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佳园店面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龙头佳园店面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MH2020-065
本招标项目龙头佳园店面租赁项目经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新店村民委员会会议通过,由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受托方对龙头佳园店面租赁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合作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项目名称:龙头佳园店面租赁项目
1.2招标编号:FJMH2020-065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址:详见项目情况一览表
2.2 本次招标的租赁物地址及相应面积等信息具体详见下表格:
项目情况一览表
合同 包数 | 地址 | 免租期 | 租赁 用途 | 租赁面积 | 租赁 期限 | 起始月租金单价(含税)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1 | 龙头佳园店面一至二层 | 三个月 | 商业 | 约1940.6㎡(其中第一层841.23平方米;第二层1099.37平方米) | 9年 | 74元/㎡ | 50万 |
注:(每份招标文件单据只能投一个合同包)
3.项目要素及要求
3.1 租金单价最低限价:详见项目情况一览表。
3.2 合作方式及范围:招标人按土地现状提供场地,由中标人出资进行改造提升,通过改造提升达到目标要求后由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3 土地权属性质:四址清楚,无权属纠纷,此房屋无产权证,只有商业用房统购协议书;
3.4 合作年限:9年(装修免租期三个月);
3.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6租赁房屋用途属性:详见项目情况一览表。
3.7其它:
3.7.1缴费标准及递增方式:先缴费后使用的原则,按月交纳,中标人须于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将租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从第四年开始每二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10%【如前三年月租金单价为a,则第四年为a×(1+10%),第六年为a×(1+10%)×(1+10%),第八年为a×(1+10%)×(1+10%)×(1+10%)】。
3.7.2承租押金金额:三个月租金。
3.7.3履约担保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承租押金以转账方式提交,承租押金在合约期满后5日内无息退回。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4.2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3原与招标人有租赁关系的承租方如存在欠款、欠租、诚信不良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
4.4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且成立年限不少于3年。
4.5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需在新店镇重新注册成立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4.6已有注册企业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将注册地移至新店镇行政区域内,若企业注册资本不足1000万元,需增资企业资本金达到1000万元;
4.7在镇招商办指导下,经村委会同意后才可转租、分租。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单位介绍信、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0)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叁佰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存款帐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7.评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评标价法。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上午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3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晋安区政府网新店子网、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新店村民委员会公开栏、现场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新店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新店村
电话:0591-87922216/0591-87922962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0
电话:0591-83637606联系人:郑先生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MH2020-065
本招标项目龙头佳园店面租赁项目经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新店村民委员会会议通过,由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受托方对龙头佳园店面租赁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合作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项目名称:龙头佳园店面租赁项目
1.2招标编号:FJMH2020-065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址:详见项目情况一览表
2.2 本次招标的租赁物地址及相应面积等信息具体详见下表格:
项目情况一览表
合同 包数 | 地址 | 免租期 | 租赁 用途 | 租赁面积 | 租赁 期限 | 起始月租金单价(含税)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1 | 龙头佳园店面一至二层 | 三个月 | 商业 | 约1940.6㎡(其中第一层841.23平方米;第二层1099.37平方米) | 9年 | 74元/㎡ | 50万 |
注:(每份招标文件单据只能投一个合同包)
3.项目要素及要求
3.1 租金单价最低限价:详见项目情况一览表。
3.2 合作方式及范围:招标人按土地现状提供场地,由中标人出资进行改造提升,通过改造提升达到目标要求后由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3 土地权属性质:四址清楚,无权属纠纷,此房屋无产权证,只有商业用房统购协议书;
3.4 合作年限:9年(装修免租期三个月);
3.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6租赁房屋用途属性:详见项目情况一览表。
3.7其它:
3.7.1缴费标准及递增方式:先缴费后使用的原则,按月交纳,中标人须于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将租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从第四年开始每二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10%【如前三年月租金单价为a,则第四年为a×(1+10%),第六年为a×(1+10%)×(1+10%),第八年为a×(1+10%)×(1+10%)×(1+10%)】。
3.7.2承租押金金额:三个月租金。
3.7.3履约担保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承租押金以转账方式提交,承租押金在合约期满后5日内无息退回。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4.2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3原与招标人有租赁关系的承租方如存在欠款、欠租、诚信不良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
4.4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且成立年限不少于3年。
4.5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需在新店镇重新注册成立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4.6已有注册企业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将注册地移至新店镇行政区域内,若企业注册资本不足1000万元,需增资企业资本金达到1000万元;
4.7在镇招商办指导下,经村委会同意后才可转租、分租。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单位介绍信、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0)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叁佰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存款帐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7.评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评标价法。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上午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3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晋安区政府网新店子网、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新店村民委员会公开栏、现场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新店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新店村
电话:0591-87922216/0591-87922962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0
电话:0591-83637606联系人: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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