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第三方评估服务三次招标公告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第三方评估服务三次招标公告

[社会代理]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第三方评估服务三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RJT-2021-DSFPG-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第三方评估服务,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第三方评估服务

2.2 招标内容:以独立第三方开展项目现场检查,对工程实体质量(实测实量、质量风险)、安全文明、现场管理行为进行检查,并且针对存在的明显或潜在工程风险进行评判,提出系统改善建议,形成系列评估报告。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 服务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内。

2.5 成果或目标要求:各项目评估工作结束后,各评估组应在当天编制评估快报(体现当天评估项目分数等基本情况),并及时在微信评估沟通群内发布,便于工程部第一时间了解评估结果。各项目评估结束三个工作日内,第三方机构出具项目简报,主要包括项目存在的问题、分类、建议,并报送至工程部。当轮次评估完所有项目后七个工作日内,第三方机构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对比、分析、对标、分享优秀案例,提供提升建议,完成总结报告,并报工程部。

2.6 技术要求:第三方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要包含有关的技术分析、客观评估等资料,包含优化调整合理化建议,并承担其他有关的技术咨询的服务工作。

2.7 招标控制价:10000元/项目/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 配备人员要求:评估组4人/组,每季度具体评估小组数量可根据每轮次工程部要求进行合理调整。评估团队设一名负责人(组长),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需具备第三方评估工作经验。

3.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4.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报名资料(PDF格式)发送至********99@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报名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2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凯利中心13楼4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德大街1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1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175*****704

邮箱:********99@qq.com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公开内容(要素)

招标范围1 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第三方评估服务2 招标内容:以独立第三方开展项目现场检查,对工程实体质量(实测实量、质量风险)、安全文明、现场管理行为进行检查,并且针对存在的明显或潜在工程风险进行评判,提出系统改善建议,形成系列评估报告。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4 服务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内。5 成果或目标要求:各项目评估工作结束后,各评估组应在当天编制评估快报(体现当天评估项目分数等基本情况),并及时在微信评估沟通群内发布,便于工程部第一时间了解评估结果。各项目评估结束三个工作日内,第三方机构出具项目简报,主要包括项目存在的问题、分类、建议,并报送至工程部。当轮次评估完所有项目后七个工作日内,第三方机构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对比、分析、对标、分享优秀案例,提供提升建议,完成总结报告,并报工程部。6 技术要求:第三方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要包含有关的技术分析、客观评估等资料,包含优化调整合理化建议,并承担其他有关的技术咨询的服务工作。7 招标控制价:10000元/项目/次。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估算金额0.00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服务 第三方 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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