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公司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自来水公司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2013年蛟河市自来水公司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ZZB-135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3年蛟河市自来水公司改造工程已由蛟河市政府会议纪要13年重点工程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蛟河市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施工1个标段。概况:老城区25栋楼房改造:新华大街22号(房管16)、财保楼、房管31号楼、社保家属楼、蛟河大街1号楼(草原兴发)、教育1号楼、教育2号楼、检察院1号楼、县长楼、电厂家属楼、老政协楼、政府44号楼(宾馆胡同)、税务家属楼、十中门前楼、宾馆1号楼、老物资楼、科技楼、政府工程队家属楼、民主综合楼1号(春萍药店)、民主7号楼、建总3号楼(城管)、太平洋保险综合楼(常乐)、三建1号楼、三建2号楼、宝和发楼。民康小区给水改造:民康1-11号楼、民康综合楼、工会楼、广播局家属楼。东山给水管线及二次泵站改造。
2.1.2工程地点:蛟河市
2.1.4计划工期:2013年8月15日至2013年10月30日;
2.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市政公用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对应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施工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1个标段进行投标。
3.6外省施工企业还需按吉建管【2011】32号文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7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7日至 2013 年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蛟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蛟河市永安路永安花园1#楼西侧)持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投标代理人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9日13时30分,地点为蛟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蛟河市永安路永安花园1#楼西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施工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人民币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蛟河市自来水公司 地址:蛟河市
联系人:王海山 电话:133*****15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蛟河市长安街永安路20号
联系人:刘晓娜 电话:****-******** 传真:****-********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蛟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3年7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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