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心医院特定单病种监测系统采购二次公告

郑州市中心医院特定单病种监测系统采购二次公告

    本项目为郑州市中心医院特定单病种监测系统采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郑州市中心医院特定单病种监测系统采购

    二、项目概况

    2020年7月3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医疗机构登陆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网(www.ncis.cn)中的“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按照操作说明,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信息上报及补报时间

    (一)第一批病种/手术(36 个),自2020 年10 月10 日起上报,需补报2020 年1 月1 日及之后的出院病例。包括:急性心肌梗死(ST 段抬高型,首次住院)(STEMI)、心力衰竭(HF)、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脑梗死(首次住院)(STK)、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社区获得性肺炎(成人,首次住院)(CAP)、社区获得性肺炎(儿童,首次住院)(CAP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发作(住院)(AECOPD)、髋关节置换术(THR)、膝关节置换术(TKR)、剖宫产(CS)、肺癌(手术治疗)(LC)、甲状腺癌(手术治疗)(TC)、乳腺癌(手术治疗)(BC)、围手术期预防感染(PIP)、围手术期预防深静脉血栓栓塞(DVT)、住院精神疾病(HBIPS)、房颤(AF)、主动脉瓣置换术(AVR)、二尖瓣置换术(MVR)、房间隔缺损手术(ASD)、室间隔缺损手术(VSD)、出血性卒中(ICH)、脑膜瘤(初发手术治疗)(MEN)、胶质瘤(初发,手术治疗)(GLI)、垂体腺瘤(初发,手术治疗)(PA)、急性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aSAH)、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CSE)、帕金森病(PD)、哮喘(成人,急性发作,住院)(CAC)、异位妊娠(手术治疗)(EP)、子宫肌瘤(手术治疗)(UM)、胃癌(手术治疗)(GC)、甲状腺结节(手术治疗)(TN)、中高危风险患者预防静脉血栓栓塞症(VTE)、严重脓毒症和脓毒症休克(SEP)早期治疗。

    (二)第二批病种/手术(15 个),自2021 年1 月1 日起上报。包括:哮喘(儿童,住院)(CAC2)、发育性髋关节发育不良(手术治疗)(DDH)、结肠癌(手术治疗)(CoC)、糖尿病肾病(DKD)、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初始诱导化疗)(ALL)、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初始化疗)(APL)、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ESRD-HD)、终末期肾病腹膜透析(ESRD-PD)、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手术治疗)(PACG)、复杂性视网膜脱离(RD)、腮腺肿瘤(手术治疗)(PT)、舌鳞状细胞癌(手术治疗)(TCSS)、口腔种植术(OIT)、宫颈癌(手术治疗)(CC)、HBV 感染母婴阻断。

    同时,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二三级综合医院的评审标准,将单病种的质量控制管理纳入《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第四章第四节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其控制的指标纳入第七章第三节单病种质量指标,作为医院等级评审的指标之一。 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中,将单病种例数、平均住院日、次均费用及死亡率列为国家重点监测指标。

    详细参数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供应商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采购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5.供应商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

    8.产品授权书。

    9.供应商需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0.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1日

    【8:00-12:0014:00-18:00(工作日)】

    2.报名地点

    郑州市中心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办公楼四楼)

    3.报名要求

    3.1需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近半年完税证明

    3.3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

    3.4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5产品授权书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五、评审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采购单位:郑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郑州市桐柏北路16号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67690148

    邮 箱:[emailprotected]

    发布日期:2021年6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系统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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