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凤庆县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批准及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凤庆县中医院的委托,对凤庆县中医院住院综合楼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LCFQX2013G0012 2、招标内容:污水处理设施一套(包括安装,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一、报名及资格预审 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公告期内携带本单位资质材料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预审,并可查阅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①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商或具有该产品的经销代理权(须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的代理商;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机电设备安装(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③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提供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投标企业必须在云南省内设有售后服务点(需提供相关证明),要求投标企业能提供良好的安装、维修、培训等售后服务; 4、所提供的产品及材质要求仅作参考,投标供应商供货时所提供的产品材质质量等必须≥原要求。 ▲报名时复印件即可,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以上资质的合法性、完整性进行资格预审,预审不合格不发售招标文件。 二、索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现场获取需要电子版的自带U盘,网上获取请将单位或个人邮箱或QQ同资质文件传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13年7月16日至2013年8月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周末、节假日除外)。 五、投递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8月7日(星期三)下午14: 30 —15:00(北京时间)。 六、投递投标文件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 七、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8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2013年8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 十、交货地点:凤庆县中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十一、送达投标文件时,应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原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如果不是企业的法人代表,还需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原件),机电设备安装资质(原件)、以及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格及技术文件,一并与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 十二、本项目要求提供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现金进账单、转账支票(须进账)、汇票、信汇或电汇凭证,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内交至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据 ********7">在投标时单独出示查验。 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凤庆县广场信用分社 联系人:龚志荟、 张红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