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达县政法系统综合业务用房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江达县政法系统综合业务用房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江达县政法系统综合业务用房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DZB-XZCD-FJ-1307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达县政法系统综合业务用房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江达县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4756.5平方米及附属工程(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江达县;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和联合体投标。
(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四)具有能满足本工程施工的人员和施工设备,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注册在本公司,且近三年在高原地区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住本项目的其他相关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五)投标人须在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平台审查通过,并在昌都地区备案通过,投标人须持《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8日至2013年7月24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携带以下资料到昌都地区粮食局2幢2单元2-9-2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区外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藏负责人);
②经办人身份证;
③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拟派往本项目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技术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相应资格证书;
⑤建造师近三年内在高原地区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材料(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或竣工验收备案书);
⑥投标企业须持《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
(以上资料第①项须提供原件,第②至⑤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查验,第⑥项提供彩色打印件)。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7日9:30时以前送至昌都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达县人民政府
地 址:江达县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昌都地区粮食局2幢2单元2-9-21室
联 系 人:拉 布
电 话:139*****646

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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