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光机零固设备招标公告

抛光机零固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抛光机零固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抛光机零固设备

交货时间:至 ********

货物主要技术规格与参数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一)注册资金要求:接受生产型企业或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分公司投标。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

求 500 万元及以上。所有投标方投标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如为个人独资企业,须上传资金证明资料。投

标产品必须在投标方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销售范围内。 (二)投标方业绩要求:投标方均要求具备同类

型砂带抛光机的制造业绩,并提供近五年相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至少一份。生产型企业投标方要求提供本

企业上述合同业绩,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需提供母公司近五年以来上述合同业绩。

(三) 履约能力要求: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资金、制造、质量、成本、

渠道、服务、管理能力和资源优势;投标人需对本项目工况及物料性质充分了解。 (四) 有效投标条件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流通商及代理商投标。(2)生产型企业和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直属销售机构

(销售分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投标文件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业

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5)投

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

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禁止公司本年度退出供应商目录内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禁止鞍

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委托所涉及所

有标的投标。

以上资质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文件完整、字迹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保留查看资质

材料原件的权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1-06-06 20:00 至 2021-06-25 09:00 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 如未办理注册的单位,请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进行

注册。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06-25 09:00,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提交。

5.2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被列入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

平台黑名单或取消原合格供货资格等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 85 号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 266 号

邮 编: 617023 邮 编: 610031

联 系 人: 盛行彬 联 系 人: 朱雁

电 话: ****-******* 电 话: ****-*******

网 址: http://bid.ansteelscm.com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牛支行

账 号: ****************9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附件 1

补充说明及附件

一、 补充说明

一、技术要求:

1、按照本次招标标的物所列规格、型号等涉及的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若没有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的,按经相关部门确认的最新企业标准执行。

2、如果投标报价为替代品牌、升级型号的,请在投标型号规格栏目填报清楚。必须保证报价规格型号与

招标规格型号具备完全互换性,投标方必须确保采购方在不改变现有工况条件、安装尺寸的情况下,中标

标的物满足现场安装尺寸和使用要求。并提供资料供用户确认。

3、投标时必须注明制造厂全称或者品牌,投标方确保所交实物与投标型号一致,即合同签订规格型号与

实物供货规格型号一致。

4、如投标方为首次向采购方供应本标的物同类产品,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中标后应与使用单位进行技

术交流后再供货。

5、投标方不得配装国家明令禁止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6、必须满足攀长特公司锻轧厂(西南钢

管)《管材带式抛光机技术协议》的要求。

二、供货要求:

1、以本次招标标的物清单要求为准。

2、对投标方提供的非自产产品,如采购方需要,投标方必须向采购方提供物料来源地及联系方式,如不

提供,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3、投标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交货期交货,采购方有权要求赔偿或终止合同。合同标的物中凡是有延期交

货的,一律按合同总金额(含税)1‰/天对投标方收取违约金,但最高收取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含税)的

10%;到货时间以用户签收时间为准。

4、在质量保证期内,当投标方产品由于自身原因出现质量问题时,采购方有权作出以下处理:

① 对问题产品做换货或退货处理;②向投标方收取该项合同金额(含税)5%的违约金;③当对采购方造成

的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时,采购方有权按照全额损失向投标方索赔;④投标方的供货质量纳入采购方供

应商评价;⑤新增供应商首次供货即发生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⑥新增供应商第一年

度内供货,累计发生 2 次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

三、评标办法:

1、资质文件审查:资格后审。

2、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本招标项目设有预测价,招标人在开标时予以公布,预测价作为评标委员会

评标的重要参考。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原则进行评审(总价最低,且分项价都不超过预

测价者可直接中标)。

3、评标委员会只推荐满足招标文件且满足评标原则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只能 1 家投标方中标,若有两

家及两家以上投标方均满足中标条件且价格相等时,则标书先送达者中标。

4、若有两家及两家以上投标方价格异常一致时,评标委员会可终止评标,按流标处理。

5、本招标项目投标最低价格应在采购方承受范围以内,如投标最低价格或交货期超出采购方承受范围,

采购方有权否决。若所有投标都不满足,应否决所有投标,立即转入竞争性谈判。到投标截止时间,首次

招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则不予开标直接流标;二次及以上招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只有

2 家时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正常开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仅 2 家的;或因投标价、交货期

及付款方式等未达到委托方要求的,应立即转为竞争性谈判,评标委员会直接转变为谈判小组,由谈判小

组组织进行竞争性谈判,并给出谈判结果。到投标截止时间,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只有 1 家,现场不

予开标,直接流标,需给出《招标情况说明》,并提供投标方名称。

四、履约保证:

1、履约能力:投标方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资金、制造、质量、成本、渠道、服务、

管理能力和资源优势。

2、需缴纳合同标的额(含税)10%的履约保证金及 5%的质量保证金(取整数)。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缴纳

(原则上不收取保函);质量保证金采取在应付货款中(发票挂账结算时)暂扣的形式缴纳。

五、报价要求:

1、人民币,不含税包到价。税率 13%。(单位:元)。

2、单价、总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保留的报价不予接受。分项报价必须报全,否则废标。

3、以投标方的投标单价报价为准。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方的修正价格为准。

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方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成本的,可以要求该投标方做出书面

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方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

方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二、 采购附件

关于攀长特带式抛光机投标厂家业绩要求的函.pdf;管材带式抛光机技术协议.pdf;合同主要条款挂招

标网.doc;

附件 2

项目需求清单

详见标包详情。

5

项目需求清单详见公告详情: http://bid.ansteelscm.com/cpu-angang-bid-fe/portalcas.html#/pages/supply_notice/zb_index?id=9638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招标 抛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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