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广电融媒体科技创新大厦项目精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宁波广电融媒体科技创新大厦项目精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波广电融媒体科技创新大厦项目已由宁波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16]14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广电新视听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广电新视听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精装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 设 地 点:高新区GX03-01-03地块。凤竹路以北、甬江大道以南、翔云路以西、院士路以东。建 设 规 模:用地面积为3.7853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2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50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地上建筑主要由新闻中心、广电工艺用房、行政办公用房3大部分功能组成,其中新闻中心和广电工艺用房总建筑面积约4.4万平方米,行政办公楼面积约3.1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 :约186441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9.5亿元。招标控制价 :Ⅰ标段约4970万元;Ⅱ标段约4020万元。计 划 工 期:Ⅰ标段210日历天;Ⅱ标段210日历天。招 标 范 围:Ⅰ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精装修工程施工图标段范围内的施工承包及保修期服务(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Ⅱ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精装修工程施工图标段范围内的施工承包及保修期服务(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 段 划 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具体详见图纸);申请人可同时参加2个标段的施工投标申请,但入围后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配合总包确保“钱江杯”,争创“鲁班奖”。安全要求:合格,配合总包获得“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3. 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4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3.5其他:3.5.1投标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要求完成录入。3.5.2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3.5.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申请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3.5.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4. 资格预审方法4.1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的有限数量制;4.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不分标段入围12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gaoxin/)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5.2 资格预审文件(含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申请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6.2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宁波网络(不见面)投标工具V7.6.1版本生成。6.3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申请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gaoxin/)。6.4逾期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7. 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上发布。8. 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广电新视听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李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联系人:王玲、唐虹波电话:0574-*******0传真:****-********-***意见和建议的反馈: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反馈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78@qq.com)并以电话(0574-*******0)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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