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行政审批局项目评估评审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灵寿县行政审批局项目评估评审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灵寿县行政审批局项目评估评审费
品目
采购单位灵寿县行政审批局本级
行政区域灵寿县公告时间2021年06月07日09:2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6月08日至2021年06月17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6月18日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灵寿县行政审批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灵寿县北环东路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康潍工程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植物园街15号水印城1-2-9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灵寿县行政审批局项目评估评审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WXM-202102

项目名称:灵寿县行政审批局项目评估评审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

采购需求:A包:工程咨询机构; B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C包:财务审计清算审计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支持节能环保政策,但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3.1 A包:具有专业资信乙级及以上或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评估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B包: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C包: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须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开标现场登录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自行查询,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同时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打印留存。);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8日至2021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备注: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公告期内,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完成注册,自行选择参与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应按照首页“客服中心”中“投标人注册指南”进行注册。2、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注册。CA 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河北CA联系方式:400-707-3355。现场办理流程参照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首页“客服中心”栏目;3、公告发布与澄清修改的通知:项目公告将在以下媒体网站发布: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或者更正:对于已经发出的磋商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以更正公告方式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澄清、修改或者更正内容同时以更正公告附件的形式一并发布,请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并下载,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寿县行政审批局本级

地址:灵寿县北环东路2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康潍工程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植物园街15号水印城1-2-90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工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竞争性磋商公 评审 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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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潍工程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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