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标准》第二部分课题研究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标准》第二部分课题研究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州标准》第二部分课题研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0元
采购需求:广州仲裁委员会(下简称:本会)于2020年9月10日在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集聚区启动仪式上发布了《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第一部分——开庭庭审标准》即《广州标准》。本项目将对《广州标准》持续完善和充实,从互联网仲裁的全流程角度进行制定,第二部分内容建议研究和制定《互联网仲裁主体身份认证标准》,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层面考量:
1.立法上对互联网仲裁主体如何认证没有明确的立法支持,仲裁行业对于互联网仲裁主体身份如何识别和认证,需要一套标准予以指引;
2.仲裁主体身份识别是仲裁程序进行的第一步;
3.互联网仲裁实践中,对于境内仲裁主体的认证,是通过与公安部门等其他单位联网数据匹配后来认证,提取共性部分梳理出一套标准是有现实基础的;
4.境外仲裁主体的认证相对较难,但是随着本会涉外案件拓展力度的加大以及apec-odr平台的上线,互联网仲裁境外主体如何进行身份识别存在迫切的现实需求和重大意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申请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具有研究能力的机构,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者均可申报。申报机构的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8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成员的组成应兼顾理论和实务,对仲裁理论有深入研究或具有丰厚的实务经验;同时需要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能保证足够的研究时间,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修订仲裁规则课题研究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请;
3.应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对仲裁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对学术前沿把握准确,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从事过民诉法学、仲裁法问题研究或者取得过相关问题研究成果者优先;
4.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6月4日公告之时至2021年6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期间在本会官网(https://www.gzac.org)广仲动态——通知公告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6月4日(同公告日期)公告之时起至2021年6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6月18日15时00分。
(三)开启时间:2021年6月18日15时5分(北京时间)。
(四)开标地点: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中区17楼会议室。
五、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广州仲裁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14楼
联 系 人:周荣斌 联系电话:***-********
发布人:广州仲裁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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