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综合服务物流园加气站、加油站安全评价服务项目公告
丰县综合服务物流园加气站、加油站安全评价服务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丰县综合服务物流园加气站、加油站安全评价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交通物流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编号:HC-ZB-200004,招标人为丰县交通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南京鸿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WLY-AQPJ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基本概况
(1)丰县振丰路物流园LNG加气站:丰县综合服务物流园振丰路物流园(南苑路与振丰路交叉口以北,振丰路东侧)建设1座LNG加气站,总投资约1100万元,建设期1年,建设用地约2.55亩,工程建设内容:LNG加气站一座,日加气量1.5×104 Nm3,LNG储存规模为60m3,加气站为 LNG三级汽车加气站,单加气机4台。
(2)丰县孙楼物流园LNG加气站:丰县综合服务物流园孙楼物流园(G237与规划西二环路交叉处)建设1座 加油与 LNG 加气合建站,总投资约1240万元,建设期1年,建设用地约6.93亩,工程建设内容:加油与 LNG 加气合建站一座,LNG日加气量1.5×104 Nm3,LNG储存规模为60m3,单加气机2台,加气站为二级加油与 LNG 加气合建站。
(3)丰县西环物流园LNG、L-CNG加气站:丰县综合服务物流园西环物流园(西环路西侧,中阳大道西延段南侧)建设1座LNG、L-CNG加气站,总投资约1100万元,建设期1年,建设用地约3.50亩,工程建设内容:LNG、L-CNG加气站一座,日加气量1.5×104 Nm3,LNG储存规模为60m3,LNG单枪加气机2台;CNG储气瓶组几何容积为8m3,CNG双枪加气机2台,建成后本加气站为LNG和L-CNG加气三级合建站。
3.招标范围及内容:
(1)对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提供前期准备工作并辨识和分析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服务;
(2)对建设项目(工程)合理划分评价单元并定性、定量评价;
(3)对建设项目(工程)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4)对建设项目(工程)做出评价结论;
(5)对建设项目(工程)编制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6)负责对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过程中的专家评审阶段工作。
(7)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日历日。
4.最高限价:25万元
5.本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5.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要求为: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类似本次工程安全评价咨询的工作;
(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本次工程安全评价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资格认定:上述(1)~(3)中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5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6月8日—2021年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扫描件、投标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3@qq.com邮箱,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登记的邮箱,逾期不受理。(具体相关事宜可添加工作QQ:********3联系沟通)
投标人报名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邮箱中收到有效报名材料扫描件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接受报名。
3.未在招标代理机构处登记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有关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2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7月2日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丰县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五楼东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6.2投标文件统一在开标会上递交,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7月2日上午9:00时,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日上午9:3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递交至:丰县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五楼东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开标仪式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zhihuifx.com/fxwe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8、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招 标 人:丰县交通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丰县中阳大道322号
联 系 人:于亚飞
电 话:********880
招标代理:南京鸿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扬
电 话:180*****384
QQ邮箱 :********3@qq.com">********3@qq.com
2021年6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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