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曲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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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曲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曲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处理服务(重新招标)
二、标段(包)编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曲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请登录)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2条400t/d生活垃圾焚烧线,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年焚烧垃圾29.2万吨。配置1台15MW高转速汽轮发电机组,6个月飞灰产生量预计4000 吨。
七、招标服务内容:投标人负责飞灰固化车间至飞灰填埋场(含飞灰固化车间、飞灰填埋场)之间的所有运营、运输填埋设备供货,设施的运行,耗材、检修、保养、清扫、清洁、疏通,固化、运输、填埋、检测化验、固化间、填埋及道路洒落物清理、填埋场地面的防护等工作,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满足当地安全环保部门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第四疃镇大弟八村东。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螯合剂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投标人须具有螯合剂生产厂家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17年度-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投标人业绩:201月1日(含)至今具有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2螯合剂生产厂家不能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工作。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4日到2021年06月14日23时59分59秒
(2)***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5日 09时30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 飞灰 环保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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