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实验小学海丰县实验小学塑胶操场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海丰县实验小学海丰县实验小学塑胶操场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海丰县实验小学海丰县实验小学塑胶操场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机构: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1-06-08 17:15:11
采购计划编号:441521-2021-01310预算金额:*******.5000采购品目: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代理机构: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廖泽文项目负责人:王焕庭
海丰县实验小学塑胶操场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521-2021-01310
项目编号:441521-2021-01310
项目名称:海丰县实验小学塑胶操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56,093.5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海丰县实验小学塑胶操场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56,093.5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 塑胶操场建设项目,包含足球场、跳远沙池及跑道、排水沟、防滑地砖、施工通道、休息凳、树池、种植樟树、运动场护网等项目 | 1(宗) | 详见采购文件 | 1,456,093.50 | 1,456,093.5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委托的应同时带齐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2)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拟担任本采购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身份证;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供应商具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本项目只接受已登记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0)采购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已登记的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丰县实验小学塑胶操场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丰县实验小学塑胶操场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时间:2021年06月09日至2021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
方式:只接受现场登记获取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携带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委托人须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同时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以上人员劳动合同、社保原件备查,经现场核查后符合要求者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 150元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
时间:2021年06月1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1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供应商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有关注册登记要求,请详阅“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登记”。
名称:海丰县实验小学
地址:汕尾市海丰县莲花大道旁(碧桂园西侧)
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焕庭
电话:********696
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8日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海丰县实验小学塑胶操场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521-2021-01310
项目编号:441521-2021-01310
项目名称:海丰县实验小学塑胶操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56,093.5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海丰县实验小学塑胶操场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56,093.5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 塑胶操场建设项目,包含足球场、跳远沙池及跑道、排水沟、防滑地砖、施工通道、休息凳、树池、种植樟树、运动场护网等项目 | 1(宗) | 详见采购文件 | 1,456,093.50 | 1,456,093.5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委托的应同时带齐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2)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拟担任本采购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身份证;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供应商具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本项目只接受已登记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0)采购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已登记的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丰县实验小学塑胶操场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丰县实验小学塑胶操场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时间:2021年06月09日至2021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
方式:只接受现场登记获取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携带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委托人须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同时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以上人员劳动合同、社保原件备查,经现场核查后符合要求者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 150元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
时间:2021年06月1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1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供应商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有关注册登记要求,请详阅“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登记”。
名称:海丰县实验小学
地址:汕尾市海丰县莲花大道旁(碧桂园西侧)
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焕庭
电话:********696
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8日
海丰县实验小学海丰县实验小学塑胶操场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机构: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1-06-08 17:15:11
海丰县实验小学塑胶操场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521-2021-01310
项目编号:441521-2021-01310
项目名称:海丰县实验小学塑胶操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56,093.5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海丰县实验小学塑胶操场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56,093.5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 塑胶操场建设项目,包含足球场、跳远沙池及跑道、排水沟、防滑地砖、施工通道、休息凳、树池、种植樟树、运动场护网等项目 | 1(宗) | 详见采购文件 | 1,456,093.50 | 1,456,093.5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委托的应同时带齐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2)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拟担任本采购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身份证;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供应商具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本项目只接受已登记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0)采购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已登记的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丰县实验小学塑胶操场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丰县实验小学塑胶操场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时间:2021年06月09日至2021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
方式:只接受现场登记获取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携带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委托人须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同时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以上人员劳动合同、社保原件备查,经现场核查后符合要求者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 150元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
时间:2021年06月1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1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供应商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有关注册登记要求,请详阅“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登记”。
名称:海丰县实验小学
地址:汕尾市海丰县莲花大道旁(碧桂园西侧)
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焕庭
电话:********696
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8日
海丰县实验小学塑胶操场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521-2021-01310
项目编号:441521-2021-01310
项目名称:海丰县实验小学塑胶操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56,093.5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海丰县实验小学塑胶操场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56,093.5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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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 塑胶操场建设项目,包含足球场、跳远沙池及跑道、排水沟、防滑地砖、施工通道、休息凳、树池、种植樟树、运动场护网等项目 | 1(宗) | 详见采购文件 | 1,456,093.50 | 1,456,093.5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委托的应同时带齐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2)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拟担任本采购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身份证;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供应商具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本项目只接受已登记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0)采购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已登记的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丰县实验小学塑胶操场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丰县实验小学塑胶操场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时间:2021年06月09日至2021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
方式:只接受现场登记获取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携带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委托人须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同时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以上人员劳动合同、社保原件备查,经现场核查后符合要求者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 150元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
时间:2021年06月1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1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供应商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有关注册登记要求,请详阅“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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