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体育馆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绥芬河市体育馆附属工程 招投标编码: SG0303G13009 公告发布日期: 2013-07-17
报名开始时间: 2013/7/17 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地点 绥芬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幸福街1号)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2*****666 联系人: 刘玉梅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绥芬河市体育馆附属工程
建设单位: 绥芬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 沿河街以南,体育场路以东,体育场东路以西,富华街以北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 绥芬河市体育馆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芬河市体育馆附属工程施工已由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绥发改发【2013】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芬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沿河街以南,体育场路以东,体育场东路以西,富华街以北。
2.2建设规模:用地面积4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50平方米。
2.3合同估算价:1900万元。
2.4计划工期:2013年8月20日-2013年11月30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独立法人资格。其中,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独立法人资格
3.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3.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8日至2013年7月2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本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等资格材料。非本省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除应提供以上资料外,应提供经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针对本工程的入省备案手续。(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在绥芬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幸福街1号)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www.hljztb.com)进行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未进行网上报名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网上报名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投标无效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4.2非本省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除应具备4.1所述条件外,还应提供经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针对本工程的入省备案手续。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不含电子光盘),售后不退。图纸由招标人提供。图纸押金每套3000元,招标结束后图纸须保持发放时状态并完整无损,未中标人将完整图纸退回招标人后,招标人方将图纸押金退还;中标人图纸自己保留用于施工,图纸押金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绥芬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幸福街1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芬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办公地址:绥芬河市新兴街63号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新宏基大厦1101室
邮编:157000
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guangjianzhaobiao@163.com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土石方
预计合同额(万元): 1900
公告附件: 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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