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商品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达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商品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项目名称

达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商品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浩驰磋商(服务)2021-025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度

人民币35.05万元

采购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6月7日

报名、磋商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2021年6月8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唐道637唐府公寓13B-11334室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证副本复印件;

2.购买人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包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谢绝邮寄)

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采购预算额度的2%缴纳磋商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7000元(大写:柒仟元整);

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6月18日09:30之前

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帐号:632010100100197890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6月1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2021年6月1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唐道637唐府公寓13A-11333室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

1、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1项“磋商响应文件构成”的要求,磋商响应文件须按以下要求分册编制。分别为:

资格性审查文件,包括11.1.1(1)至(9)的内容;

符合性审查文件,包括11.1.2(10)至(14)的内容。

2、供应商须将资格审查文件和符合性审查文件单独装订,资格审查文件须提交一份正本、两份副本,符合性审查文件须提交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并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左侧胶装,其他方式装订的磋商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封面左侧胶装处须打印此次采购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磋商响应文件的正、副本均需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

4、磋商响应文件须编制目录、页码,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

5、要求供应商提交电子标书(光盘或U盘)一份,并在光盘上做**项目磋商响应文件和供应商单位名称标签。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在自行定制的“投标专用袋”中,并按要求标明磋商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的名称等。投标专用袋用“于****年**月**日09:30之前不准启封”标签密封。

2、电子标书(光盘或U盘)单独放入信封袋中,加贴封签,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

3、供应商如投多个包,磋商响应文件每包分别按上述规定装订(如果有)。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程序

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并按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供应商磋商现场签到时,并同时递交电子标书(光盘或U盘)(电子标书与书面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必须完全相同,包括磋商文件要求的签字、盖章)。

答疑澄清方式

采用现场答疑。磋商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达的,视同放弃答疑。

代理服务费收取

收取对象:中标人。

收费标准:6000元。

合同签订有效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叁份原件备案。

投标有效期

本次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

采购人:达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975-8313315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5202589275

邮箱地址:809798846@qq.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唐道637唐府公寓13B-11334室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达日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5-8313665

其他事项



标签: 抽检 食用农产品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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