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承办窗口
铅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3号厅G区无差别窗口(G60窗口)
2、适用范围
铅山县行政区域范围内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3、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4、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5、受理机构
铅山县应急管理局
6、决定机构
铅山县应急管理局
7、办理地点、时间
受理:铅山县应急管理局203办公室
办理:铅山县应急管理局203办公室
出件:铅山县应急管理局203办公室
时间:夏令作息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冬令作息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6:30。
8、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9、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10、办理条件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令公布,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第77号令修正):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三同时”的监督管理。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可自行编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机构,对其金属冶炼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所编制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1.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初步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并不得开工建设:(1)无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的;(2)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3)安全预评价报告由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编制的;(4)设计内容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的;(5)未采纳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且未作充分论证说明的;(6)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予批准的,生产经营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再审。4.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1)建设项目的规模、生产工艺、原料、设备发生重大变更的;(2)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3)在施工期问重新设计的.
设计单位应当:1.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并尽可能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可靠的设备、设施。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还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2.安全设施设计单位、设计人应当对其编制的设计文件负责。3.安全设施设计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设计依据;(2)建设项目概述;(3)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4)建筑及场地布置;(5)重大危险源分析及检测监控;(6)安全设施设计采取的防范措施;(7)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8)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要求;(9)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分析;(10)安全设施专项投资概算;(11)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及建议采纳情况;(12)预期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颗与建议;(13)可能出现的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14)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1、禁止性要求
不符合上述办理条件不予许可
12、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备注 |
1 |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 主审材料,不可容缺 | 纸质、电子版签字盖章 |
2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 主审材料,不可容缺 | 纸质版、电子版 |
3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 主审材料,不可容缺 | 纸质版、电子版 |
4 |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 主审材料,不可容缺 | 纸质版、电子版 |
5 |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 主审材料,不可容缺 | 纸质版、电子版 |
13、办理流程
申请:上饶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办事大厅
http://171.35.109.244:8004/aplanmis-mall/rest/main/toIndexPage提交线上申请,同时在铅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3号厅G区无差别窗口(G60窗口)
预受理:预受理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登记并出具收件通知书;对材料不齐全的,办事对象可线上获得实施机构出具的退件通知书,退件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退件的理由;
受理:预受理登记收件后通过审批系统向铅山县应急管理局分发材料,应急管理局在当日给予受理、补正或不予受理意见 ????????
审核:受理通过后,铅山县应急管理局对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 ?????????????????????????????
审批:审核无误后,铅山县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进行审批。 ?????????????????????????????????????????????????????????????????????????????????????????????????????????????????????????????????????
办结:许可通过,由铅山县应急管理局203办公室办结出件。
14、特别程序
无
15、收费依据
无
16、收费标准
无
17、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18、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19、是否可以网上申请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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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窗口领取或快递送达。
21、咨询电话
22、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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