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自采物资招标公告

新建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自采物资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建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自采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MZW2013-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福建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9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项目部。本项目自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位于福建省莆田市湄洲湾北岸港口内。本线从衔接福厦铁路、向莆铁路的莆田站接轨,由莆田站引出至塘厝,设具有解编功能的莆田港湾站。从港湾站起分两线,一线经栖梧、苏厝、东沁至秀屿港区;一线经西园后沿海滨经沁头、秀前、渡口、东埔至东吴港区;在东埔预留罗屿分区车场,到达罗屿散装码头的铁路支线在预留的罗屿分区车场出岔经林浆纸一体化边缘跨海引入罗屿岛。全线正线长54.232km,其中:1)莆田站(不含)至莆田港湾站段10.338km(上行线长5.21 km,下行线长5.128km)。2)莆田港湾站(不含)至东吴(罗屿)、秀屿港区支线(不含装卸车场)34.156 km (东吴支线长21.125km,罗屿支线长4.46km,秀屿支线长8.571km) 3)各作业区装卸线长9.738km。 概算投资12.5083亿元。工期要求:本工程2009年2月15日开工,2014年12月31日竣工。

2.2招标内容:新建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工程自采物资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新建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工程自采物资招标公告附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年8月1日8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项目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每包件贰万元(¥20000元)整。

5.4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不计息。递交招标文件时同时递交,评标后不中标者立即退回。

招 标 人:中铁十九局集团公司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项目部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松林

邮 编:345116

联 系 人:周启发

电 话:186*****811

传 真:****-*******

电子邮件:zt19mzw@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秀屿支行

账 号:****************3563

          2013年 7月17日







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工程设备采购招标编号:MZW2013-01招标文件招标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项目部 二○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目 录第一卷1第一章 招标公告21. 招标条件2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3. 投标人资格要求24. 招标文件的获取25. 投标文件的递交36. 发布公告的媒介37. 联系方式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 总则81.1 项目概况8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81.3 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81.4 投标人资格要求81.5 费用承担91.6 保密91.7 语言文字91.8 计量单位91.9 分包、转包91.10 偏离92. 招标文件92.1 招标文件的组成92.2 招标文件的澄清9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03. 投标文件10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03.2 投标报价103.3 投标有效期113.4 投标保证金113.5 资格审查资料113.6 投标文件的编制124. 投标1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2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25. 开标135.1 开标时间和地点135.2 开标程序136. 评标136.1 评标委员会136.2 评标原则136.3 评标137. 合同授予147.1 定标方式147.2 中标通知147.3 履约担保147.4 签订合同14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48.1不再招标149. 纪律和监督14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4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4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5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59.5 投诉15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5附件一:开标记录表16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17附件三:问题的澄清18附件四:中标通知书19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20附件六:确认通知21第三章 评标办法22评标办法前附表221. 评标方法242. 评标委员会243. 评标程序及评审标准244.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2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8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291.定义292.标准和适用性293.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294.知识产权305.联络306.计划和报告307.检验、测试308.包装和标记309.运输和保险3110.验收3111.伴随服务3112.备品备件3113.合同结算和付款3214.保证3215.质量保证3216.变更及合同修改3217.分包、转包3318.索赔3319.误期赔偿费3320.终止合同3321.履约保证金3422.不可抗力3423.税费3424.争议的解决3525.适用法律3526.合同生效3527.其他35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361.定义3611.伴随服务3612.备品备件3613.合同结算和付款3714.保证3715.质量保证3721.履约保证金37第三节合同格式38附件一:合同协议书39附件二:履约保函41第二卷42第五章 物资需求一览表43第六章技术规格书45第三卷53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4目录551.投标函56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73.授权委托书584.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595.资格审查资料60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05.2生产能力证明615.3近年财务状况表625.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635.5近年完成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表645.6履约信用证明655.7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表665.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676.投标报价资料686.1投标物资报价表686.2物资描述表696.3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707.投标人资格声明717.1制造厂资格声明717.2代理商的资格声明737.3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748.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75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7610.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771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7812.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7913.其他材料8013.1关于评标价评定和合同价确定方式承诺书80 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新建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自采物资采购招标公告MZW2013-0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福建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9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项目部。本项目自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 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位于福建省莆田市湄洲湾北岸港口内。本线从衔接福厦铁路、向莆铁路的莆田站接轨,由莆田站引出至塘厝,设具有解编功能的莆田港湾站。从港湾站起分两线,一线经栖梧、苏厝、东沁至秀屿港区;一线经西园后沿海滨经沁头、秀前、渡口、东埔至东吴港区;在东埔预留罗屿分区车场,到达罗屿散装码头的铁路支线在预留的罗屿分区车场出岔经林浆纸一体化边缘跨海引入罗屿岛。全线正线长54.232km,其中:1)莆田站(不含)至莆田港湾站段10.338km(上行线长5.21 km,下行线长5.128km)。2)莆田港湾站(不含)至东吴(罗屿)、秀屿港区支线(不含装卸车场)34.156 km (东吴支线长21.125km,罗屿支线长4.46km,秀屿支线长8.571km) 3)各作业区装卸线长9.738km。 概算投资12.5083亿元。工期要求:本工程2009年2月15日开工,2014年12月31日竣工。2.2招标内容:新建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工程自采物资招标公告附表。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新建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工程自采物资招标公告附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4. 招标文件的获取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年8月1日8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项目部。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投标保证金:每包件贰万元(¥20000元)整。5.4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不计息。递交招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未中标单位评标后立即退回。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http://www.ptztb.gov.cn/ptsztb/)等媒体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铁十九局集团公司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项目部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松林 邮编:345116 联 系 人:周启发 电话:186*****811 传真:****-*******电子邮件:zt19mzw@163.com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秀屿支行账号:****************3563           2013年 7月17日 附表: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设备采购招标数量一览表序号类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包件号计量单位包件 数量招标项目编号招标人名称投标人资格条件招标文件不发售5站场设备动态电子轨道衡GCU-100100tS1台1MZW2013-01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项目部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符合招标物生产经营范围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2. 投标人注册资金应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物具有近三年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成功销售业绩证明。3. 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权威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和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4. 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超偏载检测装置具备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证书和铁道部行政许可资质。车号自动识别系统必须为通过铁道部科技司评审合格的产品。5. 设备制造商须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6. 投标物必须保证用于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完整性,满足铁道部、南昌铁路局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质量标准和条件。7. 本项目包含实施招标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内容,设备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网上下载7站场设备超偏载检测装置含货车装载视频监控系统设备S2套1网上下载序号类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包件号计量单位包件数量招标项目编号招标人名称投标人资格条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编号MZW2013-011.1.3招标人名称: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项目部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秀屿支行账号:****************3563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笏石镇松林村联系人:周启发电话:186*****8111.1.5项目名称福建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1.3.1招标内容设备采购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营业范围要求:详见投标邀请书附表生产能力要求:详见投标邀请书附表财务能力要求:良好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详见投标邀请书附表供货业绩要求:详见投标邀请书附表履约信用要求:详见投标邀请书附表其他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9.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3年7月26日1.9.3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2013 年 7月 27日文件发送方式:传真 1.11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 7 月 27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 月 1日 9时 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013年 7 月 27日前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013年7 月 27日前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120天内保持有效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付款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个包件贰万元整3.5.3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0 年至 2011 年3.5.5近年类似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年份要求2010 年至 2012 年3.5.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0年至 2012 年3.6.3签字或盖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3.6.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3 份3.6.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4.1.4封套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和投标人全称,注明“在(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在 2013年 8 月 1日 9时 3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铁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项目部(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松林村)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3)密封情况检查:完好(4)开标顺序:先到后开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或现金。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 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招标计划批准文件,本招标项目有关物资设备(下称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1.1.2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 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1.3.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拆包投标。1.3.2招标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1.3.3招标的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1)营业范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生产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供货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履约信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包件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9)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分包、转包本招标物资不允许分包、转包。1.10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物资需求一览表;(6)技术规格书; (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4)资格审查资料; (5)投标报价资料;(6)投标人资格声明;(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说明;(8)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9)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10)生产设备与检验设备;(11)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1)出厂单价指在设备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及设备安装调试费、首次第三方检定费、联网费用(超偏载和轨道衡)等,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2)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3)投标人报出的出厂单价、运杂费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3.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额、投标保证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保证金必须保证在开标前的第3个工作日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帐户、账号、开户行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购买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工程投标保证金及包件号。3.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要加盖投标人公章和财务专用,按要求编入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4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5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3.5.3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物资检测报告等资料的复印件。3.5.5 “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履约信用证明”应附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3.5.7 “正在实施的投标物资合同详细资料”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3.5.8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9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 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版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密封件之一: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正本”字样)与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一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字样)4.1.2密封件之二:投标人应将所有的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副本”字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4.1.3密封件之三:投标人应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电子版”字样)。4.1.4上述三个密封件的外层均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和投标人全称,注明“在(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未按本章第4.1.1项、4.1.2项和4.1.3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信息;(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包件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业主代表组成。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不再招标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不再重新招标,在开标当日与到场的合格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 分招标项目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设备采购招标类型设备招标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万元)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签名S1(包)S2(包)开标会上明确的评标办法招标人代表: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评标委员会主任: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 (项目名称) (物资品种)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5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3.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项规定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4项规定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款规定投标文件递交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2款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3.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范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生产能力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能力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供货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不存在…………3.3.1 商务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规定供货业绩及证明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5项规定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可靠近几年中标履约能力对本次招标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交货期符合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3.3.2技术评审标准投标物资规格型号符合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生产组织供应能力符合要求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符合第六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3.3.3重大偏差其他情况………… 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2. 评标委员会2.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及业主代表组成,其中招标人3人,业主代表2人。2.2评标委员会负责整个评标工作。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2.3评标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3. 评标程序及评审标准3.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按废标处理。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3.3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审3.3.1商务评审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要求的文件, 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商务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3.2 技术评审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技术文件,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3.3 重大偏差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招标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签字、盖章的;(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情况);(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4)投标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出现折扣报价、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投标的;(5)投标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6)投标物资规格型号与招标物资不符且不能满足招标物资要求的;(7)出现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或降低履约保函金额的、减少或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的;(8)投标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9)其他情况: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3.3.4投标报价的评审3.3.4.1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3.4.2评标价的评定(1)本次评标价以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出厂单价予以评定。(2)如果发现投标供货范围有非实质性的遗漏,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同一个包件所有投标中相同部分的最高报价计入评标价。(3)投标报价按照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投标人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4)投标价分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交易地的物价部门上月(或季度)指导价或者投标交易地当月的市场平均交易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标。(5)如果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报价修正中,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价低于投标人开标时的唱标价,则以投标人的唱标价为评标价进行排序。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投标人应承诺以修正后的报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应被拒绝。(6)如果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报价修正中,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人开标时的唱标价,则以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进行排序。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投标人应承诺以唱标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应被拒绝。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4.4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文件应按废标处理。3.5投标文件的拒绝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1)低于成本价竞标的或明显高于市场价的;(2)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3)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3.6评标结果3.6.1推荐中标候选人: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并按铁道部规定的物资设备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方式推荐排序前1至3名的中标候选人。3.6.2中标能力:对于同一投标人在同类物资1个以上包件中均具备履约能力且价格均为最低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该投标人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并按照相关包件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在该投标人最大中标能力内,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包件依序推荐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6.3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2001年第12号令的规定编制评标报告,对于需要向中标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共同签字确认。3.6.4中标人的确定:在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招标人应确定排序第一者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中标人。3.7拒绝所有投标3.7.1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包件,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该包件的所有投标, (1)投标人都不能通过评审;(2)经评标委员会证实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利益的。4.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4.1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4.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4.3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4.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的投标废标。4.5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投标函、评标资料、评标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1.定义在合同中,有关名词和术语按下列解释:1.1“合同”指买方和卖方之间达成的中标合同,包括合同协议书及所有的附件和所有提到的文件,对卖方与买方都具有约束力。1.2“合同总价”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1.3“设备”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须向买方提供订货明细表中规定的一切物资。1.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1.5“买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卖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1.6“卖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买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1.7“施工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具体使用合同物资的单位。1.8“建设项目”指投标人须知中所指的招标项目,具体项目名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1.9“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作为合同物资到达施工现场验收单位之一。1.10“卖方代表”指卖方委派的负责与买方等相关单位联系的人员,具体人员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1.11“天”指日历天。1.12其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2.标准和适用性2.1本合同下交付的设备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2除非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3.1没有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应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技术规格书、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3.2没有买方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3.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3.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3.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4.知识产权4.1卖方应保证,买方使用本合同设备或设备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联络5.1买方负责督促和检查卖方的合同履行情况。5.2卖方应按项目设卖方代表,负责设备生产、供货、质量检验、交接、调试、技术服务(含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业务协调,并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向买方书面提供卖方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书。5.3卖方代表的变更、撤销应获得买方的书面认可。买方有权根据卖方代表的工作情况,提出撤换人员的要求。卖方应根据5.2款的要求尽快重新任命上述人员,在新任人员到位前原卖方代表继续承担5.2款的职责。6.计划和报告6.1在中标合同签署后,卖方根据买方需求计划实施供应,月需求计划买方在用量前30天向卖方提报,批次需求计划在用料前10天提报,月计划可以用传真、上传到指定公用邮箱等方式提报。批次计划可用电话、传真、上传到指定公用邮箱等方式提报。6.2卖方应根据供应需求计划,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买方提交进度报告。进度报告应包括:(1)生产供应安排计划;(2)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完成进度的比较;(3)如果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滞后,应给出原因及改进措施。7.检验、测试7.1在交货前,卖方应按合同要求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设备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此证书将作为付款的初步证据,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最终检验定论。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7.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交货地点或设备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进行,买方或其代表有权参加在交货之前对物资的检验与测试,卖方应免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8.包装和标记8.1卖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均应按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设备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8.2设备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买方的合理要求。8.3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合同货物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应费用。9.运输和保险9.1卖方负责办理货物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如卖方负责安装的,则货物运抵现场现场移交后的保险责任仍由卖方负责。卖方应将物资完好无损地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9.2设备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并由卖方与承运人、承保人办理理赔事宜。9.3卖方应按买方约定组织供应,合同设备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送达交货地点。9.4卖方应在设备装车/船前24小时之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船号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10.验收10.1卖方应随同每批设备发运附一份发货设备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10.2设备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设备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10.3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设备质量的依据。10.4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设备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10.5买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设备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卖方应及时更换,或者根据买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10.6买方在设备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设备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设备的权利应不会因为设备在从卖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11.伴随服务11.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专用合同条款”与技术规格书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1)实施或监督所供物资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2)提供物资安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3)为所供物资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物资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5)在卖方厂房和/或在现场就所供货物的安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11.2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12.备品备件12.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1)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12.2卖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格书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13.合同结算和付款13.1 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安装调试成功,需检定的设备还需经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检定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买方结算货款。(1)已交货且未结算设备的全额发票、运杂费发票;(2)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13.2买方收到13.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在扣除该批设备价值10%的质量保证金后,3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价值55%的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试运行试验、验收合格后,30天内再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35%的货款。14.保证14.1卖方向买方保证严格按合同要求提供合同设备和服务。14.2卖方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设备是采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的材料制成,提供的设备及其组件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设备的任何缺陷,卖方对此负责。14.3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由买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3天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给予免费维修或更换。 14.4卖方保证对由于生产制造及未交付买方前的原因造成设备的任何缺陷负责,卖方收到买方关于设备缺陷书面通知时,保证迅速进行缺陷修补、更换,其费用买方均不负责。14.5卖方应保证其是合同所供设备的合法持有者,使买方免于因使用合同货物受到第三方侵权的诉讼。如买方因使用合同货物受到第三方的诉讼,卖方应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费处理与第三方的诉讼并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任何费用和损失。 15.质量保证15.1卖方应对所提供设备的质量负责。15.2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金额中。15.3卖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买方在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三个月内不计息按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15.4卖方在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外但在寿命期内提供的其他服务,费用由买卖双方商定。16.变更及合同修改16.1一般情况下合同约定内容不予调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买方按实际需要须对合同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可依据工程进度提前30天书面向卖方发出变更通知,卖方应予执行。发生调整的,买卖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16.2如果数量发生变化,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合同金额。16.3如果交货地点发生变化,根据运输里程和运输单价重新计算运杂费,并相应调整合同金额。16.4因工程实际原因导致规格发生变化,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包件内相同规格的出厂单价确定出厂单价。16.5买方要求调整设备规格、数量或者变更交货地点的,卖方可以申请延长履约时间并书面通知买方,买方同意后执行。17.分包、转包17.1在没有买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卖方不能分包、转包。18.索赔18.1如果卖方未履行其在合同下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同意按下列一种或两种结合起来的方式承担赔偿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车费、安装调试费、退回货物所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违约扣款;(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新设备更换或修复有缺陷的设备,卖方应承担更换和修复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果该缺陷出现在质量保证期内,则同时延长所更换或修复设备的质量保证期。18.2只要买方的索赔通知是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第30日以前提出的,索赔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18.3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20天内未予回复,该索赔要求应视为被卖方接受。18.4若卖方未能按18.1款规定方式在约定时间内消除质量缺陷,买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该质量缺陷,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19.误期赔偿费19.1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卖方执行合同遇到无法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书面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19.2除合同条款第16.6、19.1款约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在不影响买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设备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扣,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0条的约定终止合同。20.终止合同20.1 在买方对卖方下列任一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20.1.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合同条款第16.6、19.1款的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设备,且在买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20.1.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第16.1款等其他义务;20.1.3如果买方有充分依据证明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即属于下述定义条件:(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20.2 第22.1款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的合同终止应按照第20.3款规定办理。20.3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0.1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设备类似的设备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设备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1.履约保证金21.1卖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内向买方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21.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最后一批设备安装经建设项目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3个月。21.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最后一批设备安装后经建设项目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无息退还。21.4履约保证金因卖方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函有效期应相应延长。21.5发生下列之一者,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1)卖方发生20.1款所列的违约行为之一而完全终止合同;(2)卖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21.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22.不可抗力22.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合同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22.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合同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合同另一方。22.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5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23.税费23.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法征收的与卖方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24.争议的解决24.1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买卖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在60天内未能解决,应提交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判决。25.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6.合同生效26.1本合同文件于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时间起开始生效。26.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效力:(1)供货范围及单项价格表;(2)技术规格书;(3)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27.其他27.1 买卖双方通过代表联络合同执行有关事宜(除批次需求计划外),一切交往函电均应为书面形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定义1.5 买方: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地址:1.6卖方: 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地址:1.7 施工单位: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地址:1.8 建设项目:1.9监理单位: 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地址:1.10卖方代表: 姓名:电话:电子邮箱地址:1.12 补充:/11.伴随服务11.1卖方必须提供的伴随服务有: (1)供应商应负责对使用方的日常维护人员进行现场培训;(2)设备现场安装、调试及其它售后服务。12.备品备件12.2提供的备品备件项目、规格型号、数量见“技术规格书”。13.合同结算和付款13.2.1买方收到13.1所列的单据,在扣除该批物资价值10%的质量保证金后,3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价值55%的货款。13.2.2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试运行试验、验收合格后,30天内再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35%的货款。13.2.3扣除的10%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三个月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支付给卖方。14.保证14.3质量保证期为建设项目经主管部门初验运行1年。15.质量保证15.5实施驻厂监造的合同物资为:/ 。21.履约保证金21.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前5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 10 %的履约保函或保证金。 第三节合同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招标编号:合同号: 买方: 卖方: 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第 包号(项目编号:)设备的采购和供应,买卖双方同意按以下合同条件签署买卖合同并共同遵守。1.合同中的名词及术语与以下涉及的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名词及术语意义相同。2.本合同协议书及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中标通知书;(2)专用合同条款;(3)通用合同条款;(4)订货明细表; (5)技术规格书;(6)投标文件(含经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澄清和补充资料); (7)招标文件;(8)本合同其他条款和上述文件提到的其他有关文件。上述文件应相互补充和相互解释,在不明确或矛盾时,应按以上顺序在先者为准。3.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合同价)元整。4.卖方保证按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设备,买方保证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5.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以现行法律的规定作为补充。 6.对合同有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为书面形式,且需经双方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其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7.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8.本合同自年月日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附件:订货明细表买方全称:卖方全称:(公章)(公章)地址:地址:邮编:邮编: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银行账号: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履约保函履约保函致:(买方名称)鉴于(卖方名称)已保证按 (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规定,实施第包设备供应。根据卖方的申请,我方(银行名称、地址)(下称“银行”)现开立一笔数额为( 元)的保函作为招标编号 第 包所签合同的履约担保,受( )(下称“合同买方单位名称”)的约束,该笔金额应由本银行根据本保函承诺合法地支付给上述买方。如卖方发生如下情况之一: (1)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发生不履行投标承诺或不执行供货合同的情况;(2)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放弃或拒绝继续履行供货合同;(3)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因原材料或制造工艺产生供货质量问题不及时解决。我行保证,在收到买方第一次书面要求后,无需买方出具任何证明来证实其要求,即按该要求向招标人支付上述款额,但在买方的书面要求中,应注明该项索款,是由于发生上述条件中的一种或几种,并具体说明情况。本保函自开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最后一批设备安装经建设项目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3个月。任何有关担保的索款要求,应在该有效期终止前提交银行。银行名称: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姓名:职务: 签字: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日期: 第二卷 第五章 物资需求一览表 物资需求一览表招标人名称: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项目部招标编号:MZW2013-01物资序号项目简称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包件号包件 数量交货地点收货人交货状态交货条件交货期1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动态电子轨道衡GCU-100100t台S11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工地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项目部经验收合格现场安装调试经试运行试验符合交货条件2013年9月10日2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超偏载检测装置含货车装载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套S21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工地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项目部经验收合格现场安装调试经试运行试验符合交货条件2013年8月 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I、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技术规格书一、超偏载检测装置技术规格书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就符合铁道部《关于印发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系统建设相关技术条件的通知》运营货管[2007]115号文件中有关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技术积极条件的规定。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作为铁路专用量具,必须通过铁道部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论证后方可在线路上安装使用。其产品结构应采用不断轨钢结构式或混凝土结构框架型式。(一)技术性能要求:1.称重准确度:列车在40km/h及以下速度称量时,称重准确度应小于或等于0.5%;在40—60km/h速度范围内称量时应小于或等于1%;前后转向架偏重差变动范围:列车在40km/h及以下速度称量时应小于或等于400kg;在40—60km/h速度范围内称量时应小于或等于800kg。前后转向架偏重差平均值与理论偏重差之差的绝对值:应小于或等于500kg。设偏转向架偏载率平均值与理论偏载率之差的绝对值:应小于或等于5%。68t或76t车中未设偏检衡车整车初始偏载率平均值的绝对值:应小于或等于5%。2.称重范围:18t-120t。3.自动判别机车车辆通过及确定通过速度;实现车种、车型、车号、机车车号及配属段的自动识别功能。4.系统能够对传感器、通道、采集卡等部件的状态参数进行自检并实时上传。能够自动累计传感器承受冲击次数,并对传感器剩余寿命预警。5.自动检测通过车辆的总重、载重、前后偏重及左右偏载,并进行数据储存、阶段统计、超偏载车辆报警及打印和实时上传数据。6.测点到检测数据集中器的有线传输通道带宽不低于2Mbit/s。7.满足双向计量检测的要求。8.安装防雷装置,控制室内应采取屏蔽措施以防电磁干扰。能在电气化牵引区段正常工作。9.无轨道电路盲区,钢轨与轨枕间、相邻轨枕之间必须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10.称重软件应通过铁道部主管部门组织的测试并出具报告后方可使用。测试报告应包括性能测试和安全评估等项内容。应采用机械、电子印封装置和其他措施对影响测量结果的参数加以保护。(二)主要部件性能指标1.传感器1.1有强抗震动、抗冲击能力和良好的互换性。1.2安装传感器后保证钢轨和轨枕有扣压力的刚性联接。传感器耐受冲击次数应不小于1.5×107。1.3在钢轨轨腰上钻孔安装剪力传感器时,不得影响钢轨的强度和刚度。2.承载结构2.1有与普通线路等同的承载力、强度、刚度。2.2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腐、防锈性能。3.数据采集系统3.1数据采集仪保证正常连续工作和采样精度。3.2传感器各通道之间互不影响,有较强的抗干扰性能。3.3采用性能可靠的工业控制计算机。基本配置:CPU:P4 2.8G,内存:1G,硬盘:200G,显示器:17英寸液晶。3.4提供车号识别和网络通信接口,以实现与局域网、车站监控系统站和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的连接。(三)、安装技术要求1.安装位置1.1设备应安装在货车集中出入的直线上,线路坡度不超过2‰,轨面横向水平高差小于2mm,检测区前后应有100m及以上直线段。1.2检测区距道岔应大于50m。1.3安装地点应避开电气化分相点、高压输电线、短梁、短隧、道口及易产生洪水、塌方、冻胀等地点。2.安装区段线路要求2.1应采用50kg/m或60kg/m钢轨的无缝线路,检测区无钢轨接头和伤损。2.2应采用新钢轨。 2.3应采用混凝土轨枕,轨枕无失效。2.4道床两侧排水良好,无路基病害。2.5安装位置及其前后线路保证有良好的轨道平顺性、等同的轨道结构强度、刚度和承载力。2.6安装时禁止在钢轨上焊接。(四)、控制室要求1.利用轨道衡控制室即可,要求有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小于4Ω。2.有防尘、防雨、防暑、通风和防盗、防鼠等功能。3.有保温、隔热功能,其温度应在0℃~ 50℃之间,在寒冷地区仪表柜应能自动调温。4.控制室内控制仪表与室外设备的连线应采用有护管暗埋方式,祼露部分有防破损和鼠噬的护套。(五)、检测信息管理要求1.检测信息重量以千克(kg)或吨(t)为单位(以吨(t)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据),前后偏重差及变动范围以千克(kg)为单位,左右偏载以货物重心偏移量表示,以毫米(mm)为单位。2.检测信息应采用加密格式保存。保存、发送检测信息的内容:列车车次、机车车号及配属段、检测时间(年月日时分秒,除年度为4位数外均取两位)、总重、载重、车辆序号、车型、车号、车速、超载、前后偏重、左右偏载、检测站名称等。车站检测信息服务器保存发送的信息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增加检测站名、发到站、货物品名、超偏载处理情况等内容。通信传输通道的建立:从轨道衡器控制室至港湾站货运综合楼利用原有光缆。轨道衡器控制室至超偏载检测设备传输通道及电力供应由设备供应商提供材料并负责施工。二、货车装载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格书视频图像采集:正对列车采集,图像清晰。(一)、主要技术要求(1) 视频输入:六路视频信号。(2) 视频压缩标准:H.264(MPEG-4/part10),支持制式: PAL。(3) 球形云台,可控摄像机,输入管理员密码后,可旋转摄像头,可改变焦距。(4) 监视图象分辨率:PAL:D1(704×576)(5) 录像帧率:25帧率/秒(6) 录像回放功能:可实现慢放、快放、倒放、暂停、分节播放、单帧播放及回退、按车号指定车节播放、任意缩放预览和回放画面、具有图像抓拍功能,能保存和打印。(7) 监控照明灯寿命:50000小时。(8) 录像存储周期:一个月;在硬盘存满的时候能自动清理,实现循环录像。(9) 来车自动启动录像系统,声音报警,车去自动停止录像,夜间及照度不足,列车通过时自动开启照明系统;对双向过车的股道,能识别来车方向,并且有语音(已来车,是上行还是下行)提示。(10)适应车速:5~120km/h(11)环境适应性:24小时昼夜监测;室内:00C~40oC,室外-40oC~ 60oC;湿度90%以下。(12)录象查询功能,能按车次、车号、日期等综合查询。(13)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3000h。(14)电源适应性:AC 200V~230V,50HZ。(15)采用不锈钢防爆护罩,前端用纳米钢化玻璃,涂有无形雨刮膜、表面不再沾水,雨雪从球形护罩上完全滚落,沙尘也不易在镀膜后的球形护罩上聚集。(16)实现网络控制,系统能通过一台电脑对站下多个监控点(股道)进行查询控制;提供网络接口,实现与局域网,车站监控系统的连接,实现基检信息的整合;也可以通过网络实现系统检测信息的共享,问题车辆的检测,监控信息的上传。通信传输通道:与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共享同一通信资源。II、轨道衡技术规格书1 采购数量:设备采购数量见下表:序号设备数量型号及规格数量单位附注1动态电子轨道衡GCU—100B1台含车号自动识别系统2 基本技术要求2.1 环境温度:–15℃~ 45℃;2.2 环境条件:半露天;2.3 气候条件:温湿性气候;2.4 相对湿度:≤100% ;2.5 本线设计线路坡度:平坡 ,设备安装位置前后两侧各25米整体道床。3 标准与规范轨道衡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检验均采用下述标准的最新版本或修订本:3.1 动态电子轨道衡技术要求GB11885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态称量轨道衡检定规程JJG234-90;3.3 计算机站场地技术要求GB2887;3.4 电阻应变称重传感器GB7551;3.5 称重显示控制器技术条件GB7224。4 轨道衡技术性能4.1轨道衡结构形式为不断轨式、无基坑、双向动态计量、动力牵引称重节数不限;4.2 轨道衡设计合理、技术先进、性能优良、安全可靠,操作性能好,易维修保养,使用寿命长,能使用连续称量作业的要求;4.3 轨道衡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 属于国家批准的标准产品;○2 供方提供的设备及零部件均应是全新产品,所提供的轨道衡必须是近六个月内制造的新产品;○3 结构牢固,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适应重载、超载和冲击荷载;○4 不计量时,不限速;○5 车辆过衡时无冲击现象;○6 数据输出具有显示和打印两种方式;○7 机械台面长度足够,计量精度高;○8 软硬件先进且运行可靠,长期稳定;○9 维护量极小;○10 正常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5 主要技术参数5.1额定称量:100t允许超载150% 。5.2计量方式: 双向全自动动态称量。5.3称量速度:0~40km/h,不计量时通过速度不限。5.4准确度:优于JJG234-90《动态称量轨道衡检定规程》的允差规定。5.5灵敏度:加减20kg砝码有大于10kg的变化。5.6输出方式:CRT显示序号、车号、车速、毛重、皮重、净重、票重、盈亏、累计、日期、操作员并有制表、查询、统计、计量结果长期保存等功能。5.7系统自检,零点自动跟踪,数据可远距离传输。5.8适用电源条件:AC220v 10%(-15%),50Hz,系统电源功耗小于500VA.5.9工作条件:温度-45℃— 75℃。5.10零点漂移:系统零点漂移60min不大于1d。5.11识别方式:全模拟量无开关识别。5.12备有轨道衡车号识别系统。5.13具有数据远传及联网功能。5.14操作方式:全汉字系统显示,计量时可无人操作也可人工值班操作。5.15设有防高压接地系统和屏蔽系统,计算机电源及通道皆采取屏蔽措施。5.16秤体与轨道电路有绝缘装置,传感器整体屏蔽在钢结构中。5.17具有自动诊断功能及防丢车措施,当设备一旦出现故障,能自动显示故障情况并自动将故障记录存盘,通过打印机输出。、5.18具有机车称重超速行驶时自动报警功能。6 车号识别系统技术性能及参数、6.1性能○1 自动识别各种已装标签的机车、车辆、集装箱等; ○2 自动识别车次,自动识别客、货车;○3 自动识别列车方向,自动计轴计量,自动测速;○4 自动提取标签信息(如车号、皮重、车型,以及预先写入的信息);○5 自动存储,标签内存采用EEPROM芯片,具有可读写功能;○6 自动统计;○7 系统自检;○8 车辆标签是无源的,内部电路不含有任何微波器件,电路设计科学简单,标签外部封装牢固致密,防水防潮,标签寿命长,无需维护,可以在恶劣的环境下稳定工作,风、雪、冰、油、赃物、化学腐蚀、振动、冲击及电磁波等对其系统性能无影响;○9 信息编码采用变频式FSK方式,射频载波信号是连续发射的,具有较窄的发射接收带宽,抗干扰能力强;○10 地面读出器与标签之间的数据传输系统应适应较宽的车速范围。6.2技术参数 ○1 车号识别系统工作频段:910.10MHz,912.10MHz,914.14MHz; ○2 识别精度≥99.9999%; ○3 工作方式:微波反射调制;○4 编码方式:采用与ISO-10374和AAR918-94兼容的变形FSK;○5 适应车速:0~200km/h;○6 工作距离:0~6m;○7 标签内存:128bit;○8 编程:标签具有由用编程并对写入标签的具有差错校验和检查功能。○9 外壳封装:密封、不受气候影响的非金属材料。○10 振动冲击应符合《TB/1394-93》标准。7 供货范围7.1主要设备供货范围表序号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称重秤体GCU-100B台12重力传感器TEDEA 30t只43剪力传感器CL-YB-61只44数据采集仪LD-GCU台15工控机CPU 2.0/512M/80G台16显示器19英寸液晶台17宽行打印机OKI 8450CL台18UPS不间断电源功率:1KVA台19防浪涌集线器只210多功能电源插座只111专用计算机操作台椅套112专用多功能工具套113静态称重软件Win2000网络版套1备份14动态称重软件Win2000网络版套1备份15系统管理软件Win2000网络版套1备份16接地系统套217车号识别系统LD-RFID套17.2性能保证值汇总表序号参数名称单位保证值备注1最大称重能力t100t2计量精度0.5级3整机使用寿命A20年7.3 主要技术参数汇总表序号项目设计值备注1称重范围标准轨距四轴车2工作方式双向全自动计量3分度值e100kg4动态允许误差执行JJG234-90规程5计量速度3-40km/h6通行速度不限7感量加减20kg砝码,示值大于10kg变化量8电源≤500vA第三卷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物资品种)包件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5.资格审查资料6.投标报价资料7.投标人资格声明8.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10.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1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12.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13.其他材料1.投标函致:(招标人)我方已经仔细阅读MZW2013-01招标文件,我方同意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方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包件的投标,并已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包件的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并愿以与投标报价表相一致的合价总计人民币(小写) 元整(大写 元整)。按建设项目分别报价如下:招标项目编号合价(元)到站总价(或出厂单价)计(小写)到站总价(或出厂单价)计(大写)………………本包件总计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物资和服务。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将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我方同意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递标截止日期起12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招标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投标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投标函、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年 月 日 3.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省市县工商管理局的 (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 (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第包件投标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地址:日期: 年月日4.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时银行出具的银行转账支票或电汇回单的复印件,但需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和财务专用章。5.资格审查资料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5.2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须含电子文档的设备图片、铭牌)。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表序号设备名称制造厂规格型号主要参数设备编号数量出厂日期额定产能或单位时间产量生产产品或部件备注主要检验设备情况表序号设备名称制造厂规格型号数量精度检验内容备注 5.3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5.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1)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2)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权威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复印件;(3)近三年由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4)省部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产品质量保证措施。5.5近年完成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采购人电话合同价格交货起始日期最终交货日期项目描述备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产品应提供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5.6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5.7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采购人名称采购地址采购人电话签约合同价交货起始日期最终交货日期项目描述备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5.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6.投标报价资料6.1投标物资报价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包件号:物资序号招标编号项目简称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标准或图号计量单位需求出厂单价运杂费单价综合单价合价发站交货地点运距(km)数量1234=2 35=1×4   总计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 月 日 6.2物资描述表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包件号:物资招标编号项目简称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标准或计量数 量交货收货人交货交货条件交货期序号图号单位地点状态合计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 月 日 6.3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备注/来源一材料费小计1 2 ……二人工费小计三机械加工费小计1设备折旧费2设备维护费四水电费小计生产成本合计五管理费小计1生产管理费2销售费3服务费4财务费成本合计六利税小计1税收2税后利润出厂单价七运杂费小计公里注明运输方式到站单价备注:1. 投标人按物资品种做成本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不同物资品种实际需要增减。2. 不同品种的物资单独列表,标出其主要单价,不少于3个。3. 写明运输方式(火车、汽车)和运输里程。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7.投标人资格声明7.1制造厂资格声明1.名称及概况:(1)制造厂名称:(2)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实收资本:(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①固定资产:②流动资产:③长期负债:④流动负债:⑤净值:(6)法定代表人姓名:2.(1)制造投标物资的设施及有关情况: 工厂名称及地址主要设施名称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2)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需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零部件:主要零部件名称制造厂名称和地址3.本制造厂生产投标物资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4.近3年该物资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1)出口销售(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 (2)国内销售(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 5.近三年的营业额年度国内国外总额6.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易损件名称供应商名称和地址7.最近3年直接或通过贸易公司提供的投标物资: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 8.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9.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制造厂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7.2代理商的资格声明1.名称及概况:(1)代理商名称:(2)总部地址: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实收资本:(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①固定资产:②流动资产:③长期负债:④流动负债:⑤净值:(6)法定代表人姓名:2.近3年营业额:年度国内国外总额3.近3年该物资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1)出口销售(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 (2)国内销售(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 4.同意为投标人制造物资的制造厂名称、地址(附制造厂资格声明) 5.由其他制造厂提供和制造的物资部件,如有的话:部件名称制造厂名称和地址6.近3年提供的投标物资,如有的话: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 7.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代理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7.3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致: 我们(制造厂名称)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厂,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厂地址)。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招标编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2)作为制造厂,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3)我方兹授予(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代理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代理商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代理商名称(公章)制造厂名称(公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8.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投标物资备注一 最大月生产能力二 已签合同月供应数量三 剩余月生产能力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要求根据本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方案。 10.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1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序号设备、仪器名称制造厂规格型号数量状况生产产品或部件额定产能或生产参数备注一生产设备二检验设备注:投标人可以将制造设备及检验设备分别列表。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12.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13.其他材料13.1关于评标价评定和合同价确定方式承诺书致: (招标人名称)我方完全接受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3.4款的规定,修正和评定评标价。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如果修正后的投标价低于开标时的唱标价,以修正后的报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如果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开标时的唱标价,以唱标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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