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妇幼保健院食堂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遂川县妇幼保健院食堂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遂川县妇幼保健院食堂经营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其他食品

采购单位遂川县妇幼保健院
行政区域遂川县公告时间2021年06月07日16: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6月08日至2021年06月1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4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江西中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恒大五期25栋一单元1303)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9日09:30
开标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恒大五期26栋一单元1401
预算金额¥5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遂川县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东路大道 27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彭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中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恒大五期25栋一单元13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青********443

项目概况

遂川县妇幼保健院食堂经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中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恒大五期25栋一单元13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ZG-2021-034

项目名称:遂川县妇幼保健院食堂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5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医院食堂概况

招标人提供现有的相关设施设备供中标人使用(详见交付时的清单),其它设施设备由中标人根据经营需要自行购置。

在承包经营期间,中标人必须合理使用招标人提供的设施设备,爱护公物,如需更换或维修,费用自理。经营期结束后,除正常消耗掉的设施设备外,其它设施设备必须无偿归还招标人,同时保证归还设施设备完好可以正常使用。

二、食堂规划方案及要求

1、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以1+1+1的形式签订,即一年合同履约期满后,合同每年一签,遂川县妇幼保健院将根据成交供应商上一年服务质量确定是否续签。

2、控制标准

(1)食堂经营范围仅限餐饮服务及粮油制品、酒水饮料供应等,中标人不得擅自扩大运营范围。

(2)膳食配餐标准:基本餐饮品种所占比例不低于55%,风味食品品种占比例不低于30%,运营性菜品品种占10%至15% 。

(3)食堂菜种的价格上限:低档菜需占20%;中档菜占50%;基本工作餐本着微利经营的原则,价格控制在6-14元/餐之间。每份饭价格不得超过1元,饭量不足可以免费添加。在经营承包期内若因食品市场价格发生重大波动,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菜价调整。

(4)每份菜的成品重量:无汁无汤的菜为2两-3两每份;带汁的菜为每份3两至4两;带汤的菜为每份4两至5两。

(5)招标人对中标人所提供的菜品和其它粮油制品定价进行监管,除酒水外,其它食品价格不得高于同类商品市场价格的20%。

三、食堂基本要求

1.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国家《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外,还要落实和执行好后勤部门制定的《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2.运营范围仅限餐饮服务。不得擅自扩大运营范围,未经许可不准户外运营。保证食堂的定位,遵守限价规定,做好本职工作。

3.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核算饭菜成本单价,每星期公布不少于两次市场主副食品价格情况,接受用餐人员监督。

4.按照五谷搭配,粗细搭配,荤素搭配,多样搭配的基本原则配餐,饭菜价格合理,让用餐人员各取所需,得到真正实惠。

5.营业时间要遵守有关规定,做好安全、节能工作,指定专职安全人员,保障疏散通道畅通、对员工进行基本的安全培训(每位员工要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防火措施、懂逃生方法、懂扑救初期火灾,要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疏散人群)

6.食堂营业时间不得低于规定的时间。

四、食品(采购、加工)生产流程管理制度

(一)采购或订购货物要求

1.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2.食堂所有的定型包装原料及食品必须有供货方三证(卫生许可证、同批产品的卫生部门检验报告、健康证)复印件。

3.对于非定型包装的食品(或原料),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观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或原料)一律不得购买。

4.违反食堂采购管理制度者,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处罚并追究食堂经营中标人的责任。中标人屡犯不改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食品验收

1.每天由厨房负责人专门验收,确保蔬菜感观好、新鲜。

2.荤菜无腐败、变质、过期。

3.调料符合规格要求,在保质期内。

4.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标出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5.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车辆应专用清洁,不得与有毒物、污物混运,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三)食品保管要求

1.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出入库登记。严禁腐败、变质、过期及标识不全的食品进入库房。

2.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3.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4.入库干杂调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墙(大于30厘米)、离地(大于20厘米)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的时间。检查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按照“先进先出”发放原则予以发放。

5.库房内所有的货架、货墩、货柜都必须贴上标签,在标签上注明品名及规格,并在进出标签备注栏上注明进货批次、数量、日期及发货的数量、日期。

6.严格控制库房内的温度,随时对库房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质过早过期霉变。

7.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

8.入库食品时必须有供货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备案存档。

9.食品添加剂存放在固定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保管。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门制作加工人员操作,严禁其他人员擅自取用,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10.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温度范围的要求,随时对其内部温度的监测。

11.食品冷藏、冷冻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应有明显区分标志。

12.食品在冰箱(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使用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13.用于冷藏、冷冻食品的冰箱(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其温度。

(四)食品置放

1.蔬菜、荤菜全部上架,不直接落地。荤菜放进冰箱,未加工食品和已加工食品分开摆放,并定点、整齐,使用的容器要明确区分标志:鱼类(蓝色),肉类(红色),蔬菜(绿色)。食品存放实行“三隔离”:A、生熟隔离;B、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C、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2.肉等易腐食品的保存必须低温冷藏,食品化冰之后严禁二次冷冻。

3.大米、干货等易霉食品的储存注意干燥防潮。

4.油盐酱醋等调味品,加盖加罩。

(五)食品加工

按类进行加工、切配,蔬菜先挑出黄、烂叶子,荤菜按要求加工。采购-入库-上架摆放整齐-摘去腐烂、黄叶和菜根-水槽内浸泡10分、(不超出15分钟,15分以上蔬菜农药残留物泡出会被蔬菜吸收,会造成二次污染)-清洗去沙泥到水清干净(土豆、莴笋要去皮处理)-切配-烹调前期加工(焯水、过油)-烹饪至烧熟煮透-出售。(鱼,肉类:在专间清理、清洗,切配)。严格禁止食堂加工极易造成食物中毒食品:野生新鲜蘑菇、发芽土豆、新鲜黄花菜、四季豆等。

(六)菜品制作比例:

食堂制作菜肴规定比例:素菜比例不超过35%(配菜中含有烤串、肠、丸类不算荤菜)。荤菜中猪肉比例不少于25%。

(七)食品烹饪

食品烹调过程严格防止污染,半成品二次烹调时注意煮透。严格遵守食品配备、烧煮及保存时间和温度标准。

1.烹饪需注意煮透煮熟;

2.尽可能缩短烹饪后的菜肴周转时间,烹饪后的菜肴必须加盖以防污染。

3.如有确实需要储存冰箱的食物,必须待彻底冷却后才能放入冰箱。

4.上浆腌味的食物如果要隔天使用,不可以加入料酒、蛋,防食物变质。

5.同类食品烹饪多样化。

(八)食品留样与剩余食品的处理

1.对每天销售的食品要坚持抽检,各取不少于1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储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2.已加热加工的剩余食品能继续食用的必须存放在冰箱内,销售前确保食品无腐败、变质,精制饭菜夏天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

(九)开餐服务

1.售饭一律严禁使用现金在售饭,防止售饭过程中带来污染,确保用餐人员饮食安全。

2.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穿戴好整洁的衣、帽、手套和口罩。

3.放置好熟食,并加盖。

4.开餐中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主动询问选择菜样,热情微笑服务。

5.开餐中派专人负责餐厅及餐桌的卫生工作。

(十)餐具餐厅清洁与环境卫生

1.先把餐具、炊具分类、实行“四过关”:一刷、二洗、 三消毒、 四保洁,定点整齐摆放。

2.餐厅环境卫生清洁,保证桌面、地面干净并做好桌面消毒,每餐清扫,每周2次大清扫。

3.厨房卫生

(1)每天定时清洗炉灶、工作台、烟机油网、盛器、落水池。

(2)厨房设施、设备干净、光亮、无杂物、无滑腻。

(3)桌面、门窗、货架清洁无尘,地面干净无积水,无“四害”。

(4)熟食盛器消毒后,方能使用。

(5)各种器具和抹布必须生、熟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6)各种器具和抹布用后及时洗净,定位安放保洁。

(7)废弃物及时入专门盛器内并加盖,泔脚及时清理。

(8)保证食堂周边地方清洁,工具定点摆放,不乱堆杂物。

(十一)卫生安全教育与管理

1.上岗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食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上岗前必须严格执行卫生消毒程序。经常对员工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注意正确操作工具(切肉机、炉灶、液化气阀门、蒸饭箱、水、电使用),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2.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得在食堂工作;自觉落实每日晨检制度,身体有病时应主动离开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食堂工作人员应自觉形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切实做到:

(1)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应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工作期间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严禁在工作场所内穿拖鞋、短裤以及赤膊;进行分餐工作时须戴口罩。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工作场所内吸烟。

(4)自觉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食堂人员必须每天检查食堂加工区域、就餐区域以及门口区域卫生,保证食堂无“四害”。

(5)用餐人员提出异议,食堂服务人员做好解释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用餐人员发生争执,如有争议,应向食堂管理人员反映。

(6)做到各类食品容器清洁,灶台无油污,厨具清洁,各项用具使用后必须归类存放。

(7)用餐后须擦拭桌椅,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油渍,地面无垃圾杂物,保证不积水、干净、清爽。

(8)下水道要每日进行清洁,彻底清除菜渣等杂物,以保证排水畅通及清除异味,及时清扫工作场所内的垃圾脏物,食堂门口垃圾桶必须每天清洗。

(9)定期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食堂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电工处理,食堂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10)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全面检查电源、火源以及水源、门窗是否关闭,做到防范于未然。

五、特别要求

1.本项目仅限中标人自主运营,中标人必须具备在医院食堂所需的一切条件,不得联合运营、分包、转包、自行招商。

2.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后的10日内具备进场正常开展工作的条件。

3.中标人负责食堂安全平稳运行,保证食品安全及菜品质量,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和传染性疾病等群体性安全事故并随时接受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

4.中标人遵守招标人制订的关于食堂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招标人有权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对违反招标人管理规定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有权纠正、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招标人有权解除经营承包合同,并追究经营者的违约责任。

5.食堂出售的各种商品,其出售价格必需经过招标人核算审批,真正做到成本核算控制利润,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改。

6.经营期内若中标人出现严重违约行为或出现重大事故,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中标人承担因此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的全部经济损失。

7.餐具必须消毒,不准使用一次餐具。

六、食堂监督管理

招标人成立遂川县妇幼保健院食堂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组,派出专职食堂监督管理人员检查食堂日常运作情况(具体监督职责及食堂应急事件处置措施等方案另行制定)。

1、食堂专职监督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食堂整体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中标人编制的食堂每日设备运行安全检查记录和食品安全检查记录。

(2)指导、检查买受人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督察食品从业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食堂经营场所配置的大型设施设备(如空调、建筑装饰等)维修更新申请工作。

(4)负责监督和指导从业人员在食品加工运营过程的各环节中正确处理食品卫生问题。如蔬菜“一择二洗三切”,肉、蔬菜要分池清洗,加工过程中熟食品的容器要分开使用等。

(5)指导、检查从业人员按《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6)对食品卫生质量、餐厅服务卫生质量进行技术把关。

(7)定期检查食堂消防系统、燃气系统、排烟系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8)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卫生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

(9)售饭期间监督人员不得就餐,应在食堂内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10)监督、检查食堂的安全、卫生情况,监督、检查餐饮加工设备、水、电、气设备及就餐桌椅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提出。

(11)工作期间,及时对内部用水、用电情况进行巡查,对特色档口及加工间卫生状况监督,确保食堂场所的整洁卫生。

(12)经常检查食堂从业人员衣着仪表,要求进入饭堂戴口罩、穿工作服等,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

(13)监管餐饮加工操作,严把饮食数量、质量、价格关,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妥善解决。严把进货关,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荤、素菜不得进入食堂,禁止变质食品进入生产流程,严把食品加工安全监督关,有效防范食品中毒事件发生,填写《食品卫生安全内控工作记载》。

(14)定期检查食堂消防系统、燃气系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和上报,对进入食堂可疑人员进行询问,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库房和食品加工现场,检查留宿人员是否符合规定。

2.中毒事件与责任

(1)当共同用餐人员在就餐后的一段时间被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时应怀疑食物中毒。此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遂川县妇幼保健院食堂监督管理员报告,医院食堂监督管理员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汇报领导,并组织人员或协同中标人将中毒用餐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招标人部署各项救治及处理工作。

(2)食堂监督管理员,凡不负责任、检查不力等不按要求监管,免个人评级、先进资格,并与该年终绩效奖金挂钩;若玩忽职守,造食物中毒事故,将按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七、中标人的权利与义务

1、年承包管理费用不得低于食堂年度营业额的12%(即≥食堂年度营业额*12%),且年承包管理费用不得低于人民币壹拾陆万圆整。

特别说明:①若中标人第一年的承包管理费用不足16万元的,则第一年按人民币16万元整向招标人缴纳承包管理费;若中标人第一年的承包管理费用高于16万元的,则第一年的承包管理费按据实结算向招标人缴纳。

②若中标人第二年的承包管理费用不足18万元的,则第二年按人民币18万元向招标人缴纳承包管理费;若中标人第二年的承包管理费用高于18万元的,则第二年的承包管理费按据实结算向招标人缴纳。

③若中标人第三年的承包管理费用不足20万元的,则第三年按人民币20万元向招标人缴纳承包管理费;若中标人第三年的承包管理费用高于20万元的,则第三年的承包管理费按据实结算向招标人缴纳。

2、食堂年度营业额为:妇幼保健院与食堂的每年结算费用+患者及家属餐饮费用(两者比例预估为1:1)。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①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违法记录承诺函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各投标人须将所提供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进投标文件中,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将针对投标人颁发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入投标文件中);(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8日至2021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中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恒大五期25栋一单元1303)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4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恒大五期26栋一单元14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遂川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东路大道 27 号         

联系方式:彭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中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恒大五期25栋一单元1303            

联系方式:杨青********4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经营 妇幼保健院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江西中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