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建设城门镇小型消防站保安人员、车辆配置项目

202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建设城门镇小型消防站保安人员、车辆配置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广龙保安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4]FJZSZB[GK]2021004的202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建设城门镇小型消防站保安人员、车辆配置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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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 C0810 安全服务 安全服务为民办实事工作建设城门镇小型消防站保安人员、车辆配置配备的人员须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及消防相关知识,能使用基本的消防器械和相关的防卫器械等服务要求1根据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在采购人指 定区域负责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安全巡查等服务标准698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捌仟元整(¥698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按照合同约定交付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依据招标文件乙方向甲方派遣保安人员9人,具体人员要求: (1)本项目所需的人员数量共9人,其中应不少于3人为消防员退伍兵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本项目要求保安人员年龄应在20周岁-45周岁,男性,身高168CM以上,能独立履行工作职能; (3)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须持有保安员证,未持有保安员证的,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取得保安员证; (4)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犯罪前科; (5)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须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及消防相关知识,能使用基本的消防器械和相关的防卫器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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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按月支付,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实核发,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的十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壹年,即2021年6月 1 日至2022年5月 31日。

10、违约责任

10.1、投标人中 标后,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均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予以处置。且中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投标人中 标后,如果因中标人原因不按规定无法按时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的;(2)在签定采购服务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3)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的;9.2、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中终止合同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9.3、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9.4、如遇突发或紧急事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适当的人员调配,中标人须在30分钟内对采购人需求作出响应,若因中标人原因无法及时安排现场人员到岗,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9.5、在签定服务合同之后,中标人提供的保安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任职条件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称职的保安员,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否则,采购人有权退回并扣除当月相应保安员费用,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9.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甲乙双方依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执行。。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人员要求 ★(1)本项目所需的人员数量共9人,其中应不少于3人为消防员退伍兵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本项目要求保安人员年龄应在20周岁-45周岁,男性,身高168CM以上,能独立履行工作职能; (3)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须持有保安员证,未持有保安员证的,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取得保安员证; (4)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犯罪前科; (5)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须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及消防相关知识,能使用基本的消防器械和相关的防卫器械。 2、保安人数及服务内容 (1)保安人员人数:9人,服务期限:1年。 (2)中标人应保证派遣的保安员每天24小时按照工作要求在岗,实行“三班倒”制度在辖区开展日常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区域工厂的安全隐患排查,森林防火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工作,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不得擅自外出,不得单独行动,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活动。 (3)按照规范化管理,随时做好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准备,接到指令应第一时间集合,根据指令带齐相应装备,第一时间赶赴指定地点,根据现场指挥员指挥开展工作。 (4)根据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在采购人指 定区域负责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安全巡查等工作。 3、保安人员装备要求 (1)中标人按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保安制服及基本保安装备(包括四季服装、武装带、橡胶棍等基本保安装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按采购人的要求对本项目配备一定数量和完好能正常使用的消防器械和相关的防卫器械等,包括2部小型消防车(其中1部载水量≥2口屯,另外1部为巡逻车并配有消防基本装备),射程大于20米。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小型消防车须可上民用牌并购买车辆险,小型消防车长度应适合农村道路应急出行,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注:本项目所需车辆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包含车险费、油费、维修费等费用。 4、保安员管理规定 (1)保安员应认真履行好保安岗位职责。 (2)执勤时统一着制式保安服装,不得着便服,不得做与其无关的事,严禁抽烟、饮酒、听收音机、看书报、玩手机、打瞌睡和喝茶聊天。 (3)保安员执勤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勤,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岗,特殊情况需离岗的要有人替岗,否则,按缺勤处理。 (4)对责任区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 (5)在执勤中对来访人员要有礼貌,工作过程中使用规范礼貌用语,严禁简单粗暴。 (6)保安员执勤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勤,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前应将岗区卫生打扫干净;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岗,特殊情况需离岗的要有人替岗,否则,按缺勤处理。 (7)应对派驻的保安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加强督查和培训,积极协助甲方协调处理与保安工作相关的事项,定期与甲方交流情况,征求意见,整改不足。 (8)按照《保安工作月考核表》中的“保安履职考核内容”落实保安员的考核。即:月考核分为95分(含)以上的支付全额月服务费;考核分为 80分(含)至95分(不含)的,支付95%月服务费;考核分为70分(含)至80分(不含)的,支付85%月服务费;考核分为60分(含)至70分(不含)的,支付75%月服务费;月考核分出现一次低于60分(不含),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人员更换要求 (1)中标人的派驻保安员人选须得到采购人的认可,并要保证人员相对固定,任何更换派驻人员的计划均应得到采购人的同意。有出现人员更换的,更换的人员资质须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且更换人员须向采购人备案同意。 (2)如采购人要求更换派驻人员的,则中标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6、中标人管理不当发生重大事故 凡属中标人管理不当发生重大事故,如:人身伤亡、设施损坏等,采购人可酌减当月服务费5-100%。如系重大责任事故,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向中标人索赔并追究法律责任。 7、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 (2)保安员的食宿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投标报价均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人员工作、管理经费、风险金、社会保障、各类补贴和福利等其它费用,投标价还应考虑国家法规规定的所需费用。 (4)投标人须为所配保安缴纳意外险,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附件: 《保安工作月考核表》 年月日 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扣分情形 1 未按规定着装 1分/人次 2 未按规定携带执勤装备 1分/人次 3 巡逻中未保持队容严整 1分/次 4 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听从指挥 1分/人次 5 上岗迟到、早退或旷工 1分/人次 6 未按规定请销假,不请假旷工或逾假不归 1分/人次 7 未按规定交接班 1分/人次 8 未按规定线路巡逻 1分/人次 9 执勤时玩手机,看书报、杂志或做与执勤无关事件 1分/人次 10 违反岗位职责,执勤时打瞌睡、睡觉或无故脱岗、离岗、串岗 1分/人次 11 未保持通讯畅通 1分/人次 12 工作消极,执行任务时临阵退缩、临阵脱逃 1分/人次 13 执勤中故意损害群众利益 2分/人次 14 队员间打架斗殴 3分/次 15 违反装备管理规定,损坏、遗失、遗弃或擅自出售、出借、私存执勤装备或公共财物 3分/人次 16 执勤中态度蛮横、行为粗暴、故意刁难、吃拿卡要 5分/人次 17 违反饮酒规定,饮酒、酗酒后上岗 5分/人次 18 巡防人员未按要求应用e福州平安管家APP、巡更系统APP上岗履职的 1分/人次 19 对核查和暗访发现的拆违、控违问题未及时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1分/人次 20 巡防队伍人数未按要求配备的 5分/次 21 负责的区域内出现新增的违法建设没有及时上报的 5分/次 22 当月退换人员超过3人次的部分 2分/人次 23 采购人根据对队员考评结果提出的月度奖惩建议,保安公司未响应的 2分 24 辖区出现单月盗窃警情上升的 1分 25 辖区出现单季度盗窃警情上升的 2分 26 未将保安人员月排班表提前报送街道的 1分 27 其他应扣分情形 视情节扣分 加分情形 1 在执勤中拾获群众遗失的贵重物品,并主动上交的 2分/次 2 在执勤中,积极发现防止发生重大事故,避免发生重大损失的 2分/次 3 提供有价值线索破获案件、抓获现行违法犯罪人员、预防群体性事件的 3分/次 4 获得上级领导表扬肯定、媒体通报表扬或群众来信、送锦旗表扬的 3分/次 5 在执勤中,及时发现制止暴力侵财、盗窃、抢劫抢夺、打架斗殴等案件的 3分/次 6 在执勤中抓获现行违法犯罪人员、逃犯的 5分/次 7 其他应加分情形 视情节加分 退换情形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分/人次 2 不服从统一组织和管理,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3分/人次 3 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泄密和失密 10分/人次 4 打骂、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 10分/人次 5 私分、挪用、非法占有赃款赃物 10分/人次 6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且拒不改正的 3分/人次 7 参加聚众闹事、参与赌博、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的 10分/人次 8 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造成重大损害的 10分/人次 9 包庇纵容违法犯罪行为的 10分/人次 10 向违法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 10分/人次 11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言论的 10分/人次 12 其他不适合从事巡逻防控工作的情形 视情节扣分 备注: 考核期:中标人考核期三个月,采购人将对中标人三个月进行考核,如考核标准达到85分(含),采购人将前三个月综合评分指标合同款支付给中标人。如合同签订后的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考核标准达不到85分(不含),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1)采购人根据以上考核细则共同对治安巡逻队员履职情况和保安公司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2)采购人的考核评分均以100分作为基准。(3)按照《保安工作月考核表》中的“保安履职考核内容”落实保安员的考核。即:月考核分为95分(含)以上的支付全额月服务费;考核分为 80分(含)至95分(不含)的,支付95%月服务费;考核分为70分(含)至80分(不含)的,支付85%月服务费;考核分为60分(含)至70分(不含)的,支付75%月服务费;月考核分出现一次低于60分(不含),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乙方: 福建广龙保安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仓山区福峡路城南40号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12号2#楼三层B室
单位负责人: 廖青单位负责人: 李永民
委托代理人: 林燕娇委托代理人:周道育
联系方法: 林燕娇、0591-83499436
联系方法: 1806032988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大道支行
账号: 账号: 35001875300052500632

签订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

签订日期:2021年06月0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 保安人员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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