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定点屠宰场BT搬迁新建招标公告

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定点屠宰场BT搬迁新建招标公告



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定点屠宰场BT搬迁新建项目

1、招标条件

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定点屠宰场BT搬迁新建项目已由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永政发改字[2012]104号文批复和江永政发改许准字[2013]22号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投资商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定点屠宰场BT搬迁新建项目;

2.2建设地点:江永县污水处理厂旁;

2.3建筑面积:约6000㎡;

2.4投资规模:总投资约130万元(具体以江永县财政局评审的价格为准);

2.5工期要求:40日(日历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7合格标准和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8招标范围:包括一层钢架厂棚的建设,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和业主要求为准;

2.9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发包;

3、投标人条件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叁级承包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具有相应增项资质等级的其它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4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且无在建项目(证明方式同上);

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人必须一致,提供加盖劳动保障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项目(证明方式同上);

3.6投标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7省外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而获得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加投标的记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中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按照湘建建[2013]19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2.6万元;

5.2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企业基本账户转入下列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招标人不接受以其他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其他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江永县建设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江永支行,

银行帐号:4300 1570 0710 5000 0373,

财务室电话:****-*******;

5.2.1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定点屠宰场BT搬迁新建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定点屠宰场BT搬迁新建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作废标处理;开标时查验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和信誉保证金银行存单,未能在规定时间到帐或逾期到帐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申请权;

5.2.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上述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5.3交纳信誉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信誉保证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帐号:

开户名称: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江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

银行账号:9107 0001 6801 8783 8012;未中标投标人提交的信誉保证金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退还(期间不计息);中标人提交的信誉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方式退还(期间不计息);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异议的,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以电子版的方式发到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Email:********8@qq.com">********8@qq.com),招标人当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答疑文件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发布,过期不予受理;招标人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发布,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方概不负责。

7.开标时的要求

7.1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原件、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合格证原件、关键岗位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证书原件、入湘施工登记证及有关证明原件(省外企业提供)、上述人员最近1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信誉保证金银行存单参加资格审查,身份证必须要提交二代身份证,否则视为缺身份证作废标处理;

7.2拟任建造师必须是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并提供二代身份证;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8.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江永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

8.2开标时的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8日9:30时(北京时间)。

10、行政监督

江永县纪委、江永县发改委、江永县建设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11、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招标人:湖南省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甘先生 联系人:蒋小姐、钟小姐

电话:158*****777138*****310 电话:158*****325151*****082


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2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4第五章合理定价54第六章图纸58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58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59 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定点屠宰场BT搬迁新建项目已由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永政发改字[2012]104号文批复和江永政发改许准字[2013]22号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投资商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定点屠宰场BT搬迁新建项目;2.2建设地点:江永县污水处理厂旁;2.3建筑面积:约6000㎡;2.4投资规模:总投资约130万元(具体以江永县财政局评审的价格为准);2.5工期要求:40日(日历日);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7合格标准和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2.8招标范围:包括一层钢架厂棚的建设,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和业主要求为准;2.9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发包;3、投标人条件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具有相应增项资质等级的其它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3.4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且无在建项目(证明方式同上);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人必须一致,提供加盖劳动保障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项目(证明方式同上);3.6投标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3.7省外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而获得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加投标的记录;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评标办法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中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按照湘建建[2013]19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5、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2.6万元;5.2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企业基本账户转入下列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招标人不接受以其他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其他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开户名称:江永县建设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江永支行, 银行帐号:4300 1570 0710 5000 0373,财务室电话:****-*******;5.2.1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定点屠宰场BT搬迁新建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定点屠宰场BT搬迁新建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作废标处理;开标时查验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和规费存单,未能在规定时间到帐或逾期到帐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申请权;5.2.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上述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5.3交纳信誉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信誉保证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帐号:开户名称: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开户银行:江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 银行账号:9107 0001 6801 8783 8012;未中标投标人提交的信誉保证金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退还(期间不计息);中标人提交的信誉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方式退还(期间不计息);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异议的,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以电子版的方式发到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Email:********8@qq.com),招标人当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答疑文件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发布,过期不予受理;招标人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发布,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方概不负责。7.开标时的要求7.1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原件、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合格证原件、关键岗位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证书原件、入湘施工登记证及有关证明原件(省外企业提供)、上述人员最近1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信誉保证金银行存单参加资格审查,身份证必须要提交二代身份证,否则视为缺身份证作废标处理;7.2拟任建造师必须是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并提供二代身份证;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8.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江永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8.2开标时的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8日9:30时(北京时间)。9、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同时发布。10、行政监督江永县纪委、江永县发改委、江永县建设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11、联系方式和联系人招标人:湖南省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何先生、甘先生 联系人:蒋小姐、钟小姐电话:158*****777138*****310 电话:158*****325151*****08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联 系 人:何先生、甘先生电话:158*****777138*****310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亭桔园路125号省造价总站大院联系人:蒋小姐、钟小姐电话:158*****325151*****082邮箱:********8QQ1.1.4项目名称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定点屠宰场BT搬迁新建项目1.1.5建设地点江永县污水处理厂旁1.2.1资金来源投资商自筹资金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包括一层钢架厂棚的建设,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和业主要求为准;1.3.2计划工期40日(日历日)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和信誉资质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具有相应增项资质等级的其它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疑问以电子版的方式发到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Email:********8@qq.com),过期不予受理。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和发布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上发布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补充说明、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0天前招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提问方式: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上提问 2.2.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 8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需确认,投标单位自行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上下载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不需确认,投标单位自行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下载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具有相应增项资质等级的其它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且无在建项目;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投标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省外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而获得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无其他明文禁止参加投标的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1投标有效期90天,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3.4.1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投标保证金:2.6万元;交纳信誉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企业基本账户转入下列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招标人不接受以其他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其他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开户名称:江永县建设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江永支行, 银行帐号:4300 1570 0710 5000 0373,财务室电话:****-*******;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信誉保证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帐号:开户名称: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开户银行:江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 银行账号:9107 0001 6801 8783 8012;未中标投标人提交的信誉保证金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退还(期间不计息);中标人提交的信誉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方式退还(期间不计息);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定点屠宰场BT搬迁新建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定点屠宰场BT搬迁新建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作废标处理;开标时查验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和信誉保证金银行存单,未能在规定时间到帐或逾期到帐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申请权;请将投标保证金于上述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3.6.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处及其组成部分的每页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2)上述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须本人亲笔签字,盖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3)投标人对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合理定价及其组成内容必须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和注册造价师签字并盖执业章。3.6.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一式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技术标本项目暂不做要求,在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补充施工组织设计。3.6.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每册采用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打印。4.1.2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定点屠宰场BT搬迁新建项目 ;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的地址: 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定点屠宰场BT搬迁新建项目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永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3年 8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江永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5.2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开标会上当场检查(2)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招标人评委资格:进入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和水平。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家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采用转帐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中标总价的10%履约保证金的提交: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签订合同)转入指定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没有按此规定提交的视为自愿放弃中标权,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依法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中标投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在开工时退总额的1/3,基础完工后退总额的1/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总额的1/3,详见招标文件。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2企业安全认证以相关证书注明的有效期为准10.2合理价合理定价合理定价为:根据江永县财政局出具江永财办[2013]40号文件的“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生猪屠宰场工程”的预算评审报告,招标人依法确定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定点屠宰场BT搬迁新建项目合理定价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玖万伍仟伍佰玖拾叁元捌角捌分小写:¥*******.88元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合理定价。合理定价及其组成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将与招标文件一并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公示。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可对合理定价及其组成内容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合理定价及其组成内容若有调整,则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公示。投标人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项目范围、合理定价及其组成内容以及详细清单、工程量增减的计价原则等予以书面确认,投标人不提出书面确认的不得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按废标处理。10.3“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10.4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身份验证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并提供二代身份证。10.7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日历日)。10.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3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1)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服【2009】157号文件规定和相关文件收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代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取为¥12000元。(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币种:人民币。10.14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本工程投标人一经中标,中途不得更换项目关键人员,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22天,每少于一天,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天的违约金,其他人员每月在施工现场不得少于25天,每少一天,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每发现项目负责人一个月两次不经请假不在施工现场,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10.14.2其他要求:10.14.2.1(1)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3)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4)投标人对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招标文件后3个工作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行政监管部门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三年内付清,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为准。?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开标后资格审查和邀请招标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开标前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的单位。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分包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工作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个工作日,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2.3 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工作日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所有招标修改均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个工作日,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内容组成(技术部分由中标人补做),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商务部分:(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3)合理定价确认函(4)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5)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其他资料;(9)承诺书;(10)建筑工地“创卫”、文明施工承诺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的格式。(二)技术部分:技术标本项目暂不做要求,在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补充施工组织设计。3.2 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合理定价”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五章“合理定价”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3.4.3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和招标代理费)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3.4.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采取银行转帐方式,分别转入相应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基本帐户。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须附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3.5.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 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一起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宣布合理定价;(6)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属招标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下属单位的人员;(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有过参与、指导、咨询等行为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2-1:开标记录表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定点屠宰场BT搬迁新建项目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一)开标记录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保修承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名合理价: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招标人:记录人: 监督人员:年月日附表2-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识检查记录表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定点屠宰场BT搬迁新建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识检查记录表招 标 人: 序号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标识情况备注年月 日时 分□密封完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识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标识或标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年月 日时 分□密封完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识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标识或标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年月 日时 分□密封完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识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标识或标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年月 日时 分□密封完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识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标识或标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年月 日时 分□密封完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识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标识或标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年月 日时 分□密封完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识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标识或标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如对以上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识情况记录无异议,请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如对以上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识情况记录有异议,请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提出,并说明理由:招标人:记录人: 监督人员:年月日 附表2-3: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附表2-4: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附表2-5:中标通知书中 标 通 知 书中标编号::很高兴地通知您,项目 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定、媒体公示评审结果并报主管部门备案,确定贵单位为中标人。工程概况:中标范围:中标总价格:(大写): (小写):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 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工期:天;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号:,身份证号码: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施工员: ,岗位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码: 安全员: ,岗位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码: 质量员: ,岗位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码: 请贵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原件后30天内,与招标人联系办理合同签订等有关事项。付款方式:特此通知。招标人:(法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法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人:(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签章): 年月 日第三章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 准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报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入湘登记证(仅省外企业)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若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3项规定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若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则为不合格的投标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详见本章附表3-32.1.2原件与复印件查验标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必须为第二代身份证,是否提供原件,原件与投标文件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施工员、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最低配备数量限制内,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最低配备数量限制内,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和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和无在建工程证明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是否按要求提交,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原件提供是否齐全投标人是否按规定提供原件; 详见本章附表3-4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3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省外企业具备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财务状况不做强制性规定类似项目业绩不做强制性规定信誉不做强制性规定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不做强制性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7.3.1项规定详见本章附表3-52.1.4响 应 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若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若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且无正当理由说明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若投标文件载明的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若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项目范围、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以及详细清单、工程量增减的计价原则等予以书面确认。2、投标人没有接受招标人的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的。3、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得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编制投标报价文件。4、投标人对合理价及其组成部分内容的每页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和注册造价师签字并盖执业章,同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若有一条不符合,则投标报价无效,按废标处理。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保修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详见本章附表3-6条款号民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2合理价检查技术标合格的投标人对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的书面确认文件是否涵盖全部招标项目的范围和内容;检查投标人对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是否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3项要求签字和盖章。3.5随机抽取时间及地点随机抽取时间: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评审结束后随机抽取地点:江永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3.5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1、随机抽取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签到先后顺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抽取,投标人抽取的号码为该投标人的代码;第二轮: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共抽取三次。第一次抽取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抽取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次抽取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2、通过随机抽取的号码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进行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随机抽取资格。3、随机抽取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未准时出席抽签会议,视为自动放弃随机抽取资格。4、随机抽取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出示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未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随机抽取资格。条款号编列内容3.1.2废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3-B:废标条件核验原件的具体要求没有提供原件或原件提供不全的或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一致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二、评标办法正文部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9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及技术标合格的投标人,检查其对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的书面确认文件,并推荐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名单。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原件与复印件查验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开标后资格审查)。2.1.3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开标后资格审查)。2.1.4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5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不适用)。2.2 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根据本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项规定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审查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开标后资格审查的)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以他人名义投标的;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人发布的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对照检查技术标合格的投标人对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的书面确认文件是否涵盖全部招标项目的范围和内容。3.2.2 检查投标人对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是否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和注册造价师签字并盖执业章。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 评标委员会确定合格投标人并推荐进入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程序的名单。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5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3.5.1 随机抽取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签到先后顺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抽取,投标人抽取的号码为该投标人的代码;第二轮: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共抽取三次。第一次抽取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抽取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次抽取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3.5.2 通过随机抽取的号码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进行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随机抽取资格。”3.5.3 随机抽取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未准时出席抽签会议,视为自动放弃随机抽取资格。3.5.4 随机抽取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未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随机抽取资格。 附件3-A:评标详细程序评标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A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A2.评标准备A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签到表见附表3-2。A2.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但最终评审结果须全体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可。A2.3 熟悉文件资料A2.3.1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A2.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申请文件(适用于开标前资格审查的)、招标控制价或标底(如果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2.4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A2.4.1 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A2.4.2 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清标工作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A2.4.3 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A3.初步评审A3.1 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使用附表3-3记录评审结果。A3.2 资格评审A3.2.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使用附表3-4、附表3-5记录评审结果。(适用于开标后资格审查的)A3.3 响应性评审A3.3.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使用附表3-6记录评审结果。A3.3.2 投标人投标价格须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进行书面确认,凡未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进行书面确认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A3.4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不适用)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进行评审,并使用附表3-7记录评审结果。A3.5 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A3.5.1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3-B中集中列示。A3.5.2 本章附件3-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5.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3-B中规定的废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A3.6 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人方可推荐进入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程序的名单。A4.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人发布的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对照检查技术标合格的投标人对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的书面确认文件是否涵盖全部招标项目的范围和内容。A4.2检查投标人对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是否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和注册造价师签字并盖执业章。A5.评标结果A5.1评标委员会确定合格投标人并推荐进入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程序的名单。A5.1.1评标委员会在推荐进入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程序的名单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2)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A5.2编制及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澄清、说明或补正事项纪要。A5.3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随机所取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签到先后顺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抽取,投标人抽取的号码为该投标人的代码;第二轮: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共抽取三次。第一次抽取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抽取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次抽取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6.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A6.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除特殊情况外,评标活动不得暂停。A6.1.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特殊情况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A6.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A6.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3)湘建建[2013]19号文规定的情形。A6.2.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A6.3 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A7.补充条款无附件3-B:废标条件废标条件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B1.废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B1.1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B1.2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3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4 在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B1.5 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6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B1.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B1.7 投标人不能提供合法的、真实的材料证明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或证明其为合格投标人的。B1.8未按规定提供原件或原件提供不全的。附件3-C:公开随机抽取办法公开随机抽取办法C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招标人按照本章第3.5项的规定,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程序的名单,采用公开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C1.随机抽取办法C1.1 宣布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程序的名单。C1.2 随机所取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签到先后顺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抽取,投标人抽取的号码为该投标人的代码;第二轮: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共抽取三次。第一次抽取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抽取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次抽取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C1.3 通过随机抽取的号码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进行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随机抽取资格。”C1.4 随机抽取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未准时出席抽签会议,视为自动放弃随机抽取资格。C1.5 随机抽取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未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随机抽取资格。?附表3-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基本情况和数据表序号名称内容1工程名称2建设地点3结构类型及层数4建筑面积5要求质量标准6承包方式7要求工期8招标范围9招标方式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11投标截止时间12收到投标文件的数量13开标时间开标地址14资金来源15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16投标保证金17投标有效期18投标文件份数19评标办法 附表3-2:评标委员会签到表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评标时间:年月日序号姓名职称专业类别工作单位签到时间联系电话1234567附表3-3:形式评审记录表形式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1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报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入湘登记证(仅省外企业)上的名称是否一致2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是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3项签字盖章要求3投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为不合格的投标人4报价唯一是否只有一个有效报价评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附表3-4:原件和复印件核验表原件和复印件核验表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4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5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7施工员、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最低配备数量限制内,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8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最低配备数量限制内,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和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和无在建工程证明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10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11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是否提供原件12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必须为第二代身份证,是否提供原件,原件与投标文件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评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注:已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且同一内容已审查并没有更新的,本表内容可不作评审;如投标人资格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应根据本表内容对其更新的资料进行评审。附表3-5:资格评审记录资格评审记录表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1营业执照是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等级是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具有相应增项资质等级的其它施工企业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省外企业是否具备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5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是否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6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否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是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是否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是否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社保证明是否提供最近1年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在建项目情况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有在建项目,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有在建项目,是否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人员配备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单位名称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是否与投标人一致省外企业证书真实性省外企业岗位资格证书(由省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是否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是否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7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提交方式、到帐时间等是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规定评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注:已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且同一内容已审查并没有更新的,本表内容可不作评审;如投标人资格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应根据本表内容对其更新的资料进行评审。 附表3-6:响应性评审记录表响应性评审记录表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1投标内容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是否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2工期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是否提供正当理由说明3工程质量投标文件载明的质量标准是否低于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否短于招标文件规定5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是否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否出现招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情形7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载明的保修承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附表3-8:废标情况说明废标情况说明工程名称:(项目名称) 序号投 标人不能通过审查的原因1234……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附表3-9: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工程名称:(项目名称) 序号投标人名称备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备注:本表中投标人排名不分先后。 附表3-10:随机抽取表随机抽取表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序号投标人名称第一轮抽取号码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第二轮抽取号码中标候选人顺序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招标人代表签字:监管人员签字:日期:年 月 日?附表3-11: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表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表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排序 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万元)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附表3-12:中标候选人表中标候选人表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排序 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万元)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 日期:年 月 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HNJS—2008工程编号:合同编号: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发 包 人:承 包 人:湖 南 省 建 设 厅?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实施(项目名称),发包人已接受承包人对本项目的中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 2.工程承发包范围承发包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的“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定点屠宰场BT搬迁新建项目 ”施工图等相关的设计文件标明的建筑、装饰、安装等工程。承包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4.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5.合同价款(大写): 元;(小写): 元。其中(1)规费:(大写): 元;(小写):元。规费中养老保险金:(大写): 元;(小写):元。(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大写): 元;(小写): 元。(3)其它约定: 合同价款包括的内容和综合单价详见:(1)招标工程为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2)非招标工程为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或施工图预算书;(3)其他。6.合同文件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与本合同文件中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一致。合同专用条款没有约定的,则与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一致。7.发包人承诺(1)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合同价款和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义务。(2)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监理人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 (或发包人指派的现场代表)8.承包人承诺 (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任务,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履行本合同的全部义务。 (2)承包人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到职时间: 。9.合同订立本合同订立时间: 本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正本两份,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副本 份,发包人 份,承包人份,监理人份,合同备案机关份,其他 份。合同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 生效。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通讯地址及收件人:通讯地址及收件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详见HNJS-2008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详见HNJS-2008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四部分合同附件及格式 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 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1)(2)……2 质量保修期2.1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计算质量保修期。2.2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暧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管道等配套工程为 2 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 质量保修责任3.1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 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 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支付、返还与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赋予的约定一致。6 其他6.1 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6.2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 承包人:(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年 月 日年 月 日附件二:承包人缺陷责任期保修履约保函承包人缺陷责任期保修履约保函(试行)编号: (发包人)鉴于贵方与(以下简称“承包人”)就 项目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和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以下简称保修书),应承包人申请,我方愿就主合同和保修书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和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承包人未按主合同和保修书的约定履行缺陷责任期修复义务,给贵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5%,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二、保证的方式和保证期限我方保证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后日内。贵方与承包人协议延长缺陷责任期,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限按照延长后的缺陷责任期做相应的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按贵方的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1)由我方提供资金,设备或者技术援助,使承包人继续履行缺陷责任期的保修义务,支付金额不超过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2)由我方在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贵方的损失。四、代偿的安排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承包人未履行主合同和保修书约定义务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说明承包人违反主合同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内贵方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承包人按主合同和保修书约定,履行了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免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金额达到本保函金额时,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况的,我方在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解除。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贵方违约致使承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贵方与承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承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贵方与承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和保修书的,如加重承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4、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承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方与我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本条所称交付是指:保证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年月日第五章合理定价1.合理定价说明1.1 本合理定价是依据湘建价[2009]406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以下简称“计价办法”)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施工图纸和有关规定等编制。计价办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办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1.2 本合理定价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1.3 本合理定价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1.4 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1.5 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1.6 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合理定价的组成部分。2.合理价编制说明及公布内容2.1 合理价编制依据(1)本招标文件;(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3)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取费标准、计费程序、人工工资单价根据江永县具体情况本项目按如下标准计算:A、计价办法:湘建价[2009]406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B、消耗量标准(执行定额):《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湖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C、工程量:D、工程取费:按江永县财政局评审中心核算、核准时的取费费率为准。E、主材价格:参照永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发布的《永州市发布的同期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格》,结合;江永县实际的评定价格。(4)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2.2本合理定价由招标人委托编制,并已报江永县建设局招标办备案。2.3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2.4 规费和税金按“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2.5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项目范围、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以及详细清单、工程量增减的计价原则等予以书面确认,投标人不提出书面确认的不得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按废标处理。2.6 合理价公布内容2.6.1本项目合理定价详见本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项目范围、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以及详细清单、工程量增减的计价原则等予以书面确认,投标人不提出书面确认的不得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按废标处理。2.6.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可对合理定价及其组成内容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合理定价及其组成内容若有调整,则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公示。投标人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3.其他说明3.1 词语和定义3.1.1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3.1.2 总价子目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以“项”为计量单位,工程量为整数1的子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价固定包干。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合同订立后,合理定价的工程量均没有合同约束力,所有子目均是总价子目,视同按项计量(合同条款第15条约定的变更除外)。3.1.3 单价子目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乘以相应单价进行结算的子目。3.1.4 子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所列的子目名称的数字标识和代码,子目编码与项目编码同义。3.1.5 子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子目、措施项目的实质内容、决定其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子目特征与项目特征同义。3.1.6 规费承包人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3.1.7 税金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3.1.8 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3.1.9 同义词语本章中使用的词语“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同义;就工程量清单而言,“子目”与“项目”同义。3.2 工程量及其计价差异调整3.2.1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分类、子目列项、特征描述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综合单价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3.2.2 投标人可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3.2.3 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确认。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时,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价格进行确认。3.2.4 投标人可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综合单价的准确性、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及人工工资单价是否按规定计取等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综合单价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存在差异或错误,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或错误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合理价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3.2.5 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3.2.4项提交的工程量清单计价量差异或错误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合理价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第3.2.4项对合理价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合理家依然存在差异或错误,则此类差异或错误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合理价及其组成(包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确认。3.3 暂列金额和暂估价3.3.1 “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招标人已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3.3.2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是此类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施工现场内的工地地面价,不包括其本身所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倒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以下简称“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除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本身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以外,招标人还已将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与此类费用有关的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3.3.3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招标人已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除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以外,招标人已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考虑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以及与总承包服务费有关的规费和税金。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1将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装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页(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都应有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建设部颁发的全国注册造价师在每一页上签字、盖执业章。4.2投标报价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制的,应当由注册在本企业的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投标人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文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委托合同,其投标报价文件应当注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并加盖各自法人公章,同时由被委托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应当与被委托人一致。未按本规定提供的投标报价文件无效。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得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编制投标报价文件,否则其编制的投标报价文件无效。4.3 合理定价(与招标文件同时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根据永州市江永县财政局出具江永财办[2013]40号文件的“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生猪屠宰场工程”的预算评审报告,招标人依法确定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定点屠宰场BT搬迁新建项目合理定价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玖万伍仟伍佰玖拾叁元捌角捌分小写:¥*******.88元第六章图纸(此图纸与招标文件同时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下载)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本项目暂不作技术标,由中标单位补做)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格式(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招标编号: )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三、合理价确认函四、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五、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六、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七、资格审查资料(7.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7.2)近年财务状况表(可不提供)(7.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可不提供)(7.4)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可不提供)(7.5)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表(7.6)证件复印件(7.7)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7.8)企业通过安全认证情况、企业信用情况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可不提供)(7.9)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近3年获奖情况(可不提供)(7.10)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发生情况八、其他九、承诺书十、建筑工地“创卫”、文明施工承诺书?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元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 分部分项工程费:RMB¥:元措施项目费:RMB¥: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RMB¥: 元其他项目费:RMB¥:元其中: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部分)RMB¥:元专业工程暂估价RMB¥: 元规费:RMB¥:元税金:RMB¥: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年月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元)。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全国注册造价师(签字和执业盖章): 日期: 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序 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负责人姓名:资质等级 2工期天数:日历天3质量标准4保修要求5缺陷责任期6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8逾期竣工违约金 元/天9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11质量保证金额度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全国注册造价师(签字和执业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姓名: 性别: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三、合理价确认函格式关于 (项目名称)合理价确认函 (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1、我方已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对招标人提供的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以及详细清单进行了认真阅读和核对,完全接受招标人提供的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并严格按约定的招标范围和合同条款,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2、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增减的计价原则。3、我方已对招标人提供的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3项要求签字、盖章,并作为本确认函的附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全国注册造价师(签字和执业盖章):年 月 日四、合理价确认函附件资料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合理定价预算书及财政审核后的预算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注:每张每页由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全国注册造价师(签字和执业盖章)五、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评审时以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帐的为准)附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银行存单复印件六、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姓名性别执业或岗位资格证明拟在本项目担任的工作岗位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身份证号码?(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及无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复印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姓名职称职务年龄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号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情况: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人员。应附岗位资格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安全员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还须附学历证和职称证,不需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名称姓名年龄性别毕业学校拥有的岗位资格专业职称岗位资格证书编号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注: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情况: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复印件。2.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复印件。七、资格审查资料(7.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人员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7.5)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表类别序号发生时间情况简介证明材料索引诉讼情况仲裁情况说明:1、有效时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准。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认定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7.6)证件复印件包含: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湖南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的复印件。?(7.7)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7.10)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发生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的发生情况(其中企业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记录为有效,附有关文件或资料复印件;拟任项目负责人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4个月内的记录为有效,附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复印件)近年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序号发生时间简要情况说明证明材料索引八、其他?九、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1、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职务(满足最低配置人员要求的前提下,部分人员可以兼任)。2、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不是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不是本项目代建人或者与本项目代建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不是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3、我方目前生产经营状态正常,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4、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拒绝提供的招标方有权取消我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5、我方保证投标文件提供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日 附 录附录说明:本项目中的附录部分为投标人参考,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施工时参照执行。附录1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为了顺利的完成 工程的施工任务,特承诺如下:第一条施工现场应围挡整齐,沿街及重要部位须按建设单位要求设置,并保证安全美观,施工标语内容须征得建设单位认可;现场布局合理整洁,无杂草、积水、异味,场内道路必须保证畅通; 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第二条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严格按照市有关规定执行,避免扰民;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用厕所,并有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大小便;生活、生产废水及施工废水未处理合格,不得排入下水道;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遗洒在进出口,同时应有避免扬尘的措施。第三条外地施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证件,禁止非施工单位人员在工地留宿,施工现场禁止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禁止施工人员在非施工区随意走动,严禁和周边居民发生冲突。第四条施工车辆进出时注意交通安全,必须缓速行驶,大型机械进出场应提前和建设单位协商,避开交通高峰期,必须封路施工时,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在路口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第五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固定式配电箱应设置围栏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非专业人员接拆电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妨碍现场安全的用电设备。第六条现场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配备齐全、位置合理,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挪用,保证消防道路畅通;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动火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第七条现场施工人员须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红色为业主专用颜色),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工人酒后上岗,严禁攀爬脚手架,高处作业严禁向下抛掷物品。第八条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及塔吊、升降梯等大型机械安装必须有上级主管安全部门审批的施工方案,各种施工机械的合格证、检测证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杜绝发生高空坠物、土方坍塌等一切施工安全事故。第九条工人食堂必须干净整洁,无蝇无鼠,操作人员证件齐全,认真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严防工人食物中毒;施工人员宿舍要求卫生整洁,严禁随意拉扯电线,冬季取暖严防工人煤气中毒。第十条施工单位现场应有专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履行。以上条款如有违反,我单位甘愿接受工程项目部对本单位的任何处罚,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民事或刑事责任。承诺单位: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附录2 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三方协议书(示范文本)编号:施工项目名称: 甲方(建筑业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开户银行):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丙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湖 南 省 劳 动 保 障 厅湖 南 省 建 设 厅印制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 南 银 监 局根据《关于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4]36号)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丙方")三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施工项目)中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事宜订立本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第一条 甲方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为农民工在乙方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用存款帐户(以下称"专用存款帐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开立专用存款帐户时应如实提供以下资料:(一)营业执照(正本)、机构代码证(正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二)存款人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登记证以及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项目施工合同、主管部门批文等;(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四)企业与所招用的农民工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及身份证件。第三条 甲方负责督促建设业主单位按湘劳社政字[2004]36号文件要求,按时足额存入首付保障金及后续保障金,并将情况及时向丙方报告,同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四条 甲方必须于每月第日前向乙方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包括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工作天数、加班时间、应发的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并保证支出项目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第五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动合同及身份证件为农民工及时开设个人工资存折或工资卡。第六条 凭甲方提供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及付款凭证通过专用存款帐户,乙方应在每月第 日将农民工工资划到其个人存折或工资卡上。第七条 当甲方专用存款帐户余额总量低于前两个月所支出的农民工工资总额时,乙方要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报告丙方。第八条 乙方要对专用存款帐户资金的支出进行严格监督,发现甲方有挪用或其他不法行为的,应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丙方报告。第九条 甲、乙两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串通,动用专用存款帐户资金用于其他开支。第十条 丙方应严格监督甲、乙两方按上述内容签订协议,明确各自职责。第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丙方及时告知,并按《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同时会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一)不按要求开设专用存款帐户的;(二)开立帐户时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的;(三)不按月及时向乙方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的;(四)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的。第十二条 经查实甲方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丙方可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执法部门通知乙方从甲方专用存款帐户中先予划支,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丙方及时告知,情节严重的,丙方可撤消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工资保障金专用存款帐户,并会同当地人民银行、银监分局等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一)不及时为农民工办理个人工资存折或工资卡的;(二)不按协议约定履行相关通知、报告义务的;(三)监督不力,致使保障(证)金专用存款帐户挪为他用的;(四)与甲方合谋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五)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的。第十四条 三方约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五条 甲方在建筑工程完工后,应继续保留专用存款帐户及其帐户余额半年,乙方才可根据甲方要求及甲方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说明和承诺,结清专用存款帐户余额,做好销户处理,本协议关系终止。第十六条 甲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变更建筑施工单位时,应向乙方出具相关变更资料(含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说明和承诺)后,乙方才可根据承继建筑施工单位的要求,结清甲方专用存款帐户余额,并将余额转划入承继建筑施工单位所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存款帐户后,做销户处理,本协议关系终止。 附录3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书编号: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甲方(建设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 丙方(安全文明费专用帐户银行):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丁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号)规定,(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丙方”)、 (以下简称“丁方”)四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文明费”)支付事宜订立本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第一条乙方必须在建设工程办理安全受监手续时,在丙方开设建筑工程安全文明费专用帐户(以下简称“专用帐户”),该帐户内专项资金只能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第二条乙方在丙方开设专用帐户时应如实提供以下资料:(一)营业执照(正本)、机构代码证(正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二)存款人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登记证以及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备案的施工合同、主管部门批文、、 等;(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第三条甲方必须按文件要求及施工合同约定,分阶段提前一个月足额存入安全文明费,并将情况及时向丁方报告。第四条乙方在从专用帐户支取安全文明费时,必须先向丁方提出支取申请,由丁方根据施工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适时评价情况签署支取意见后,再向丙方申请支取。第五条 丙方应根据丁方的支取意见,通过专用帐户,将安全文明费划到乙方的基本帐户或其项目帐户。第六条甲方如未及时向乙方专用帐户存入安全文明费,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并报告丁方。甲方接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及时组织资金足额存入乙方的专用帐户。若甲方未按期足额存入资金的,乙方有权采取停止施工等措施,且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第七条丁方应定期对专用帐户安全文明费存拨情况进行检查,丙方应予配合。第八条丙方要对专用帐户资金的支出进行严格监督,发现乙方有挪用或其他不法行为的,应立即停止划转款项,并及时向丁方报告。第九条甲、乙、丙三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串通,动用专用帐户资金用于其他开支。第十条丁方应严格监督甲、乙、丙三方按本协议履行各自义务。第十一条乙方不得利用专用帐户规避其它法律责任。第十二条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丁方及时告知,情节严重的,丁方可撤消乙方在丙方开立的专用帐户,并会同当地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一)不及时划拨安全文明费的;(二)不按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三)监督不力,致使专用帐户资金挪为他用的;(四)与甲、乙方合谋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五)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的。第十三条丙方遇到法院冻结、划拨专用帐户资金时,应告知法院办案工作人员该帐户的性质,并及时通知丁方,必要时由丁方会同相关人民法院协调处理。第十四条四方约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五条乙方已经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任务,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经丁方确认后,可结清专用帐户余额,做好专用帐户销户,本协议关系终止。附录4建设工程廉政合同(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条规,为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以下简称甲方)与 中标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南省、建设有关廉政规定。(二)严格执行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建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主管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高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 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一定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市场、或取消资信登记的处罚。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上级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附录6 ××××××××××××××××资金共管协议书甲方: 乙方:为加强建设期间资金的管理、监督,保证××××××××工程建设资金安全、合理、有效的用于本项目工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负责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账户设立和管理1、在××××××××工程建设期间,乙方向银行申请开设“××××××××建设工程资金银行存款专户”须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向银行申请开设账户,乙方开设账号应报备甲方。该账户的财务专用章使用乙方的印鉴,人名章使用甲方指定的人的印鉴(人名章如有变动,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乙方应及时配合进行变更)。甲方保管出具支票所用的人名章,乙方负责保管账户的财务印章和空白支票。2、乙方开设的银行账户必须保证专门用于与××××××××项目工程建设有关的业务资金往来结算。3、建设资金的支取应通过甲方对相关的审批、备案文件加盖甲方公章,支票加盖人名章,方可由乙方在支票上加盖自己的财务专用章后支取;未经甲方批准并提供印鉴,乙方不得擅自支取、划转该存款专账上的资金。乙方办理以下支付业务时,必须符合相应条件或要求:⑴乙方应建立健全材料、设备的采购、收发和保管制度,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支付材料、设备款时,应附供货合同及材料、设备的发票、验收清单等;⑵预付材料、设备款时,应符合合同条款及相关预付条款规定,同时实际结算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的约定时间;⑶上级管理费、退回保证金的支付行动,须经甲方书面同意;⑷支付劳务工资,必须附上劳务工清单,并在本期计量支付时上报甲方上期计量支付中有收款人签字的劳务工发放清单;⑸除劳务工资、管理费用外,乙方支付其余款项原则上都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特殊情况需采用现金且单笔金额起来1万元的,事前应报甲方书面同意。二、职责和义务(一)甲方职责和义务:1、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财务收支情况直接进行检查,并对乙方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2、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办法和金额,及时将该项目工程资金拨入银行存款专户。3、甲方不干预乙方正常工程资金的使用。4、监管过程中对涉及乙方商业秘密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二)乙方职责和义务:1、乙方应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对资金使用建立严格的支付管理制度,以确保所支付的每笔工程进度款用在工程项目上,达到专款专用2、乙方应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及施工进度计划详细编制月资金使用计划,于每月25日前报送甲方,经甲方许可后,作为次月乙方对外付款依据。3、乙方应建立资金管理台帐,对用款情况详细登记,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工程承包单位用款流向报告》及该存款专户的当月银行帐户对帐单。三、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账和拨付的,由乙方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甲方以下形式的处理:⑴应顺延因资金拨付影响的工期。⑵处以延期到账资金2%的违约金。(二)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在账户管理和资金使用过程中,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的,由甲方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乙方以下形式的处理:⑴暂停拨付工程计量款;⑵处以违规资金2%的违约金,在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中扣除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方各执三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日 期:日 期:合同签订地工作计划表1、招标时间计划:序号工作计划时间(2013)地点1接受招标委托7.16龙武公司2制作招标文件7.16龙武公司3招标文件定稿7.17江永县招标办4招标文件备案7.17江永县招标办5发招标公告7.18(省)市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6报名/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7入围/江永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8发出入围竞标通知/江永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9发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10勘察现场自行安排工程所在地11招标答疑前网上发布12编制和送达投标文件8.8江永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3开标、评标8.8江永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4定标8.8江永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5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8.8(省)市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16发中标通知书8.18龙武公司17做出评标报告(成果报告)8.23龙武公司18签订施工合同由业主和中标方自行安排招标办备案19办理相关证、开工等由业主和中标方自行安排招标办和相关职能部门20竣工报告按合同工期送相关职能部门2、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具有相应增项资质等级的其它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且无在建项目(证明方式同上);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证明方式同上);投标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3、投标入围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按照湘建建[2013]19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4、拟采用的评标办法:湘建建[2013]19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为其评标办法。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亭桔园路125号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一栋邮政编码: 410004永州分公司地址:冷水滩区银象路167号邮政编码: 425000联系电话: 159*****088传真:****-*******电子信箱:yzlongwu198@163.com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定点屠宰场BT搬迁新建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LWZB2013-0717-01号招 标 人: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三年七月标书定稿备案表招标编号:LWZB2013-0717-01号项目名称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定点屠宰场BT搬迁新建项目项目业主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招标代理公司同意报送业主审查,并经招标办同意备案后发售。项目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2013年月日项目单位(单位公章)签字: 2013年 月日招标监管机构(单位公章)签字: 2013年月日附件招标文件附件:(含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合理定价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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