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兴国镇邢泉小学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公告【后审公告】招标公告
秦安县兴国镇邢泉小学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公告【后审公告】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安县兴国镇邢泉小学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已由秦安县教育局以《关于秦安县兴国镇邢泉小学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
(秦教函[2021] 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安县兴国镇邢泉小学,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安县兴国镇邢泉小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
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秦安县兴国镇邢泉小学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2.2建设地点:秦安县兴国镇邢泉小学新校址内
2.3建设规模:新建主校门1座(含门房19.78㎡);消防水池及设备用房294.94㎡(其中地上建筑24.05㎡,地下建筑270.89㎡);操场混泥土硬化5901.28㎡;道路混泥土硬化2265.0㎡;植草砖699.95㎡ ;烧结砖1466.45㎡;青条石路面554.5㎡;花岗岩道牙1344.5m;花岗岩绿化围挡362.0m;排水沟143.74m;圆树池99个,方树池37个;国旗台1座;新建次校门1座。同时配套敷设室外给排水、消防管网1789.0m(排水检查井58座、雨水口40座、混泥土化粪池2个、消火栓3个);室外供暖管网403.0m(供暖检查井25座、阀门20个、换热站内供暖设备7台);室外电网线缆3740.0m(电缆检查井29座,路灯39盏,电气设备14套)等附属工程。
2.4资金来源:省级财政建设资金。
2.5概算总投资:1277.2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090.53万元。
2.6招标范围: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8计划工期:2021年6月14日至2021年10月12日,总工期120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
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申请人近叁年承担过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建筑企业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 |
获取日期: | |
获取时间: | |
(北京时间,下同) | |
获取方式: | 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投标人可访问“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tianshui.gov.cn)点击对应的招标项目公告,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也可通过登录天水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在线免费获取。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申请人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在开标前3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并装入资格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注: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注册或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投标人免费注册或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下“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缴款子账号,缴款账号应以收到短信或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情况中 显示的为准。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
递交时间: | |
递交地点: | 现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做好房屋建筑及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天市建〔2020〕21号文件精神, |
由开标现场递交改为网上提交,具体流程详见《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使用指南》。 |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备 注: | 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通过扫描二维码核验真伪。若无法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应提供原件。 同时须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秦安县兴国镇邢泉小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西秦金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 |
地 址: | 秦安县兴国镇邢泉村 | 地 址: | 秦州区赤峪路105号 |
邮 编: | 741600 | 邮 编: | 741000 |
联 系 人: | 徐继军 | 联 系 人: | 刘凤丽 |
电 话: | 0938-6530578 | 电 话: | 18293864443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2021年4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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