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自动监测系统增配招标公告

环境保护局自动监测系统增配招标公告

金湖县环境保护局自动监测系统增配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受金湖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的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增配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编号: 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增配项目(JHZFCG-2013-019)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增配CO、O3及PM2.5监测因子
3、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投标人除具备以上资质外,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投标商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4) 投标单位近三年内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销售业绩(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5例或以上,均需提供合同原件及用户联系方式。
投标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部分。
4、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可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金湖县政府网直接下载,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传真至采购中心,传真:****-********,并电话与采购中心联系确认,电话: ****-********
注:如果投标人未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间如招标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采购中心因没有收到确认函或因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投标人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3年7月15日下午2: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建设路33号气象局后楼202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叶绪华 电话(传真):****-********
6、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2年7月15日下午2:30
开标地点: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建设路33号气象局后楼201室)
评标地点::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建设路33号气象局后楼205室)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夏本芳 电话:****-********
(2)采购单位联系人: 陈明发 电话:189*****585
(3)现场招标事项联系人: 叶绪华 电话:****-********
8、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递送到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建设路33号气象局后楼202室)。
(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投标人可携带电汇(必须提供电汇凭证复印件)、现金或现金缴款单,转帐支票进帐单(进帐单上必须是付款行盖转讫章)、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投标人本身。
(3)我中心开户行信息:

银行帐户:金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工行淮安金湖县支行
账 号 : ****************374
(4)中标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交纳0.4%的中标服务费。

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

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将参与 (项目编号: )的投标,现已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特发函确认。
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 金湖县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增配项目项目编号: JHZFCG-2013-019 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 0 一 三 年 六 月 二十四 日 目 录第一章招标文件一、投标邀请………………………………………………………3二、投标人须知……………………………………………………5三、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合同格式………………………………18四、招标货物名称、数量、项目说明及技术参数 …………30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格式……………………………………………………44二、开标一览表……………………………………………………45三、投标报价表……………………………………………………46四、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47五、服务承诺………………………………………………………60六、资质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48七、评审时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48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48第一章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受金湖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的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增配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项目名称及编号: 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增配项目(JHZFCG-2013-019)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增配CO、O3及PM2.5监测因子3、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投标人除具备以上资质外,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3)投标商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4) 投标单位近三年内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销售业绩(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5例或以上,均需提供合同原件及用户联系方式。投标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部分。4、招标文件发布信息:招标文件可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金湖县政府网直接下载,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传真至采购中心,传真:****-********,并电话与采购中心联系确认,电话: ****-********。注:如果投标人未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间如招标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采购中心因没有收到确认函或因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投标人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3年7月15日下午2:30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建设路33号气象局后楼202室投标文件接收人:叶绪华 电话(传真):****-********6、开(评)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2012年7月15日下午2:30开标地点: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建设路33号气象局后楼201室)评标地点::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建设路33号气象局后楼205室)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夏本芳 电话:****-********(2)采购单位联系人: 陈明发 电话:189*****585(3)现场招标事项联系人:叶绪华 电话:****-********8、其他事项:(1)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递送到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建设路33号气象局后楼202室)。(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投标人可携带电汇(必须提供电汇凭证复印件)、现金或现金缴款单,转帐支票进帐单(进帐单上必须是付款行盖转讫章)、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投标人本身。(3)我中心开户行信息:银行帐户:金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 :工行淮安金湖县支行账号 : ****************374(4)中标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交纳0.4%的中标服务费。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注: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及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一、总则 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合格的投标人 2.1投标人必须符合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质要求; 2.2凡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投标单位均为合格的投标人。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包括:第一章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5.招标文件的澄清及答疑5.1任何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日按投标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送达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对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由于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中心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递交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中心将不予收理)。5.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必须在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出。6.招标文件的修改6.1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采购中心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或传真、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通知所有已发送投标确认函的投标人。由于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中心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6.3投标人在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正式书面回函采购中心。逾期不回的,采购中心视同投标人已收到补充通知。6.4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采购中心有权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并通知已发送投标确认函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办公室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8.1.1按照要求填写的投标函;8.1.2按照第9条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8.1.3按照第10条要求填写的投标报价表;8.1.4按照第11条要求填写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8.1.5按照第12条要求作出的服务承诺;8.1.6按照第13条要求出具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8.1.7价格评审时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8.1.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9.开标一览表9.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开标一览表的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2开标一览表中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表中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完全一致,如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9.3投标人可以另外准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并密封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如果投标人未另外准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因唱标需要拆开投标文件正本而导致商业机密泄露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报价10.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价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规格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0.2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货物的总价:包括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售后服务的费用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进口税、增值税、营业税和其它税费;(2)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件价格;(3)运输费、保险费和货物交付使用前所产生的其它费用;10.3技术规格要求的安装、校准、调试和培训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10.4本次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10.5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11.技术规格的响应11.1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12.服务承诺12.1投标人作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基本服务要求的标准作出响应。13.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提供货物和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3.3 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递送到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建设路33号气象局后楼202室)。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办公室及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中心及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4.8条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4.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投标人可携带电汇(必须提供电汇凭证复印件)、现金缴款单,转帐支票进帐单(进帐单上必须是付款行盖转讫章)、汇票,以上所有方式需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与采购办公室联系确认。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投标人本身。14.3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银行帐户:金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 :工行淮安金湖县支行账号 : ****************37414.4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中心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4.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正常情况下采购中心将在评标结果公布后且无异议前提下当场退还,不计利息。未中标人应主动到采购中心办理退还手续。14.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特殊情况下按第15.2条规定执行。14.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14.8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撤回其投标;(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3)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4)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招标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5)投标人代表被证明在评标期间与采购人代表、评委、监督委员、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有私下接触;(6)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7)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33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14.9中标人若发生本条第14.8款中的任何一种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取消它的中标资格。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计算的四十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采购中心的这种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中心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天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4条有关投标保证金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6.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6.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人须知第8.1条的要求,编制一式五份投标文件(包括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右上角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须打印, 且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的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除姓名签署外,投标文件的任何内容均不允许手写。委托受托人必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中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中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6.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受托人签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信封(箱)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17.2信封(箱)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请勿在(开标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17.3信封(箱)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及邮政编码,以便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7.4如果信封未按第17.1—17.3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8.投标截止日期18.1采购中心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8.2采购中心可以按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迟交的投标文件19.1采购中心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20.2投标人的修改文件应按第16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第17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0.4在投标截止期至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1.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1.1 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其招标文件经评委会认定没有歧视限制条款的情况下,采购中心将报告市级财政部门,据其批准按以下原则处理:21.1.1同意继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采购中心将继续实施采购。其原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不变。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采购中心将采用相应的采购方式继续实施采购。21.1.1.1改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评标委员会转为谈判小组,原投标文件变更为谈判文件,原招标文件中公布的评标办法不变,具体采购程序如下:1、谈判小组讨论、通过谈判工作流程和谈判要点。2、谈判小组审阅谈判文件。3、围绕谈判要点,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个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4、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5、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并提交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终报价的谈判供应商,其谈判文件视为无效。6、最终报价将作为计算价格分的依据。21.1.1.2改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评委会与供应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谈判采购。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但只有一个品牌的,按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其中一家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采购谈判。21.1.2 财政部门没有批准采购方式变更的,本次招标项目作废标处理,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1.2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前款规定执行。21.3投标人若不同意采购方式的改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向评委会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的视为同意采购方式的改变。22.开标22.1采购中心将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现场监督开标活动。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22.2按照第19条规定,迟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22.3开标时请投标人代表、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采购中心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各项内容,以及采购中心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22.4采购中心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22.3条规定在唱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22.5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23.评标委员会23.1 唱标结束后,采购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2 评委会由三到五人以上单数的行业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23.3 评委会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3.4 评委会应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4.评标过程的保密24.1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权建议等,均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采购中心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4.3 评标委员会名单在开标前确定,并在招标结果确定前保密。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1开标后,采购中心将组织评委对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是否按第二章投标文件的相关格式填写资格证明文件,并检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对以委托受托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是否按第二章投标文件的相关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检查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25.2开标后,采购中心将组织评委会对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5.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全部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并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同意。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5.5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折扣数与按折扣率为基准计算的折扣数不一致时,以折扣率计算为基准进行修正。25.6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5.7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5.8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质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5.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投标文件的澄清26.1在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26.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受托人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26.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第26.2条的规定做出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27.评标办法及评分细则27.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进行评价和比较。27.2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办法。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结果在开标前公布,投标方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27.3评分标准评分细则序号内 容标准分数备注1报价30分所有入围投标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满分,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二位小数。2产品认证3获得美国EPA认证,加1分,提供证书号获得CE认证,加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获得国家型式批准证书,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3产品详细配置与技术指标32分根据所投产品的配置与性能指标、技术参数符合性、技术偏离项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对投标人打分,完全满足★部分要求得30分,每项负偏离减1分,★部分项目五项或以上不满足,得0分,每项实质性的正偏离得0.5分,最高得32分。4投标单位概况5注册资金500万或以上得1分,300万(含)-500万之间得0.5份。300万以下不得分。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得1分。提供上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其财务状况的审验报告,根据资产、负债率等情况在0-3分之间打分。资产雄厚超过5000万元得2分,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得1分,资产负债率小于0.7的得1分;资产负债率小于0.6的得2分。提供审验报告原件,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5投标人同类项目相关业绩15分根据开标现场提供的投标单位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项目,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每个得2分;300万元-500万元的每个得1分;100万元-200万元的每个得0.5分;最多得15分。本项必须提供供合同原件,用户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的不被认可的不得分。6售后服务10分按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和空气站运营服务业绩(2010年至今签署的运营服务合同数量及客户评价)、配件和服务价格,技术人员水平、响应及时度及江苏省内服务点和备件库充足情况分为三个等级。优得6-10分;良好得3-5分;一般得1-2分。本项必须提供合同原件,用户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的不被认可的不得分。7培训计划2分按投标人培训计划及方案分三个等级:优秀(有详细的培训方案与培训能力,讲师具有厂家授权专业资格证书,完全满足投标文件要求)得2分;良好(基本满足培训要求)得1分;一般(无培训或培训水平低)此项得0分技术方案及供货期3分按其技术合理性、先进性、完善性及供货期, 将方案分为三个等级:优秀(方案科学合理,技术先进,结构完善,供货期短,得3分);良好(方案合理,主干完善,得2分);一般(方案可行,得1分)。方案有重大问题、供货期超过45天的,此项得0分。注:上表中涉及打分的业绩,公开报价后需提供原件供校验,未提供原件的或报价文件中未附复印件的均不得分。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六、定标及签约28.1评委会按第25条规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最终推荐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投标人对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必须在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出。28.2评标结束后,将由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由采购人、出资方、纪检、监督等部门领导组成)必要时可邀请采购中心共同对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最终审查,最终审查包括对投标人资质、信誉以及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他问题。28.3最终审查的方式可以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问或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28.4接受最终审查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询问或接受考察,并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28.5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根据最终审查结果,确定中标人。28.6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或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如经查实从参加该中标项目之日起计算所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中心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8.7中标后采购方将有权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资料组织现场考察。29.货物和服务的减少29.1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0.采购中心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0.1采购中心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31.中标通知书31.1采购中心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并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31.2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中心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到采购办公室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作自动放弃处理。31.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2.签订合同32.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经采购中心见证后方可生效。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依据。32.2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经采购中心见证的,将按财政部第18号令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3.履约保证金33.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中心提交金额为中标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齐(交纳账户同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33.2中标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范围内,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中心提交金额为中标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交纳账户同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本次文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均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33.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货物验收合格后28天。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满后3天内退还给中标人,不计利息。33.4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31条或32条的规定去做,采购中心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34.中标管理费根据省、市财政厅(局)、物价局,苏财综[2009]45号、苏价费[2009]278号文件精神,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按中标价的0.4%向采购中心交纳中标管理费。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合同格式注:以下为采购人提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合同条款前附表序 号内 容1付款方式:货到并安装调试完毕后30日内凭合同原件、发票原件和政府采购验收报告进行一次付款50%。仪器安装调试试运行三个月,没有质量问题则进行第二次付款40%,为保证售后服务,质保期结束后,仪器设备没有质量问题则进行第三次付款10%。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十个日历日内保证设备到达现场,五十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3交货地点:金湖县环境保护局,金湖县空气自动站内4验收方式:交货时现场验收合同条款一、合同主要条款1、付款按下列条件进行:货到并安装调试完毕后30日内凭合同原件、发票原件和政府采购验收报告进行一次付款50%。仪器安装调试试运行三个月,没有质量问题则进行第二次付款40%,为保证售后服务,质保期结束后,仪器设备没有质量问题则进行第三次付款10%。。2、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十个日历日内保证设备到达现场,五十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3、供货地点: 金湖县环境保护局空气自动站内4、验收方式:交货时现场验收。二、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方与卖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列明的买方与卖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买方”系指淮安市金湖县环境保护局。(6)“卖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7)“见证方”系指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2.技术规格2.1卖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相一致。3.专利权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专利侵权,卖方应负全部责任,且买方拒付全部货款。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制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标识。5.装运条件5.1根据采购人指定地点,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6.付款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6.2卖方应按照与买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向买方提供下列单据,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1)发票;(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3)装箱单;(4)采购人加盖公章证明货物交付使用合格的验收表。6.3买方将按“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计划安排付款。7.伴随服务7.1卖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7.2除第7.1条规定外,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3)在合同中卖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4)在项目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7.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8.质量保证8.1卖方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不低于国家有关标准。8.2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8.3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8.4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8.5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9.检验9.1在发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9.2买方将在卖方交货后叁天内组织验收,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相符,买方应及时填写验收表,加盖公章后报给采购中心,如果货物的质量的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10.索赔10.1买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10.2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和由此给买方带来的一切相关损失。(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损失的数额,卖方必须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和或修补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和修补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10.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贰拾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贰拾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通知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11.卖方迟交货、安装11.1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安装,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安装,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11.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安装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安装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买方和见证方。买方、见证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安装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11.1条规定对卖方进行制裁的权力。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目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为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和见证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3.不可抗力13.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1条、12条和17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买方、见证方和卖方商定的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和见证方。除买方和见证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时,买方、见证方和卖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税费14.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4.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15.履约保证金15.1我中心开户名称:金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工行淮安金湖县支行;帐号:****************374,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货物验收合格后贰拾捌天。 15.2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形式为电汇、银行本票、汇票、支票。 15.3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5.4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满后叁天内退还给卖方,不计利息。16.仲裁16.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一切争端,买方、见证方和卖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叁拾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后叁拾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16.2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16.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买方和卖方均有约束力。16.4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17.违约终止合同17.1在买方和见证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和见证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1)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和见证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卖方在收到买方和见证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贰拾天内,或经买方和见证方书面认可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3)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17.2在买方和见证方根据上述第17.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买方和见证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8.破产中止合同18.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和见证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中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和使用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19.转让19.1 除买方和见证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0.合同生效及其它20.1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JHZFCG-2013-019号招标文件、投标方提交的JHZFCG-2013-019号投标文件、本次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和招标过程中卖方的投标澄清等内容将作为本次采购合同文件的主要内容。卖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服务内容缩减、服务不及时的现象,买方有权对卖方处以适当的经济处罚。20.2本合同应在买方、见证方和卖方三方签字盖章,并在卖方向见证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0.3本合同一式五份,以中文书写,见证方、买方各执二份,卖方执一份。20.4合同货物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买方与卖方进行处理。20.5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见证方、卖方、买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0.6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合同格式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金湖县政府采购合同(货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见证方: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甲、乙双方根据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货物内容1.1 货物名称:1.2 型号规格:1.3 数量(单位):二、合同金额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 乙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质保期8.1 质保期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9.1 交货期:_________9.2 交货方式:_________9.3 交货地点:_________十、货款支付10.1 付款方式:_________10.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十一.税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2.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2.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2.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贰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三、调试和验收13.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十个工作日内验收。13.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3.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3.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3.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4.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4.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4.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4.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五、违约责任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5.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5.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诉讼17.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金湖县。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8.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采购中心见证盖章后生效。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18.3本合同一式五份,买方、见证方、各执贰份,卖方执壹份。甲方: 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日期:日期:见 证 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日期:第四部分招标货物名称、数量、项目说明及技术参数一、设备清单、技术指标及项目说明序号仪器名称监测方法及要求数量(台套)备注1CO分析仪红外相关法1台2O3分析仪紫外光度法1台3PM2.5分析仪β射线法1台符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PM2.5自动监测仪器技术指标与要求4紫外分光光度计紫外光度法1台加装于原有的TAPI 700E校准仪内部用于校准O3分析仪5CO剔除器1台加装于原有的TAPI 701零气源内部用于校准CO分析仪6采样系统1套自动加热温控、内衬特氟龙材料78L的 CO标气和减压阀环保部标物中心1套8仪器机柜(包括导轨配件)19”1组9甲醛分析仪1台直读式快速响应,结构紧凑,携带/使用方便10酸雨采样器1台配有降雨(雪)传感器,可设置不同工作模式,自动连续监测、采集、低温/恒温保存大气降雨(雪)、降尘样品11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1台采用光离子化检测器(PID)12运行管理维护二年CO、O3、PM2.5三参数13二年仪器耗件和维修专用工具2年原厂生产14台式电脑CPU:i5-3210M 内存4G 硬盘750G GT650M 2G 15.6英寸 WIN7 系统2台15笔记本CPU:i5-3210M 内存4G 硬盘750G GT650M 2G 15.6英寸 WIN7 系统1台16去湿机2台17空调柜机2台参考品牌海尔、格力、美的18静电地板(M2)45平方米19档案柜2节二、项目说明及系统要求(一)总体说明1、执行《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环发〔2012〕11 号)要求和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环监[2008]21号)文件要求,符合环境自动监测系统联网及数据交换规范,数据传输能够无缝接入江苏省环境监控中心、淮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金湖县环境监测站,无须二次开发,保证江苏省环境中心、淮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金湖县环境监测站现有数据采集不受影响及数据库的延续性。满足《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中的有关规定。2、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满足本文规定的分析方法和技术指标要求。3、投标人所投分析仪器设备(CO、O3、PM2.5分析仪)投标时需提供相关分析仪器EPA认证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原产家针对本项目或分项仪器的授权书。5、投标商所投设备的安装附件及零部件必须是厂家原装配置。6、供应商必须书面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做出承诺,并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及安装计划。(二)仪器设备技术要求1、一般要求?采用点式仪器组成自动监测系统。?系统可以自动采样。?所有仪器均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所有监测分析仪输出的数据能够自动换算为标态浓度。?所有设备免费质保期2年,投标商应提供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2、仪器基本功能所有仪器设备除特别注明者外,均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工作电源:AC 220V±10%,50Hz。工作环境温度:5~45 0C。工作环境湿度:0~90%。工作方式:连续自动工作。标准值输出:4-20mA,RS-485或232,双向通讯控制接口安装方式:导轨安装组合式机架。单机技术性指标:各监测仪均需具备停电自恢复功能。设备要求全部原厂配置,包括电磁阀。三、分析方法要求自动监测仪器的测量原理必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分析方法、中国环保行业分析方法或等同的或相近的其他国家的标准分析方法。具体方法如下:1、 以下项目需求中本次采购的设备需求如出现产品品牌,均仅作为投标人投标时产品质量或标准的参考。出现加★硬性指标要求,属于对监测项目点位周边大气环境及特征污染物特殊要求,为满足国家最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实现监测污染物数据具有良好捕获率和准确率、响应时间,必须响应。2、相关要求和技术指标(一)相关要求 ⑴、投标人应提供所代表品牌厂商原装、全新的CO、O3、PM2.5、分析仪通过EPA认证、国家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⑵所提供的任何设备必须直接来源于原厂家原装生产,并有原厂家的、质量合格证明和原厂保修证明文件;设备的性能应达到或优于参考指标表中所列技术指标。⑶、若投标人为非设备生产厂商,需要提供所投主要设备的代理(总)授权书(复印件)或针对此项目的正式分项授权书(原件)。⑷、标准值输出接口必须采用RS232或RS485双向数字通讯接口。须提供各仪器的安装和调试运行工作,提供仪器设备数据通讯协议、传输协议以及开放系统集成软件数据库结构,实现仪器状态参数实时上传,数据采集器及软件须支持省软件平台无缝接入,无需二次开发投入,配合业主方完成今后及其他数据系统集成,按照用户要求能够接入江苏省大气自动监控预警平台和淮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大气监测平台和后续的各类数据平台,确保数据稳定传输。⑸、投标人负责仪器的搬运、安装、站房开孔、仪器的固定等⑹、除特殊说明外,仪器必须经过国家相关认证或国际公认认证(CE认证等)。⑺、每台设备应附有单机和系统的中文(和英文)的纸质使用说明书(包括软件使用说明书),并附有装箱单。四、仪器设备技术参数1、CO气体分析仪方法气体滤波相关红外吸收法★校准阀内置仪器内量程0-1ppm,0-1000ppm之间任设或自动量程零点噪声0.02ppm跨度噪声0.5%读数★最低检出限0.04ppm零点飘移0.1ppm/24小时,0.2ppm/7天跨度飘移读数的0.5%/24小时,读数的1%/7天线性满量程的1%★精度读数值的0.5%升降时间60秒到95%采样流量800cm3/分?10%工作温度范围5-40?C2、O3气体分析仪★方法紫外光度法(单光池)★校准阀内置仪器内量程0-100ppb,0--10ppm之间任设或自动量程零点噪声0.3ppb RMS跨度噪声0.5%读数最低检出限0.6ppb (RMS)零点飘移1.0ppb/24小时,1.ppb/7天跨度飘移1%读数/7天线性满量程的1%★精度读数值的0.5%升降时间20秒到95%采样流量800cm3/分?10%工作温度范围5-40?C3、PM2.5颗粒物监测仪★方法:BETA射线衰减法量程:标准量程0-1.0 mg/m3, 0-10 mg/m3可选测量周期:1小时最低检出限:4.8ug/m3(1小时)1ug/m3(24小时)★C14源放射性活度《2.22 MBq★跨度校准:内置参比滤膜片, 远程自动进行小时跨度检查,校正颗粒物质量的测量和跨度稳定★零点校准:配置零点过滤器,远程自动对零点均值、噪声和检测限进行审核。24小时精度: 2ug/m3测量分辨率:0.1ug/m3显示分辨率:1ug/m3BETA源:14C滤带:连续玻璃纤维滤带 流量:标准16.7升/分钟,0-20升/分可调数据存贮:182天,小时采样★仪器型号要求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仪器选型参考名录》内,投标设备及配件、耗材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仪器选型参考名录》测试时相一致,进口设备如有EPA认证的,需提供设备及配件、耗材认证时的配置,提供认证号。4、紫外分光光度计(加装于原有的TAPI 700E校准仪内部用于校准O3分析仪)紫外光度计:量程100ppb-10ppm精度1.0ppb线性读数的1.0%升降时间20秒响应时间180秒零点漂移1.0ppb/7天跨度漂移1%/24小时,2%/7天5、CO剔除器(加装于原有的TAPI 701零气源内部用于校准CO分)输出浓度CO?0.025ppm(CO涤除器)6、数据采集系统和数据传输系统EnviSYS中心监控软件功能指标?在线控制功能1)调取数据:调取站点的历史数据;2)读取通道参数:查看数据采集器上通道的配置信息与实时数据;3)远程校准:远程启动数据采集器控制的仪器校准(即自动校准);4)在线诊断:远程诊断分析仪器,读取仪器的各种参数(如SO2的量程),修改某些参数等。?数据统计分析功能1)站点日报列表:某段时间各个站点每一天的空气质量状况及各项污染物的浓度、指数等,可分别按站点和分组进行列表;2)综合日报列表:某段时间某一地区每一天的空气质量状况;3)站点日综合报告:某一地区各个站点的日报以及该地区的日报;4)城市日综合报告:生成多个地区的空气质量日报;5)站点良好率排名:某月份截止某日各站点的良好率排名;6)站点贡献率统计:统计各个站点的SO2、NO2、PM10、CO和O3在整个地区的环境污染中占的比重;7)站点均值、超标率统计:某地区及该地区各站点某段时间各项污染物的均值、超标倍数、超标次数、超标率等;8)单项污染物均值、超标率统计:统计某段时间各个地区某项污染物的均值、超标率;9)多项污染物均值、超标率统计:按地区统计某段时间各项污染物的均值、超标率以及各地区的空气质量等级;10)综合污染指数及污染负荷统计;11)日报统计:统计某段时间的空气质量良好率、各个空气质量级别的天数、各项污染物成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12)首要污染物统计:统计各个项目成为各级别首要污染物的天数;13)站点运行状况统计:统计各地区站点的数据获取率(运行率)、准确率;14)风玫瑰图:结合风速、风向相对频率;15)污染玫瑰:结合污染物浓度、风向相对频率;16)单站曲线分析:某个站点各项污染物之间的浓度曲线对比;17)多站曲线分析:同一污染物各个站点之间的浓度曲线对比;18)单站矩阵报告:某月每天同一时间的数据表格或图形,例如:一个月15:00的SO2值;19)小时均值浓度趋势:某段时间各个站点同一小时的均值曲线分析以及数据列表。7、 钢瓶气、减压阀1)标气:标准物质,用于空气监测仪校准的环保部国家标物中心标准气。CO 1瓶,容量8L;2)减压阀:不锈钢减压阀3个/套上海捷瑞减压阀,参数如下: 最大进气压力:20Mpa 输出压力:0-0.4 Mpa 进气压力表:25 Mpa 出气压力表:0.6 Mpa 进气联结螺纹:W21.8-14RH(F) 出气联结螺纹:1/8” GENLOK 适用温度:-40℃至74℃(-40℉至165℉) 泄 漏 率:2×10atm.cc/sec He CV值:0.148、采样总管:不锈钢材质,标准长度4.8米,加热,6分歧口,配优质风机,引风量20L/MIN9、机柜:无声导轨,19英寸,1.8米高。10、甲醛分析仪:量程0~20ppm; 0~24.56mg/m3分辨率0.001ppm,0.001mg/m3响应时间≤1分钟校验随机提供标准校验管,用户可随时自行校验。电源9V直流电源显示4位液晶双单位显示,ppm和mg/m3。直读式快速响应,结构紧凑,携带/使用方便。工作条件0~35℃;25% ~90%RH。11、酸雨采样器:主要参数参 数 范 围感雨器灵敏度最低感应降雨强度0.05mm/min或0.5mm直径雨滴接雨漏斗上口内径φ(300±2)mm;离支撑面≥1.2m降尘收集器上口内径φ(150±2)mm;离支撑面≥1.1m降雨开盖延迟时间≤30s雨停关盖延迟时间≤3min存储降雨记录1000组数据恒温箱储存温度默认4℃,(2~19)℃ 间任意设定准确度:优于±1℃雨量计采雨口内径φ(200±1)mm雨量计分辨率0.1mm雨量计降雨量测量误差降雨量≤10mm时, 优于±0.4mm;降雨量>10mm时, 优于±4%雨量计测量最大降雨强度4mm/min外型尺寸(长868×宽696×高1300)mm整机重量约40.0kg工作电源AC220V±10%, 50Hz或DC24V功耗待机<15W,最大<100W输出信号降雨开始/结束信号,盖子打开/关闭信号,RS23212、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传感器类型10.6/9.8/11.7eV紫外灯的PID传感器分辨率0.001PPM,量程10000PPM校正系数内置超过220种VOC气体采样方式泵吸式外壳材质工程塑料,橡胶外套防护等级IP66(开机)/IP67(关机),完全防尘,可水淋安全等级UL/cUL 认证:Class I, Division 1, Group A, B, C, DATEX 认证:Ex II 2G EEx ia IIC T4IECEx 认证:Ex ia IIC T4抗电磁辐射EMI/RF等级:EMC Directive 2004/08/EEC温度-20℃ ~ 50℃湿度0%~95%RH(无冷凝)显示屏大屏幕图形 LCD 显示、带自动背景灯显示语言中文 / 英语 符号显示内容实时检测值、TWA值、STEL值、峰值、电池电压、日期时间、温度操作模式卫检模式(数值显示)或调查模式(图形显示)按键1 个操作键、2 个功能键、1 个照明灯开关报警方式95dB@30cm 蜂鸣器, 红色 LED报警信号气体超标、电池电压不足、传感器故障、电池电量不足报警报警点设置单独设置 TWA、STEL 和高 / 低报警限值报警点模式锁定或自动重置数据存储内置存储 260000 点的数据容量(1 分钟间隔约 2 个月)记录内容包括日期、时间、序列号、用户 ID、检测点 ID 等采样间隔1~3600 秒可调数据通讯USB(底座)、RS232(旅行充电器)、可选择内置蓝牙模块实现实时数据无线传输标定方式两点 / 三点式零点 / 扩展标定标定存储可存储 8 次标定数据,包括标气类型、报警限值设定、及标气参数等泵方式内置泵流速450~550cc/min电池可充电锂离子电池:4.2V/3300mAH碱性电池盒:4 个 AA 电池运行时间可连续工作 16 小时(视工作环境和使用频率)锂电池充电时间8 小时尺寸255mm×76mm×64mm重量738g(含锂电池)五、运维要求投标人提供提出的全部运维服务(部分耗材、备品备件已含在仪器购置中),运维时间自中标仪器到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限为两年,投标人应根据以下运维要求和“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中相关运维要求,提交合理的运行维护方案。(一)总体要求在南京或淮安附近地区有售后服务中心或维修中心,每个维护中心至少保证有2-3名有资质的维护人员常年驻守,保证投标仪器故障发生后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对于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维修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对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应安装备用仪器。(二)运维要求1、一般要求维护人员在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时,应按照用户要求作好站点仪器的运维工作,并做好巡检记录。巡检记录应包含该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工作、环境条件监控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和校准、维护保养、维修记录。并做好清洁卫生及安全工作后方能离开。(1)保持站房内部环境清洁,布置整齐,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设备标识清楚;(2)站房内外禁止堆放任何杂物、纸箱、垃圾及易燃物品,站房有漏水、破损等事情应立即向金湖县环境保护局管理人员汇报;(3)检查供电、通讯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4)保证空调正常工作,定期清洁空调及各仪器设备散热风扇的滤网,站房内的温度应保持在25℃左右,湿度保持在80%RH以下; (5)指派专人维护,设备固定牢固,门窗关闭良好,人走关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6)定期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7)进行维护时,应规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2、每日系统检查(1)至少每天上午和下午两次远程查看中标仪器监测数据并进行分析,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2)发现中标仪器运行数据有持续异常值时,应立即通知金湖县环境保护局管理人员,并在8小时内前往现场进行调查;(3)根据电源电压、站房温度、湿度数据判断站房内部情况;(4)根据仪器分析数据判断仪器运行情况;(5)根据故障报警信号判断现场状况。3、定期巡检根据金湖县环境保护局要求定期巡视空气自动监测站,并做好巡查记录,检查中标仪器的运行状况和工作状态参数是否正常,保证系统运行顺畅。(1)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各分析仪器采样流量是否正常。检查各仪器的运行状况和工作状态参数是否正常,保证系统运行顺畅;(2)对中标监测仪器进行零点和跨点检查,在工控机上需记录(零漂控制限:CO分析仪≤±0.2ppm;跨漂控制限:5%),并根据漂移控制限判定是否对监测仪器的零点、标点进行校准、是否需要对监测仪器进行维护保养及检修。(4)检查监测仪器的采样入口与采样支路管线结合部之间安装的过滤膜的污染情况,如发现过滤膜明显污染应及时更换。(5)在冬、夏季节应注意子站房室内外温差,如温差较大使采样装置出现冷凝水,应及时改变站房温度或对采样纵观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防止冷凝现象。(6)检查电路系统,保证系统供电正常,电压稳定;(7)接收头负载超过30%应及时更换。(8)检查子站的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9)每周检查标准气钢瓶阀门是否漏气,并记录标准气的消耗情况;4、站点的预防性维护(1)每个月对PM2.5监测仪进行一次采样流量的校准,每6 个月至少进行一次温度和压力校准。校准后使用内置标准膜进行标定和校正。(2)每个月清洁绞盘轴和压轮轮胎(3)每个月进行一次采样系统的检漏(4)站点仪器的散热风扇和除尘海绵每1 个月至少清洗1 次。(5)子站房空调机的过滤网每1 个月至少清洗1 次,防止尘土阻塞空调机过滤网影响运行效率。(6)对中标监测仪器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多点校准(7)对中标监测仪器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精密度检查(8)根据仪器使用和维护手册的要求,完成其他相关工作5、年度维护和大修为了保证空气自动监测站的长期正常运行,投标人负责对系统进行年度维护和大修,必要时,对气路和关键零部件进行更换,对不合理的地方进行改造。具体内容如下:(1)按仪器使用和维护手册规定的要求,根据使用寿命更换监测仪器中的关键零部件。(2)对仪器电路各测试点进行测试与调整。(3)对仪器进行气路检漏和流量检查。(4)对仪器光路、气路、电路板和各种接头及插座等进行检查和清洁处理。(5)对仪器的输出零点和满量程进行检查和校准,并检查仪器的输出线性。(6)对于完成年度维护和大修的仪器,应进行连续24小时的仪器运行考核,在确认仪器工作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7)维护人员在进行年度维护和大修时,应及时做好维护记录。维护记录应包含对仪器采取的维护措施和内容,以及校准核查等记录。6、其他要求(1)运维方若发现仪器故障,检修时需要仪器设备停用、拆除或更换的,应事先报经金湖县环境保护局管理人员同意。(2)应建立空气自动站维护档案,将空气自动站的运行管理情况和运行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归档管理(3)检修人员进行维修时,应及时做好维修记录。维修记录应包含该故障发生的时间、故障现象、维修措施和内容、维修结果、校准检查等记录。7、报告及计划(1)每月维护结束后10日内提交维护状况汇整统计表报告。(2)每季维护结束后15日内提交季度维护报告。(3)半年维护结束后15日内提交半年维护报告。(4)一年维护结束后15日内提交年度维护报告(5)每月月底前提交下月空气自动站运行月计划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 标 人:年月日尊敬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一、投标函格式致: 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项目编号 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投标人单位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我方愿以 (大写、人民币) 元(RMB¥ 元)作为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2)我们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3)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并有权拒绝所有的投标。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投标的费用。(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如果有),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5)我们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5条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期起计算的三十天,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中标,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6)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交货,并完成项目的施工、调试、交付买方验收、使用。否则我们的履约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投标人名称:(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单位代表姓名(签字): 职务: 日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淮安市金湖县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增配项目投标报价总计¥ (大写)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 注:1、投标报价总计为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10条所述内容。2、开标一览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3、开标一览表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具备。投标人可以另外准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并密封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如果投标人未另外准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因唱标需要拆开投标文件正本而导致商业机密泄露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报价表序号货物名称及商标名原产地及生产厂名单价(元)数量内陆运输及保险费等(元)总价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元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 注:(1)所有价格系有人民币表示。(2)第4栏的单价应包括全部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等费用。(3)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4)价格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要求报价。四、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四部分要求的内容填写)序号招标货物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投标货物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是否偏离备注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 五、服务承诺(格式由投标人自定、加盖公章)六、资质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2、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活动的,原件带至现场必查);(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必查);3、标书中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注:上述是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质审查时,投标人所必须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未能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七、评审时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27.3评分标准)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格式由投标人自定,加盖公章)友情提醒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采购中心及采购人保留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采购中心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示范格式一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单位名称:地址: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 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招标、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参加投标时法定代表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现场必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参加投标的,仅需填写“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盖章)日期: 年月日示范格式二授权委托书致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书宣告:委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受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所在单位:职务: 身 份 证:联系方式: 兹委托受托人 代表我公司参加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JHZFCG-2013-019)金湖县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增配项目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招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函和招标文件,与采购中心协商、澄清、解释,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委托单位 (公章)日期: 年月日注:投标人委托受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参加投标时受托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现场必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仅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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