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筛分线放料系统收尘改造项目(二次)谈判采购评审公示

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筛分线放料系统收尘改造项目(二次)谈判采购评审公示

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筛分线放料系统收尘改造项目(二次)谈判采购评审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6-07 11:35:57作者:闫岩浏览次数:次

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筛分线放料系统收尘改造项目(二次)进行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项目评审情况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筛分线放料系统收尘改造项目(二次)

二、采购编号:M****************030

三、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9日

五、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日期:2021年06月04日09:30(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层)。

六、评审信息:

平顶山市华辉环保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河南中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七、本次评审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春雷南路

联 系 人:杨立志

联系电话:****-*******

技术交底:常立平150*****119

招标代理: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电厂路80号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16C15层1501

监督部门: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党群纪检部

联系方式:温女士

电话:****-******* ****-*******

评审公告发布媒介:本次评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本评审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审公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不再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感谢!

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7日


本项目相关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审 改造 放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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