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八大处整形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暨固定诉讼代理人的公告

北京八大处整形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暨固定诉讼代理人的公告


北京八大处整形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暨固定诉讼代理人的公告

2021-06-07 阅读量:


北京八大处整形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以下简称“我公司”或“公司”是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全资投资的下属企业,属三类央企,下设四个分支机构及四个全资子公司。公司经营业务包括:医疗整形美容、医疗器材销售、技术咨询服务等。现根据发展需要,拟推进公司改制,并探索股权结构优化、业务模式设计、员工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可行性和操作路径,同时为保证公司日常运营管理及医疗纠纷处理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拟招聘常年法律顾问暨固定诉讼代理人,欢迎有资质且经验丰富的律师事务所来我公司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参加。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暨固定诉讼代理人

2.服务期限:提供服务时间为 两 年, 期满后我公司有权决定终止合同或续约。自本次正式订立合同之日起算。

二、法律顾问暨固定诉讼代理人的服务内容:

1.改制项目:协同咨询公司为公司改制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及法律意见报告。

2.日常项目:包括行政事务、经济活动、医疗纠纷处置、人事劳动争议等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

(1)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公司经营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或意见,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服务反馈时间一般为1-2天之内,涉及应急事项反馈时间为即时,涉及重大事项反馈时间为一周。

(2)对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下属子公司涉及的合同进行合规性审核。

(3)协助起草、审查、修改公司经营、业务、管理活动所需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防止交易的法律风险。

(4)参加公司重要业务的协商、谈判、调解。

(5)对公司重大法律事务及对外合作项目提出法律意见与对策,出具《法律意见书》,必要时候陪同公司参与谈判。

(6)根据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各级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

(7)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各种规章、管理规则等制度文件;起草、修订劳动合同、岗位职责、员工手册等文件,规范劳动关系,防止劳资纠纷风险。

(8)接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参与医疗纠纷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医调委调解、申请尸检、申请过错损害鉴定、申请司法鉴定等事务,并参加相关的流程;参与诉讼、仲裁、医疗事故鉴定案件的法律论证、策划,代理参加诉讼、鉴定;参与内外和解、调解,并代表公司针对医患双方合意的赔偿方案予以进行司法确认、司法调解工作。

(9)接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参与包括但不限于劳资纠纷、经济纠纷等其他民事纠纷。

(10)接受公司委托,公司前期尚未结案的案件代理;合同到期继续完成法院已经立案但尚未结案案件的后续工作。

(11)草拟、修改公司出具格式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同意书、风险告知书等)。

(12)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建议。

(13)提供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三、竞争性谈判材料递交时间:

2021年6月7日至6月12日16:00前截止,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四、递交材料:

1.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年检证明;

2.参评机构法人对参评代表的授权及参评机构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2015年1月1日以后具有相关法律项目经验(国企改制相关等法律意见服务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可隐去敏感信息,可以识别项目类型和时间即可。同一网络下的关联实体业绩均可。

4.连续三年(2018年起)无职业违法违规记录相关证明;

5.拟担任我院法律顾问团队全体律师的名单和及其责任律师个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6.报价表(单独密封)。

五、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年检合格,具有良好行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律师事务所在北京应有相应的服务机构。

3.报名单位需具备处理各类诉讼的丰富经验,具有为医院提供整体法律风险防范方案、提供详细的法律服务方案的能力。

4.报名单位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曾参与过8个及以上国企改制相关项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作为负责人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成功完成超过6个及以上国企改制相关项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6.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驻场负责人)作为项目核心成员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成功完成超过5个及以上国企改制相关项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7.项目领导团队须具备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经验,团队成员(包含项目领导团队和骨干团队)应具备下列领域法律顾问经验:(1)医疗机构投融资;(2)医疗机构新建;(3)本地医疗行业;(4)大型综合医疗园区;(5)商业保险和养老;(6)互联网医疗;(7)药品流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其他事项:

1.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九份。

2.不接受单个律师报名,资质不齐的律师事务所谢绝参与。

3.报名后,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恕不退还。

4.各家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律师事务所制定上述资料的费用自行承担。

5.我公司定下具体竞争性谈判会时间后提前3天通知,届时在北京八大处整形医疗美容医院四层会议室,在各律师事务所代表共同见证下,由有关纪检监察人员参与,按抽签顺序开始各项工作。

6.待评选工作结束,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签订服务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老师

联系电话:***-********转409房间,189*****127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甲54号北京八大处整形医疗美容医院409房间,有关本次项目问题,可来电、来函或来人联系。

八、解释权归属:

本次竞争性磋商相关工作细则的解释权归公司方所有,招标工作未尽事宜,以友好、公开的方式协商解决。

2021年6月7日


北京八大处整形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暨固定诉讼代理人的公告

2021-06-07 阅读量:


北京八大处整形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以下简称“我公司”或“公司”是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全资投资的下属企业,属三类央企,下设四个分支机构及四个全资子公司。公司经营业务包括:医疗整形美容、医疗器材销售、技术咨询服务等。现根据发展需要,拟推进公司改制,并探索股权结构优化、业务模式设计、员工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可行性和操作路径,同时为保证公司日常运营管理及医疗纠纷处理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拟招聘常年法律顾问暨固定诉讼代理人,欢迎有资质且经验丰富的律师事务所来我公司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参加。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暨固定诉讼代理人

2.服务期限:提供服务时间为 两 年, 期满后我公司有权决定终止合同或续约。自本次正式订立合同之日起算。

二、法律顾问暨固定诉讼代理人的服务内容:

1.改制项目:协同咨询公司为公司改制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及法律意见报告。

2.日常项目:包括行政事务、经济活动、医疗纠纷处置、人事劳动争议等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

(1)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公司经营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或意见,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服务反馈时间一般为1-2天之内,涉及应急事项反馈时间为即时,涉及重大事项反馈时间为一周。

(2)对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下属子公司涉及的合同进行合规性审核。

(3)协助起草、审查、修改公司经营、业务、管理活动所需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防止交易的法律风险。

(4)参加公司重要业务的协商、谈判、调解。

(5)对公司重大法律事务及对外合作项目提出法律意见与对策,出具《法律意见书》,必要时候陪同公司参与谈判。

(6)根据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各级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

(7)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各种规章、管理规则等制度文件;起草、修订劳动合同、岗位职责、员工手册等文件,规范劳动关系,防止劳资纠纷风险。

(8)接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参与医疗纠纷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医调委调解、申请尸检、申请过错损害鉴定、申请司法鉴定等事务,并参加相关的流程;参与诉讼、仲裁、医疗事故鉴定案件的法律论证、策划,代理参加诉讼、鉴定;参与内外和解、调解,并代表公司针对医患双方合意的赔偿方案予以进行司法确认、司法调解工作。

(9)接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参与包括但不限于劳资纠纷、经济纠纷等其他民事纠纷。

(10)接受公司委托,公司前期尚未结案的案件代理;合同到期继续完成法院已经立案但尚未结案案件的后续工作。

(11)草拟、修改公司出具格式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同意书、风险告知书等)。

(12)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建议。

(13)提供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三、竞争性谈判材料递交时间:

2021年6月7日至6月12日16:00前截止,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四、递交材料:

1.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年检证明;

2.参评机构法人对参评代表的授权及参评机构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2015年1月1日以后具有相关法律项目经验(国企改制相关等法律意见服务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可隐去敏感信息,可以识别项目类型和时间即可。同一网络下的关联实体业绩均可。

4.连续三年(2018年起)无职业违法违规记录相关证明;

5.拟担任我院法律顾问团队全体律师的名单和及其责任律师个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6.报价表(单独密封)。

五、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年检合格,具有良好行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律师事务所在北京应有相应的服务机构。

3.报名单位需具备处理各类诉讼的丰富经验,具有为医院提供整体法律风险防范方案、提供详细的法律服务方案的能力。

4.报名单位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曾参与过8个及以上国企改制相关项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作为负责人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成功完成超过6个及以上国企改制相关项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6.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驻场负责人)作为项目核心成员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成功完成超过5个及以上国企改制相关项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7.项目领导团队须具备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经验,团队成员(包含项目领导团队和骨干团队)应具备下列领域法律顾问经验:(1)医疗机构投融资;(2)医疗机构新建;(3)本地医疗行业;(4)大型综合医疗园区;(5)商业保险和养老;(6)互联网医疗;(7)药品流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其他事项:

1.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九份。

2.不接受单个律师报名,资质不齐的律师事务所谢绝参与。

3.报名后,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恕不退还。

4.各家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律师事务所制定上述资料的费用自行承担。

5.我公司定下具体竞争性谈判会时间后提前3天通知,届时在北京八大处整形医疗美容医院四层会议室,在各律师事务所代表共同见证下,由有关纪检监察人员参与,按抽签顺序开始各项工作。

6.待评选工作结束,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签订服务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老师

联系电话:***-********转409房间,189*****127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甲54号北京八大处整形医疗美容医院409房间,有关本次项目问题,可来电、来函或来人联系。

八、解释权归属:

本次竞争性磋商相关工作细则的解释权归公司方所有,招标工作未尽事宜,以友好、公开的方式协商解决。

2021年6月7日


北京八大处整形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暨固定诉讼代理人的公告

2021-06-07 阅读量:


北京八大处整形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以下简称“我公司”或“公司”是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全资投资的下属企业,属三类央企,下设四个分支机构及四个全资子公司。公司经营业务包括:医疗整形美容、医疗器材销售、技术咨询服务等。现根据发展需要,拟推进公司改制,并探索股权结构优化、业务模式设计、员工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可行性和操作路径,同时为保证公司日常运营管理及医疗纠纷处理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拟招聘常年法律顾问暨固定诉讼代理人,欢迎有资质且经验丰富的律师事务所来我公司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参加。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暨固定诉讼代理人

2.服务期限:提供服务时间为 两 年, 期满后我公司有权决定终止合同或续约。自本次正式订立合同之日起算。

二、法律顾问暨固定诉讼代理人的服务内容:

1.改制项目:协同咨询公司为公司改制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及法律意见报告。

2.日常项目:包括行政事务、经济活动、医疗纠纷处置、人事劳动争议等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

(1)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公司经营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或意见,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服务反馈时间一般为1-2天之内,涉及应急事项反馈时间为即时,涉及重大事项反馈时间为一周。

(2)对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下属子公司涉及的合同进行合规性审核。

(3)协助起草、审查、修改公司经营、业务、管理活动所需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防止交易的法律风险。

(4)参加公司重要业务的协商、谈判、调解。

(5)对公司重大法律事务及对外合作项目提出法律意见与对策,出具《法律意见书》,必要时候陪同公司参与谈判。

(6)根据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各级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

(7)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各种规章、管理规则等制度文件;起草、修订劳动合同、岗位职责、员工手册等文件,规范劳动关系,防止劳资纠纷风险。

(8)接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参与医疗纠纷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医调委调解、申请尸检、申请过错损害鉴定、申请司法鉴定等事务,并参加相关的流程;参与诉讼、仲裁、医疗事故鉴定案件的法律论证、策划,代理参加诉讼、鉴定;参与内外和解、调解,并代表公司针对医患双方合意的赔偿方案予以进行司法确认、司法调解工作。

(9)接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参与包括但不限于劳资纠纷、经济纠纷等其他民事纠纷。

(10)接受公司委托,公司前期尚未结案的案件代理;合同到期继续完成法院已经立案但尚未结案案件的后续工作。

(11)草拟、修改公司出具格式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同意书、风险告知书等)。

(12)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建议。

(13)提供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三、竞争性谈判材料递交时间:

2021年6月7日至6月12日16:00前截止,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四、递交材料:

1.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年检证明;

2.参评机构法人对参评代表的授权及参评机构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2015年1月1日以后具有相关法律项目经验(国企改制相关等法律意见服务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可隐去敏感信息,可以识别项目类型和时间即可。同一网络下的关联实体业绩均可。

4.连续三年(2018年起)无职业违法违规记录相关证明;

5.拟担任我院法律顾问团队全体律师的名单和及其责任律师个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6.报价表(单独密封)。

五、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年检合格,具有良好行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律师事务所在北京应有相应的服务机构。

3.报名单位需具备处理各类诉讼的丰富经验,具有为医院提供整体法律风险防范方案、提供详细的法律服务方案的能力。

4.报名单位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曾参与过8个及以上国企改制相关项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作为负责人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成功完成超过6个及以上国企改制相关项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6.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驻场负责人)作为项目核心成员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成功完成超过5个及以上国企改制相关项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7.项目领导团队须具备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经验,团队成员(包含项目领导团队和骨干团队)应具备下列领域法律顾问经验:(1)医疗机构投融资;(2)医疗机构新建;(3)本地医疗行业;(4)大型综合医疗园区;(5)商业保险和养老;(6)互联网医疗;(7)药品流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其他事项:

1.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九份。

2.不接受单个律师报名,资质不齐的律师事务所谢绝参与。

3.报名后,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恕不退还。

4.各家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律师事务所制定上述资料的费用自行承担。

5.我公司定下具体竞争性谈判会时间后提前3天通知,届时在北京八大处整形医疗美容医院四层会议室,在各律师事务所代表共同见证下,由有关纪检监察人员参与,按抽签顺序开始各项工作。

6.待评选工作结束,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签订服务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老师

联系电话:***-********转409房间,189*****127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甲54号北京八大处整形医疗美容医院409房间,有关本次项目问题,可来电、来函或来人联系。

八、解释权归属:

本次竞争性磋商相关工作细则的解释权归公司方所有,招标工作未尽事宜,以友好、公开的方式协商解决。

2021年6月7日

北京八大处整形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暨固定诉讼代理人的公告
2021-06-07
北京八大处整形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以下简称“我公司”或“公司”是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全资投资的下属企业,属三类央企,下设四个分支机构及四个全资子公司。公司经营业务包括:医疗整形美容、医疗器材销售、技术咨询服务等。现根据发展需要,拟推进公司改制,并探索股权结构优化、业务模式设计、员工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可行性和操作路径,同时为保证公司日常运营管理及医疗纠纷处理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拟招聘常年法律顾问暨固定诉讼代理人,欢迎有资质且经验丰富的律师事务所来我公司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参加。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暨固定诉讼代理人
2.服务期限:提供服务时间为 两 年, 期满后我公司有权决定终止合同或续约。自本次正式订立合同之日起算。
二、法律顾问暨固定诉讼代理人的服务内容:
1.改制项目:协同咨询公司为公司改制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及法律意见报告。
2.日常项目:包括行政事务、经济活动、医疗纠纷处置、人事劳动争议等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
(1)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公司经营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或意见,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服务反馈时间一般为1-2天之内,涉及应急事项反馈时间为即时,涉及重大事项反馈时间为一周。
(2)对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下属子公司涉及的合同进行合规性审核。
(3)协助起草、审查、修改公司经营、业务、管理活动所需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防止交易的法律风险。
(4)参加公司重要业务的协商、谈判、调解。
(5)对公司重大法律事务及对外合作项目提出法律意见与对策,出具《法律意见书》,必要时候陪同公司参与谈判。
(6)根据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各级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
(7)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各种规章、管理规则等制度文件;起草、修订劳动合同、岗位职责、员工手册等文件,规范劳动关系,防止劳资纠纷风险。
(8)接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参与医疗纠纷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医调委调解、申请尸检、申请过错损害鉴定、申请司法鉴定等事务,并参加相关的流程;参与诉讼、仲裁、医疗事故鉴定案件的法律论证、策划,代理参加诉讼、鉴定;参与内外和解、调解,并代表公司针对医患双方合意的赔偿方案予以进行司法确认、司法调解工作。
(9)接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参与包括但不限于劳资纠纷、经济纠纷等其他民事纠纷。
(10)接受公司委托,公司前期尚未结案的案件代理;合同到期继续完成法院已经立案但尚未结案案件的后续工作。
(11)草拟、修改公司出具格式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同意书、风险告知书等)。
(12)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建议。
(13)提供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三、竞争性谈判材料递交时间:
2021年6月7日至6月12日16:00前截止,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四、递交材料:
1.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年检证明;
2.参评机构法人对参评代表的授权及参评机构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2015年1月1日以后具有相关法律项目经验(国企改制相关等法律意见服务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可隐去敏感信息,可以识别项目类型和时间即可。同一网络下的关联实体业绩均可。
4.连续三年(2018年起)无职业违法违规记录相关证明;
5.拟担任我院法律顾问团队全体律师的名单和及其责任律师个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6.报价表(单独密封)。
五、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年检合格,具有良好行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律师事务所在北京应有相应的服务机构。
3.报名单位需具备处理各类诉讼的丰富经验,具有为医院提供整体法律风险防范方案、提供详细的法律服务方案的能力。
4.报名单位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曾参与过8个及以上国企改制相关项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作为负责人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成功完成超过6个及以上国企改制相关项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6.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驻场负责人)作为项目核心成员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成功完成超过5个及以上国企改制相关项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7.项目领导团队须具备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经验,团队成员(包含项目领导团队和骨干团队)应具备下列领域法律顾问经验:(1)医疗机构投融资;(2)医疗机构新建;(3)本地医疗行业;(4)大型综合医疗园区;(5)商业保险和养老;(6)互联网医疗;(7)药品流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其他事项:
1.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九份。
2.不接受单个律师报名,资质不齐的律师事务所谢绝参与。
3.报名后,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恕不退还。
4.各家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律师事务所制定上述资料的费用自行承担。
5.我公司定下具体竞争性谈判会时间后提前3天通知,届时在北京八大处整形医疗美容医院四层会议室,在各律师事务所代表共同见证下,由有关纪检监察人员参与,按抽签顺序开始各项工作。
6.待评选工作结束,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签订服务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老师
联系电话:***-********转409房间,189*****127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甲54号北京八大处整形医疗美容医院409房间,有关本次项目问题,可来电、来函或来人联系。
八、解释权归属:
本次竞争性磋商相关工作细则的解释权归公司方所有,招标工作未尽事宜,以友好、公开的方式协商解决。
2021年6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代理人 诉讼 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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