评估值为440040.82元。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北大信正则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3月23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鄂大信正则评咨字[2021]020号 | ||||||
评估总值(元) | 440040.82元 | ||||||
交易方式 | 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 | |||||
征集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
是否延期挂牌 | 是 | ||||||
价款结算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支付要求 | 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一次性交清尾款及交易费用。 | ||||||
披露事项 | 1、成功受让后,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权证变更过户手续等。在办理权证变更过户等相关手续时应交纳的相关税费等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承诺予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办理。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自行了解房产过户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及办理变更过户手续应提供的相关资料,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3、本次转让的房屋土地性质为划拨,本次挂牌转让的价格不包含土地变更性质性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报名保证金50000元到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提供完整报名资料。此项目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需认可湖北大信正则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鄂大信正则评咨字[2021]020号),且对内容无任何异议。 3、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资产进行现场查勘,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办理产权变更过户应提交的资料、产生的相关税费及政策等,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4、本次标的资产以现状挂牌转让,对资产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竞买。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包括但不限于过户、办理权证、资产移交等)可能产生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5、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房屋、土地的面积、用途等信息均摘自由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产权证),若实际面积与本次公告内容有差异的,则以房产、土地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不一致等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本次转让房屋土地性质为划拨,本次转让的挂牌价格不包含土地变更性质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6、在产权交易机构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7、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一次性交清尾款及交易费用。 8、成功受让后,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协助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办理权证过户时产生的相关税费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9、挂牌截止后,如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转让,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不足部分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一次性付清。未竞得转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10、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④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行为批准情况/备案情况 | 批准机构 | 襄阳襄江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 |||||
备案机构 | 襄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保证金交纳 | 保证金额 | 50000.00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保证金交纳 | 交纳账户 | 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帐号:******** 5080 5300 2976 开户行:建行襄阳紫贞支行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④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 ||||||
意向受让方报名提交的资料 | 法人/其他组织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受让申请书、承诺函 5、交款凭证 6、其他相关的报名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 | |||||
自然人 | 1、身份证复印件 2、受让申请书、承诺函 3、交款凭证 |
****************68291.png" title="" alt="" picname="U****************03077.png" oldsrc="W****************68291.png">
2
标签: 房产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