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局)新建金华至建德铁路金华至兰溪段站前工程第二批建管甲供物资(特殊桥梁支座)特殊桥梁支座招标公告

(上海铁路局)新建金华至建德铁路金华至兰溪段站前工程第二批建管甲供物资(特殊桥梁支座)特殊桥梁支座招标公告

编号: TJS210232-01WZ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国铁集团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金华至建德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0〕215 号)、《国铁集团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金华至建德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19〕49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丽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金丽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新建金华至建德高速铁路金华至兰溪段站前工程第二批建管甲供物资(特殊桥梁支座)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
新建金华至建德高速铁路自既有沪昆铁路金华站引出,向北经兰溪市、建德市,外包杭黄铁路接入既有建德站,新建线路长度64.51公里。改建既有沪昆铁路金华至东孝段单线长度共计7.925公里。全线设金华、兰溪东、大洋、建德等4座车站,其中金华站、建德站为既有车站。新建金华存车场,设6条存线。
项目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250公里/小时;正线线间距:4.6米;最小曲线半径:一般3500米,困难地段:3000米;最大坡度:20‰,困难条件下不大于30‰;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级;调度指挥系统:调度集中;最小行车间隔:3分钟。
2.2招标范围:新建金华至建德高速铁路金华至兰溪段站前工程(特殊桥梁支座),数量、规格型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生产经营范围。
3.2许可和认证:
(1)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招标同类产品(铁路桥梁球型支座)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的认证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须提供合法使用投标物资技术的证明文件。
3.3财务能力:
(1)注册资金:投标人注册资金2000万元(或相同等值的外币)及以上。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20年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2018年1月1日以来)铁路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质量保证能力:
(1)投标物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国铁集团(含原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现行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书要求。
(2)投标人须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3.6履约和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 自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 自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 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4日至2021年6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关于购买招标文件的函》,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标书款汇款凭证、网上登记成功回执单、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2)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bjzt-jyb@qq.com邮箱,再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 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 编号和包件号。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002171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4.2 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大门总服 务台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用户注册登记。 网上登记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4.3 据国家税务规定,本次招标标书款发票的开具,须投标人提供开票信息,投标人需要填写《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 2)。
4.4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售,不再发售纸质文件。
5.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6.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7月8日上午8:30时至9: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8日上午9:30时,递交地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指定区域(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
7.2投标保证金形式及金额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开始时间为:2021年6月7日8时30分,到2021年6月18日17时0分截止。
9.其他
无。
10.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金丽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站前路金华南站旁金丽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楼
联 系 人:林建奇
电话: ****-********
传真: ****-********
2.招标代理公司: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联 系人 :吴亚军
电 话 :176*****552
邮 箱 :bjzt-jyb@qq.com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标签: 桥梁支座 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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