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友利石墨有限公司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漳州友利石墨有限公司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漳州友利石墨有限公司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对漳州友利石墨有限公司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漳州友利石墨有限公司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1 | 400000 |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漳州友利石墨有限公司生产时,大气长期超标排放污染,利用渗坑排放强酸废水、造成植被破坏等,针对环境损害情况,需开展漳州友利石墨有限公司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1、2020年9月与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就漳州友利石墨有限公司环境污染影响评估与生态修复方案编制项目签订了采购合同,并已完成方案编制工作。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可更好地、更具延续性地开展漳州友利石墨有限公司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2、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依托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依法成立,是福建省鉴定类别最全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3、2016年,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已成为原环保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技术力量较为雄厚。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福州市晋安区茶园小区环北三村10号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张扬汉 | 闽南师范大学 | 高级工程师 |
张明睦(张明目) | 福建省蓝图勘测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高清兰 | 漳州市芗城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所 | 高级工程师 |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6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9、本项目采购人: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
地址:华安县大同西路一巷1号
联系人姓名:小赖
联系电话:152*****020
采购代理机构:漳州万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小李
联系电话:****-*******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华安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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