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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龙门治超站增设电子抓拍系统建设项目

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龙门治超站增设电子抓拍系统建设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

乙方: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2]FJGC[GK]*******的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龙门治超站增设电子抓拍系统建设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标通知书。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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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 C1799 其他交通运输、仓储服务 其他交通运输、仓储服务电子抓拍系统、交通信号灯、公路交通标志标线、防雷接地系统及光电缆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路面动态自动称重设施包括称重传感器、车辆分离器、轮轴识别器、车辆检速器等部件,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使用称重数据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进行处理,称重数据同步传输至上级治超数据中心。(详见投标文件)60系统应采用统一的中心数据库,各站点应建设独立的数据库,可在通信临时中断的状况下继续开展业务工作,并可在通信恢复后,将滞留的业务数据统-打包上传。(详见投标文件)*******.05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玖拾万零伍仟壹佰玖拾柒元零伍分(¥*******.05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航城街道龙门村;

4.3交付条件: 到货并安装、验收完毕付合同款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中的商品清单供货。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负责附件一中清单品目货物的提供和实施、所负责项目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就所负责项目与甲方的费用结算,合计含税金额*******.06元(其中硬件费用11850元,建安服务费用*******.06元,软件、延保、测评及通信费用*******元)。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供与收到款项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分公司负责附件二中清单品目货物的提供和实施、所负责项目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就所负责项目与甲方的费用结算。合计含税金额*******.99 元。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供与收到款项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将按照合同及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甲乙丙三方确认后,三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乙方、丙方在甲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丙方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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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支付给供应商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39.19 设备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丙方各支付双方承担货物65%的货款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2 25.81 设备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丙方各支付双方承担货物65%的货款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分公司
3 4.82 竣工验收满两年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向乙方、丙方各支付双方承担货款的8%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4 3.18 竣工验收满两年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向乙方、丙方各支付双方承担货款的8%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分公司
5 4.82 竣工验收满三年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向乙方、丙方各支付双方承担货款的8%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6 3.18 竣工验收满三年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向乙方、丙方各支付双方承担货款的8%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分公司
7 4.82 竣工验收满四年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向乙方、丙方各支付双方承担货款的8%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8 3.18 竣工验收满四年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向乙方、丙方各支付双方承担货款的8%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分公司
9 4.82 竣工验收满五年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向乙方、丙方各支付双方承担货款的8%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10 3.18 竣工验收满五年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向乙方、丙方各支付双方承担货款的8%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分公司
11 1.81 竣工验收满六年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向乙方、丙方各支付双方承担货款的3%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12 1.19 竣工验收满六年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向乙方、丙方各支付双方承担货款的3%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分公司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六年。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或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或丙方违约,乙方或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合同价3%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或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或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或丙方需支付合同价10%的赔偿。 10.3因乙方或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或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或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6若乙方或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非乙方或丙方原因及不可抗力除外),在未足额交货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缴交。 10.7如果乙方或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未足额交货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或丙方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未足额交货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未足额交货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8若乙方或丙方不能交货(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非乙方或丙方原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不能交货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不能交货方赔偿损失。 10.9如果乙方或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方应向甲方支付中标价的0.1%作为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其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10如果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1天,甲方应向乙方或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0.1%作为违约金,若逾期达30天以上(含30天),乙方或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要求 14.1.1乙方、丙方须按招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期2年(含所有附属设备),技术参数中有要求的以技术参数要求为准,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须提供所有产品原厂家出具的质量服务保证书。 14.1.2在保修期头一个月内出现属货物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免费更换全部设备。若甲方在保修期内发现设备出现故障,乙方或丙方应在2小时内响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逾期甲方有权另请他人维修,费用由乙方或丙方承担;若无法排除故障的,乙方或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设备供甲方正常工作,保修费用由乙方或丙方负责。 14.1.3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丙方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4.1.4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丙方应与甲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在设备使用地区指定有维修能力的代理机构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可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更换配件时只能收配件成本费。 14.2施工安全 本工程施工时行驶车辆多,为确保人、车的安全,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预防与避免伤害事故,保证施工安全。 14.2.1开工前,乙方及丙方对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和技术培训。 14.2.2施工进出场,必须由现场负责人指挥,操作人员再封道和撤除过程中应保持高度警惕,特别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14.2.3封道完毕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施工作业区作业,施工结束时,作业人员撤退后才能撤除封道设施。 14.2.4施工期间,作业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和扩大控制区,不得走出安全保护区,不得就任何施工机具和材料放置于安全保护区外。 14.2.5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功能的工作套装,佩戴安全帽。 14.2.6遇到暴雨等特殊气候,停止常规作业,做好人料机及安全设施的保护工作。 14.2.7积极与甲方、交警加强联系,取得支持和帮助;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指令和管理。交通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则按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14.2.8为确保施工安全,减少行车干扰,主线加宽段路面工程施工现场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封道施工,并在道路封闭路段及封道期间完成所有工程项目。 14.2.9施工场地道路平整、整洁,交通导向、管制标志、防撞设施及隔离器材设置齐全。 14.2.10封闭道路施工段落安全员必须配备交通指挥器具、服装。 14.2.1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在封闭的路段从事施工作业,严禁施工人员跨越线路进入车辆通行车道。 14.2.12施工材料必须按照指 定位置存放,堆码整齐,不得侵入通行车道。 14.2.13施工机械严禁驶入通行车道,必须摆放有序,所有机械、设备均不得侵占通行车道。 14.2.1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6-88 的规定执行。 14.3特别保证条款 14.3.1廉洁管理条款:甲方及甲方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乙方有关廉政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得在项目洽谈、招标、签约、执行等经济往来过程中给予乙方人员现金、有价卡(券)、贵重物品等财物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贿赂乙方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为乙方人员报销费用;以劳务费、咨询费等各种名目向乙方人员支付报酬;邀请乙方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为乙方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方面提供财产性或其他非财产性利益等。甲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给予乙方的优惠条件和折扣按照规范手续进行且公开合法,甲方不得在乙方账外单独或私下给予乙方及乙方人员回扣。 甲方及其人员一旦涉嫌发生上述违反廉洁管理条款规定的行为,被乙方监察部门立案调查,或被国家行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调查的或正式立案查处的、或经乙方监察部门查证属实的,乙方即有权中止、解除与甲方所签订的所有合同以及正在洽谈的合同项目,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亦由甲方负责赔偿。 14.3.2黑名单管理条款:根据《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黑名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甲方及其人员存在如下行为,经查实后列入黑名单:(1)通过行贿或者其他手段谋取非法利益,致使中国联通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追究责任的行为;(2)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行为的;(3)有中国联通各级领导人员或其配偶、子女、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从事经营活动或代理相关业务的;(4)有中国联通各级领导人员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限定的范围内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的;(5)其他危害中国联通利益等行为。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或甲方的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相关人员存在以上所列行为,乙方有权将甲方列入业务全面禁入供应商名单,视甲方不当行为对中国联通利益的损害程度,对甲方设定1至3年的禁入期限。禁入期内,甲方及甲方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中国联通的任何业务合作活动;对其实施以上所列行为的实际操作人员、主要决策人等相关人员采取禁入措施,该类人员终身不得代表任何供应商参与中国联通的任何业务合作活动。 14.3.3甲方承诺知晓并遵守乙方上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负责向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的相关人员进行告知说明。甲方确认,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上述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行为内容发生变更的,则以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为准。 14.3.4 本条款所述乙方包括乙方及其分公司、乙方上级公司及其设立或控股的各级分、子公司。本条款所述中国联通包括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分、子公司。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7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
住所: 长乐市西洋中路299
单位负责人: 董春雷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37*****988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住所:
单位负责人: 李惟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30*****912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号: 140*****296********
乙方: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分公司
住所:
单位负责人: 林晶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85*****566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乐支行
账号: ****************88

签订地点: 福州市长乐区

签订日期:2021年06月0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建设 抓拍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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