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庙子镇尧栾高速引线龙峪湾站引线两个路口交通信号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栾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庙子镇尧栾高速引线龙峪湾站引线两个路口交通信号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庙子镇尧栾高速引线龙峪湾站引线两个路口交通信号灯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栾川县君山御府1#楼6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1-06-33 | ||||||||||||||||
2、项目名称:庙子镇尧栾高速引线龙峪湾站引线两个路口交通信号灯工程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194,9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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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资金来源:县本级资金 (3)项目地点:栾川县庙子镇 (4)标包划分:2个标包 1标包:两个路口信号灯安装调试 2标包:两个路口信号控制及监控设施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 1标段: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标段: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产品 (7)质保期:1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标段: 3.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须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供应商须提供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 3.6 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供应商为其办理的2020年6月以来连续6个月交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以社保中心网页查询为准,加盖供应商公章); 3.7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6月以来连续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3.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在开标时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9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磋商资格。 2标段: 3.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如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交通信号灯、信号控制机、监控设备的授权书,并同时具有安装施工经验;供应商之间必须是不同于隶属关系。 3.3供应商须提供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 3.4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6月以来连续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在开标时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6月08日 至 2021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栾川县君山御府1#楼601 | ||||||||||||||||
3.方式:持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中资料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现场购买磋商文件。 | ||||||||||||||||
4.售价:50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6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栾川县君山御府1#楼601开标室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6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栾川县君山御府1#楼601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栾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
地址:栾川县君山路 | ||||||||||||||||
联系人:吴先生 | ||||||||||||||||
联系方式:137*****77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百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栾川县君山御府1#楼601 | ||||||||||||||||
联系人:陈朋朋 | ||||||||||||||||
联系方式:136*****984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陈朋朋 | ||||||||||||||||
联系方式:136*****984 |
标签: 竞争性磋商公 交通信号灯 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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