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五标段(焚烧设备采购)

和静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五标段(焚烧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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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和静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五标段(焚烧设备采购)已经由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和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和静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五标段(焚烧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670.00万元,评标办法为材料采购评分法(综合评估法)设备、材料采购评分法(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和静县

2.工程规模:移动式、固定式垃圾焚烧设备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和静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五标段(焚烧设备采购)
工程内容为垃圾焚烧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其他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1)厂家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2)经销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建设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6月08日至2021年06月14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xinjiang.gov.cn/TPBidder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元)

五、其他说明

6.1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化情况,否则自行承担责任。 6.2本项目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xinjiang.gov.cn/TPBidder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6.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或信用担保(以现金、支票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鼓励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只接受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的投标但保)。 6.4工期、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巴音郭楞日报、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和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天意建筑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库尔勒塔指东路健坤苑1-1201
邮 编:
邮 编:
841000
联 系 人:
曾召艳
联 系 人:
祁雨桐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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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设备采购 焚烧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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