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市九台区鸡鸣山消防站建设工程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社会代理]长春市九台区鸡鸣山消防站建设工程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21Z003-JT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九台区鸡鸣山消防站建设工程配套设施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鸡鸣山消防站建设工程配套设施项目;

2.2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2.3项目投资:478.8859万元;

2.4 招标范围:消防训练塔、门卫、门库、市政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5计划工期:2021年07月08日至2021年11月30日;(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或以上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3.3 拟派出其它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具有社会保险证明。

3.4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项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该平台登记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09日至2021年0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持下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证明;

(5)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办理投标报名及其他相关事宜,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6)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外省入吉企业)【外省入吉企业管理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平台中备案可查】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否则不予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07月08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

统一代码证:********MB*******H

联系人:宋子豪

电 话:157*****816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统一代码证:****************80

联系人:李可

电 话:185*****66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1年06月08日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九台区应急管理局

采购人联系方法

157*****816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九台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185*****66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九台区鸡鸣山消防站建设工程配套设施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478.8859

最高限价(万元)

478.8859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详见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1-06-09 08:3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详见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详见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7-08 14:00

开标时间

2021-07-08 14:00

开标地点

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李可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185*****66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施 建设工程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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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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