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武汉供电公司配电迁改物资第一批框架标(电缆类)
2021年武汉供电公司配电迁改物资第一批框架标(电缆类)
2021年武汉供电公司配电迁改物资第一批框架标(电缆类)
招标编号:JJZB-ZB-WZ-2104-082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武汉供电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用户投资,招标人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武汉供电公司,并委托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就“2021年武汉供电公司配电迁改物资第一批框架标(电缆类) ”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本招标活动所称协议库存是指买方寄存于卖方的非实体契约库存。协议库存货物招标是指通过公开招标,批量集中确定相应招标产品的中标人及其中标产品的合同数量、单位价格和服务条件,双方依法据此签订合同,买方根据自身实体库存状态、现场需求,按照分项目分别签发订单的文书方式履行合同,即时采购卖方相应产品的做法。
2.招标范围
2.1招标物料及其数量、分标个数
(标段号、物料描述见协议货物清单明细表)
物料编号 | 物料名称 | 预估数量 | 单位 | 交货时间 | 子包数 |
1 | 10kV电力电缆 | 详见清单 | 千米 | 按需方要求 | 7 |
2 | 1kV电力电缆 | 详见清单 | 千米 | 按需方要求 | 3 |
注:
投标人可参与多个物料多个标段的投标,可重复中标,但在同一物料的投标中仅能获得一个子包的中标资格。
推荐中标次序按标段顺序号的顺序进行。当投标人在同一物料的多个子包中同时得分最高时,则以子包顺序号为优先推荐其中标,在该物料所投剩余子包中,只参加评审、不参加排序(排序为空)和推荐中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接受代理或者外协代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注册地外异地加工行为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不满足任何一条的投标将被否决: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具有的有效质量认证证书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可经查实有效的ISO系列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物料的投标。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验证。
(7)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验证。
(8)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和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0)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投标产品关键性部件必须自行加工和组装。
(1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2)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3)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有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的进厂检验制度,并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14)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15)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16)招标人有权对厂商进行资质能力现场核实,如经核实该厂商不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资质能力,或因厂商不积极配合造成现场核实工作无法进行的,招标人将视厂商不具备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资质能力。该厂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投标都将在评标时被否决。
(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物料中同时投标的;
●被授权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因不良行为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18)在投标文件中附上“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其中,两类或者多类货物组合集成的产品须同时满足被组合集成的各类产品的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不满足任何一条的投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物料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应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商的直接下单权,且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拟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如制造商与其委托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次投标的,该制造商及其委托代理商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可参与多个物料多个标段的投标,可重复中标,但在同一物料同一标段的投标中仅能获得一个子包的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于2021年6月8日-2021年6月16日16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须标明项目名称、所投物料名称及子包号)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公司(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94号)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过时不予受理。感兴趣的投标人可至招标代理公司进一步了解详情。
4.2如为代理商投标的,在报名时须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原件,拟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以现场签到的先后顺序为准。
4.3本次招标只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6日9时止,递交地点为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公司(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94号)。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单独携带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如未携带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法人授权委托书应标明所投物料名称及子包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3为投标人能有较为充分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特提供以下便利:
所有的投标文件包含开标文件(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明细表)、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须于2021年7月5日上午9:30-11:00,下,14:00--15:30前(北京时间),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单独携带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沿江大道194号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公司,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4开标时间为2021年7月6日9时,开标地点为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公司(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94号),因疫情期间防控要求,本次开标采用线上开标。(线上开标方式在开标前会告知各投标人),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5投标保证金以物料为单位提交,所投一个标段物料多个子包仅需提交一份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附件2(招标需求一览表)。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保证保险(被保险人: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公司)、银行汇款的方式开具。
为帮助企业减负增效,节约投标成本,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公司鼓励和支持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方式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责任需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保证保险保单作为有效的投标文件依据,应由具备相应保险资质、信誉良好、且支持保单查询的保险公司开具,有效性需经招标人审核通过。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不得小于投标有效期,保险责任要求见附件3。
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保险时,投标人可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为方便投标人,目前已获悉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联系人:周翌***-********/139*****708,吴旭 ***-********/136*****065)、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59*****382)等多家公司可协助和承办该业务。
以银行汇款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6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如下:
开 户 名: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球场街支行
账号:4205 0111 6241 0000 0273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94号
邮编:430000
项目负责人(项目澄清、异议等事宜)
联系人:张 容联系电话:***-********
补充规定:
1.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需标明项目名称、标段号/包号、法人签字盖章,被授权人签字以及法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2. 相关费用(投标保证金、服务费等)缴纳方式:投标人必须以投标单位的名称在指定的账户缴纳相关费用,不能用个人的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也只能退回到投标单位的指定的账户中。
3. 相关费用(服务费等)发票领取:招标公司将依据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开具发票,请投标单位及时领取。如因投标人提供信息错误或该项目中标公示发布三个月内未领取发票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 保证金请在开标前提前24小时汇款。
附件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序号 | 物资类别 | 投标人 类型 | 注册资本金要求(人民币) | 生产和试验设备 | 合同业绩要求 | 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或试验报告)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数值的要求 | 其他要求 | |
至少应在与规定条件相同或较规定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近五年间成功运行满一年以上业绩 |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累计供货业绩 | |||||||
1 | 10kV电力电缆 | 制造商 | 注册资金≥8000万元 | 1、主要生产设备:成铠设备、带材绕包设备(电力电缆)、交联生产线(电力电缆) 2、主要试验设备:电缆截面投影仪、老化箱(热延伸试验设备)、局部放电检测设备 | 300km | 1000km | 提供有效的导体截面不小于400mm2,阻燃等级不低于ZC,带铠装电力电缆型式试验报告一份,提供有效的架空绝缘导线型式试验报告一份 | 生产许可证 |
2 | 1kV电力电缆 | 制造商 | 注册资金≥8000万元 | 1、主要生产设备:成铠设备、带材绕包设备(电力电缆)、交联生产线(电力电缆) 2、主要试验设备:电缆截面投影仪、老化箱(热延伸试验设备) | 300km | 1000km | 提供有效的导体截面不小于240mm2,阻燃等级不低于ZC,低压电力电缆型式试验报告一份(含烟卤试验),提供有效的布电线试验报告一份 | 生产许可证 |
注: 1、如试验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为国际权威机构出具的非中文版时,需同时提供经中国境内公证处公证的内容一致的中文翻译版本。
2、投标人应就所投产品所采用的关键元器件提供唯一的厂家和型号清单,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主要组部件材料表”格式的要求逐条填写主要元器件清单,如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未给出“主要组部件材料表”的可不填写。未按要求对该表进行响应的投标将被否决。
如供货产品需更换与投标时承诺元器件的厂家及型号,应事先征得招标人相关主管部门同意且不增加买方费用,否则买方有权要求退换货。主要元器件在保证寿命期内因内在质量问题损坏的,投标人应负责免费更换。
投标人应在技术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合招标人对其所提供的产品及其关键元器件开展抽检工作,抽检标准按国网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
4、本次协议库存招标采购的物料按标段设置最高限价,具体限价要求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附件2:货物需求一览表
物料1/标段一:10kV电缆
子包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数量(千米) | 质保期(年) | 交货期 | 协议期 | 交货地点 | 最高限价 (万元) | 保证金(元) |
1 | 10kV电缆(详见协议货物清单明细表) | 2年 | 按需方要求 | 开标之后二年 | 按需方要求 | 1601.6575 | 50000 | |
2 | 10kV电缆(详见协议货物清单明细表) | 1601.6575 | ||||||
3 | 10kV电缆(详见协议货物清单明细表) | 1601.6575 | ||||||
4 | 10kV电缆(详见协议货物清单明细表) | 1601.6575 | ||||||
5 | 10kV电缆(详见协议货物清单明细表) | 1601.6575 | ||||||
6 | 10kV电缆(详见协议货物清单明细表) | 1601.6575 | ||||||
7 | 10kV电缆(详见协议货物清单明细表) | 1591.6950 |
物料2/标段二:1kV电缆
子包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数量(千米) | 质保期(年) | 交货期 | 协议期 | 交货地点 | 最高限价 (万元) | 保证金(元) |
1 | 1kV电缆(详见协议货物清单明细表) | 2年 | 按需方要求 | 开标之后二年 | 按需方要求 | 1460.6600 | 50000 | |
2 | 1kV电缆(详见协议货物清单明细表) | 1460.6600 | ||||||
3 | 1kV电缆(详见协议货物清单明细表) | 1460.6600 |
注:1、若技术规范中招标范围、数量与协议货物清单明细表不一致,以协议货物清单明细表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该交货期、协议期。
附件3:保险责任要求
投标保证保险(责任要求)
投标人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投保,约定由保险公司承担所承保投标人投标违约行为的赔偿。投标人须将保单原件,递交给招标人,保单须包含以下内容或约定:
一、保险险种:投标保证保险
二、被保险人: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公司
三、保险金额:应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四、绝对免赔额:0元
五、保险期间:
保险起期不得晚于开标当日零时,保险期间须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如购买年度投标保证保险,保险期间须与被保险人要求的期限保持一致。
六、保险责任要求
保单所载明的保险责任需满足至少以下6条:
1. 投保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后撤销其投标文件、或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2. 投保人接到中标通知后,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
3.投标人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4. 投保人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保人有弄虚作假或其他投标违法行为的;
5. 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
6.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约定及规定时限向被保险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七、特别约定
(一)按年度投保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保险期间内的属于保险人承保范围;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不在保险期限内的,不属于保险人承保范围。
(二)保险起保日前,投保人可自行办理批改或退保;保险起保日后,投保人须提交经被保险人书面盖章同意的证明材料后,保险公司方能办理批改或退保,如保险公司未按本条规定办理批改或退保的,保险公司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赔偿责任。
(三)发生保险事故时,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索赔材料,保险公司应在一个月内、无条件的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当年发生的索赔案件,保险人须在本自然年度内赔付至被保险人并结案。
八、索赔材料:
被保险人索赔时,仅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保险单》;
(二)《索赔申请书》;
(三)招标文件(仅需提供与保险索赔相关的部分);
(四)投标文件(仅需提供与保险索赔相关的部分);
(五)被保险人出具的保险事故发生的证明文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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