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吉兰泰碱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侧房产(仿古建筑商业一条街)招标公告

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吉兰泰碱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侧房产(仿古建筑商业一条街)招标公告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吉兰泰碱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侧房产(仿古建筑商业一条街)
    评估价格(万元)72.538200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万元)36.108537
    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资产位于阿拉善左旗吉兰泰碱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侧,占用土地为出让,土地使用权期限于2018年11月20日终止,土地使用权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2、标的资产为平房,建成于1995年,目前闲置。3、本次评估结果不含增值税。4、其他详见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备查文件。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斯太镇)贺兰区人民路中盐综合科技楼注册资本188765.000000
    法人代表周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529001174447212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101625149Q
    批准单位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批准文件名称《关于加快推进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1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次转让标的状况及瑕疵均以实物的现状为准。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限,意向受让方在本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且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备查文件等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资产或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退还标的资产、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交易价款或者交易服务费等),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如有上述行为,将被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标的资产另行处置。2.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前支付交易保证金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截止日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3.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剩余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原路无息返还。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买条件导致不能过户或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不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5.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结算账户。(2)同意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标的资产占用土地使用权期限于2018年11月20日终止,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应由国家无偿收回。因此本次交易标的不包含未纳入评估范围的出让到期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权存在被政府部门收回的风险。受让方已知悉上述情况,并知悉国家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处理的相关规定,承诺自愿承担相关风险。受让方受让标的后,自行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土地使用权问题,转让方提供必要配合。(4)同意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办理权证变更的手续费及其他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5)转让方按照标的资产的实际状态向受让方进行交付。(6)同意标的资产涉及的水、电等相关费用,在标的资产交割(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之前产生的由转让方承担,标的资产交割之后产生的由受让方承担。(7)受让方已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8)同意若在办理核税、交易的任何过程中,遇到税务核税或其他等因素,导致产权变更手续未能在《交易凭证》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的,或导致无法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已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办理,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且该受让方应按照成交金额的30%赔偿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9)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10)无论以协议方式或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须按照成交金额的1.8%交纳交易服务费且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7.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与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5)受让方未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9.000000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设计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
    *附属设施:*租赁情况:
    租赁户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备注:

    项目展示
    项目logo: 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ZLWZ坐落位置<![CDATA[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吉兰泰碱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侧房产]]>JZMJ建筑面积(平方米)<![CDATA[1423.50]]>TDSYQMJ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CDATA[]]>SJYT设计用途<![CDATA[营业房]]>TDSYQLX土地使用权类型<![CDATA[出让]]>FSSS附属设施<![CDATA[无]]>BZ备注<![CDATA[]]>editorValue<![CDATA[]]>ZNQK租赁情况<![CDATA[2]]><![CDATA[无]]>ZNHSFXSYXGMQ租赁户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CDATA[]]><![CDATA[]]>XMLOGO 项目logo<![CDATA[]]>XMTP 项目图片<![CDATA[]]>TJSM项目及价值介绍<![CDATA[]]>


  •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 图片浏览暂无图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商业 仿古建筑 房产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