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厦门市集美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厦门市集美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厦门市集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对厦门市集美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厦门市集美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物业管理服务 | 1年 | ******* |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厦门市集美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办公楼(集美区印斗南路9号),产权归属厦门市集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由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统一管理。楼内设有办案区,为保证办案安全,维护正常办公秩序需加强安保力量,增加值守安保人员进行三班倒24小时值班;楼内供电,供水、监控、安防、音控等设施设备复杂,且需确保全年全天候不间断使用,也需加强维保:该办公楼承办全区纪检监察各类会议、培训会议保障工作量大;此外,为使该大楼与周边居民区相对独立办公楼周边绿化程度高,对绿化养护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因监察委工作性质特殊,该办公楼的物业管理也相对特殊,需保证所有物业管理人员的绝对可靠,且在处置应急突发事件时需能与区政府的物业管理联动响应。集美区政府的物业现由厦门市集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管理。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厦门市集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采购。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厦门市集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蓝勇 | 厦门信惠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 经济师 |
赵友和 | 厦门市集美区西滨小学 | 中学一级教师 |
郑美霞 | 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1年6月8 日至2021 年6月16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9、本项目采购人:厦门市集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岑东路168号
联系人姓名:陈小姐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 8层F 、A、B单元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岑东路168号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厦门市集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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