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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GC210137-01FG |
1.招标条件 |
南京众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NO.高淳2020G14地块开发项目居配电工程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高行审备[2020]19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非国有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南京方圆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标段名称:居配电工程设计 |
2.2工程地点:高淳经济开发区茅山路以南、杏园路以西地块 |
2.3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
2.4建设内容及规模: NO.高淳2020G14地块开发项目,占地面积67085.49方米,总建筑面积210556.6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54296.6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6300.17平方米。 |
2.5设计合同估算价:127.97万元(工程计费额按5118.60万元) |
2.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
设计范围包括:NO.高淳2020G14地块开发项目居配电工程设计,具体包括:①红线内居配设计:从用地红线内起至居民电能计量装置(或非居民产权分界点)范围内的高(低)压电气装置、电力电缆工程、装表接电、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的工程概(预)算、施工图设计、编制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现场服务、编制竣工图等;对小区内变配电用房提出相关土建验收要求;②红线内用户变本体设计:从用户变高压进线起至用户变低压出线开关装置范围内的高(低)压电气装置、用户变电所土建基础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概(预)算编制等;③红线外接入系统:从供电公司批复的市电电源点至前置环网柜范围内高压电气设备、电力电缆工程以及管线路径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概预算编制等;④配电房标准化装修设计。 |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
2.7设计服务期:2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4.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6/30 |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5.资格审查办法 |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6.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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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投标报价(10分) 6.1.1本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 127.97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企业业绩(8分) 企业自2018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居配电工程设计项目,提供1份业绩得8分,最多得8分。(需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供电公司相关部门出具的图纸审查材料;时间、金额、项目类型均以设计合同上反映数据为准,未能反映相关数据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8分) 6.3项目负责人业绩(8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5月1日(含)以来,在投标人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居配电工程设计项目,每提供1份业绩得4分,最多得8分。(需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供电公司相关部门出具的图纸审查材料;时间、金额、项目类型均以设计合同上反映数据为准,未能反映相关数据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8分) 6.4设计方案(50分) 6.4.1设计构思评分标准(30分) (1)总体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满分5分。(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2)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3)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标准符合要求,质量目标明确,项目负荷计算过程和内部配电系统介绍完整、严谨、合理;项目设备选型方案完整、合理、严谨、贴合本项目的要求,满分5分。(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4)电气主接线图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电气主接线图设计,满分5分。(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5)配电房建筑及平面布置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配电房平面布置设计,满分5分。(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室外管线路径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室外管线路径设计,满分5分。(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4.2项目解读评分标准(20分) (1)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满分5分。(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2)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满分5分。(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3)合理化建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满分5分。(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4)成本控制: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设计指标切实可行,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满分5分。(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5项目组成员及其他(24分) 6.5.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者供配电)证书的得3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3分,具有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1分。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0年11月-2021年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如未提供,则该人员不得分。(补充说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提供相关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社保证明材料以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为准。)(满分6分) 6.5.2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者供配电)的得3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3分,具有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1分。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0年11月-2021年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如未提供,则该人员不得分。(补充说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提供相关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社保证明材料以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为准。)(满分6分) 6.5.3高级职称人员2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人,最多得6分。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0年11月-2021年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如未提供,则该人员不得分。(补充说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提供相关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社保证明材料以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为准。)(满分6分) 6.5.4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3分,具有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1分。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0年11月-2021年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如未提供,则该人员不得分。(补充说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提供相关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社保证明材料以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为准。)(满分6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中标,若技术得分仍一致,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序。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4、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得分,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6、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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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6月8日16时59分到 2021年6月16日16时59分为止 |
8.其他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8.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者供配电)资格。 8.5、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11月-2021年4月)投标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如未提供,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投标人须提供下列承诺: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⑦不存在以下行为: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由投标人自行扫描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8、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无费用补偿。 8.9、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从“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选择相应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交易平台,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8.10、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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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
招标人:南京众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南京方圆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 |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扬子江大道399号海峡 |
邮编:210000 | 邮编:210000 |
联系人:袁工 | 联系人:黄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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