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地理信息应用平台招标公告
警用地理信息应用平台招标公告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警用地理信息应用平台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受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委托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警用地理信息应用平台采购
二、项目编号: NHZFCG 201328
三、采购人:呼伦贝尔市公安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招标内容及分包情况:
警用地理信息应用平台(最高限价:240万元)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3)提供两个以上省级PGIS(全国警用地理信息基础平台)建设案例,每个案例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
(4)具备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5)委托代表投标时法人代表授权书
(6)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7)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复印件,开标时需提供1-4项资质原件。如未提供原件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注:以上条件解释权为采购单位。
七、资格预审时间:2013年7月16日起至2013年8月6日。
参与投标:通过资格预审后递交投标保证金即可参与投标。文件可与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索取或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www.nmgp.gov.cn)盟市招标信息中查询后下载。
八、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公司支付合同总价款40%的首付款;警用地理信息应用平台项目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并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其余合同总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从《验收报告》签订之日起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及运行正常在七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九、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贰万元整),必须以银行电汇方式汇入采购中心指定帐户(在我中心存有诚信保证金的企业可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名称必须与投标公司的名称相符(未中标的竞标供应商我中心只按汇款单上的公司名称以银行电汇方式退款,当地投标供应商我中心以转帐支票的方式退还,我中心不以现金的方式退还保证金),以其它方式汇款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需将银行回单传真至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确认,如没有进行确认,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保证金缴入: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788
开户行:工商银行河东支行
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至时间: 2013 年 8月6日17时30分。
十一、投标商签到截止时间:2013 年8月7日17 时30 分。
已通过资格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签到备案,未签到为无效投标。
投标地点: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开标时间:2013年8月8日上午8时30分。
十三、开标地点: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大厅。
十四、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胜利大街30号(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办公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赵铁波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标前徐勃、敖伊兰 标后郭晓伟、张冰冰
联系电话:****-*******
传 真:****-*******
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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