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铁科学技术研究发展有限公司自动检票机模块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国铁科学技术研究发展有限公司自动检票机模块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自动检票机模块购置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 ,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到货时间

到货地点

技术要求

1

1

主控单元

20

12个月

甲方指定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2

信息采集显示模组

20

12个月

甲方指定地点

3

二维码扫描单元

20

12个月

甲方指定地点

4

闸门模块

20

12个月

甲方指定地点

5

通行控制单元

20

12个月

甲方指定地点

6

电源模块

20

12个月

甲方指定地点

7

机械外壳单元

20

12个月

甲方指定地点

备注:1.本采购内容中预估数量为上期实际使用数量,不作为本期供应数量,实际供应数量以供货期内使用单位实际用量为准。

2.本次采购,供应商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所投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满足: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2)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应满足谈判人项目进度的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代理商须满足: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2)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2)条要求。

(4)财务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

2)制造商在递交投标文件起前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将制造商的“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

3)制造商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4)投标人需出具到货时间承诺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上进行注册,并于2021年06月07日至2021年06月1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获取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审核通过后,在国铁采购平台进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06月30日14时30分前在西安市碑林区金水路9号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30日14时3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集团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95306.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国铁科学技术研究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金水路9号

邮编:710054

招标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2*****231

陕西国铁科学技术研究发展有限公司

2021-06-07

标签: 模块 自动检票机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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