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关于《(“爱山东”市县两级整合规范)等三项大数据行业标准编制及滨州市数字经济园区评审》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告
【市本级】关于《(“爱山东”市县两级整合规范)等三项大数据行业标准编制及滨州市数字经济园区评审》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告
关于《(“爱山东”市县两级整合规范)等三项大数据行业标准编制及滨州市数字经济园区评审》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告 |
项目名称: | 《(“爱山东”市县两级整合规范)等三项大数据行业标准编制及滨州市数字经济园区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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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JCS-2021-3799 |
项目申请单位: | 滨州市大数据局 |
联系人: | 刘青林 |
联系电话: | ********069 |
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介绍: 1、为体现滨州特色,推广滨州大数据先进经验,严格按照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2020年度全省大数据行业标准规范编制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滨州市承担的《“爱山东”市县两级整合规范》《新型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大脑”建设规范》《新型智慧城市惠民建设智慧社区网格化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三项大数据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 2、依据《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 年)》《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印发《滨州市市级数字经济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和园区建设指标的通知。对滨州市各区县所申报的16家数字经济园区做出园区集聚水平、支撑能力、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等情况进行评估。 二、项目要求: 1、项目需求: (1)向省局报送标准规范送审稿、标准编制说明、公开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标准审查申请书以及标准审查专家建议名单。标准内容符合滨州市发展实际,且对未来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的发展具有指导和支撑作用。 (2)根据滨州市市级数字经济园区评定要求,通过《滨州市市级数字经济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由园区自行上报自评报告及其资料文件,对所申报经济园区进行综合考核和等级评定工作。 2、实施要求: (1)标准规范的制定过程应严格遵守《山东省标准化条例》的相关要求,确保标准征求意见、标准审查、标准报批等各个阶段合规有效。 (2)完成16家数字经济园区的指标评估工作,对所申报的单位进行评定,通过收集、分析各市(区、县)的自评和上报材料,汇总、审核、分类、核验、定级、出具报告。 3、成果要求 (1)提供3项标准规范的报批稿和过程性材料。 (2)提供滨州市市级数字经济园区的评定报告。 三、项目付款方式:提交三项标准编制报告及数字经济园区评审报告后一次性支付全款。 |
项目完成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拟定服务费: | 16万元 |
中介服务机构条件: | 1、 中介机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良好信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能够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义务,保证服务质量。 |
超市业务类型: | 工程咨询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1-06-07 09:00至2021-06-09 09:00 |
选取方式: | 自主谈判 |
优势勾选表: | |
申报时间: | 2021-06-09 09:30 至 2021-06-09 10:30 |
均价(竞价/摇号/谈判)地点: | 网上自主谈判室 |
竞价次数: | 3 次 |
发布时间: | 2021-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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