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达县公安局县看守所购置安装“智能安防”建设设备物资招标公告

江达县公安局县看守所购置安装“智能安防”建设设备物资招标公告

江达县公安局县看守所购置安装“智能安防”建设设备物资项目
项目编号: 作者: 财政发布时间: 2021-06-07 21:02:30


江达县公安局县看守所购置安装“智能安防”建设设备物资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江达县公安局县看守所购置安装“智能安防”建设设备物资项目,采购人为江达县公安局,资金来自2021年公安装备经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XZZT-CDZB-*******

2.2项目名称:江达县公安局县看守所购置安装“智能安防”建设设备物资项目;

2.3预算金额:185.39万元;

2.4最高限价:169.19万元;

2.5服务需求:监控存储系统、监控智能防控(周界、监区、生活区)系统、机房及大屏部分设备、监所实战管理平台等(详见采购清单);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2.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和采购需求技术指标参数。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需具备的资格条件: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提供网站截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截图;

3.3本项目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给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扶持政策;

2、本项目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4本项目特定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贰级及以上资质;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21年6 月 7日-2021年6月11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8:00,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人携带经授权公证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以及本次公告第3条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到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都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逐页加盖鲜章胶装成册后招标公司留存)。

(2)投标地点(同开标地点):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1年 6 月 30 日15时30分;

(4)招标文件售价850.00元,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6.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达县公安局

地址:昌都市江达县

联系方式:139*****488

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智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都市康盛阳光苑2幢3单元3-6-12室

联系方式:181*****816

6.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女士

电 话:181*****816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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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物资 设备 智能安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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