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人: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
2021年6月
1. 该地块的项目概况和作为工业用地的历史生产情况?
天河区少年宫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地块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员村四横路12号,临江大道以北,原“红专厂创意园” 范围内,地块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北纬23°06’48”,东经113°21’50”,占地面积约8774.026 m2。本地块分两大片区,北侧为由原广州鹰金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厂房区块(以下简称“厂房区”),南侧为原广州市燃料公司员村油库区块(以下简称“油库区”)。厂房区1956年前为郊野农田。1956年,本区块连同北侧约20万平方米地块,一并兴建原广州罐头厂,是当时亚洲最大的罐头制造工厂。广州罐头厂运营期间,本区块一直用作仓库及宿舍区。1994年,原广州罐头厂重组更名为广州鹰金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金钱公司”)。2008年,鹰金钱公司搬迁至从化,并将包括该地块在内的全部厂房用地租借给广州集美组室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美组”),建成旅游景点“红专厂艺术生活创意基地”。2018年租期结束,该地块由广州市政府回收管理。2019年7月,该地块内的原有建筑皆被拆除。
油库区原为广州市燃料总公司员村油库所属的储油罐及其附属围堰,建于20世纪70年代,用于储存重油。20世纪90年代初,由于管路老化,油罐曾发生若干泄漏事故,燃料影响到珠江江面。20世纪90年代末油罐被停用,附属卸油码头及管道在临江大道修建时被拆除。2008年,油库区地块连同北侧鹰金钱公司厂房区域被共同租给集美组公司使用。2018年该地块被广州市政府一同回收管理。2019年7月,油库区内所有设施与厂房区建筑被一并拆除。
表1 调查场地区域历史沿革
时间 | 厂房区 | 油库区 |
1958年 | 用作罐头厂仓库及宿舍 | |
1970年代末 | | 安设储油罐 |
1990年 | | 油罐设施发生泄漏事故后进行整改 |
1990年代末至2000年代初 | | 油罐停止使用 |
2008年 | 罐头厂停产搬迁后,地块停用 | |
2009年 | 地块被租给集美组公司,作为“红专厂”景区的一部分。 | 区域被划入“红专厂”景区内。 |
2018年 | 地块由政府收回管理。 |
2019年 | 地块上原有建筑物被全部拆除,留作后期少年宫规划用地。 |
2. 该地块目前的土地规划用途,是否包括居民住宅、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场所等敏感项目?
根据该地块用地规划,地块将由原有的工业用地性质转变为A22文化设施用地,用于建设青少年宫。根据GB50137-201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与GB36600《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调查地块的规划性质为二类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故以规划用途二类用地标准进行评价。
3. 该地块污染识别情况?
根据本调查的场地概念模型,调查地块的历史沿革基本清晰。地块内的厂房区自1958年起即作为原广东罐头厂的仓库及员工宿舍,后于2008年在厂区搬迁后随其他厂房被一同改造为红专厂景区。至2019年拆除前,调查场地内部的厂房区不存在直接的工业生产活动,但由于本身属于厂区的一部分,人员与原料的流动迁移,污染物的暴露途径等,均受到周边罐头厂工业生产活动的高度影响。
本次调查中,厂房区内部有两处重点关注位点,一是厂房区西侧员工宿舍处的变电室,由于罐头厂建设于上世纪50年代,过去可能使用含多氯联苯的变压器油;二是厂房区仓库位置的排水管道,用于输送罐头制造产生的含油废水,长期使用过程中可能有含挥发性有机物及石油烃泄漏。
油库区大约建于上世纪70年代末,由于设备老化,在1989~1990年期间发生过多次泄漏事故,最严重时油料被大雨冲到了珠江江面,之后政府对该油罐进行了整治。但由于始终疏于管理,加上员村沿江地带的开发建设,油罐在2000年之后基本弃置。2008年时,油罐被一同划入红专厂景区内,且于2019年被与厂房区一同拆除。由于油罐发生过历史污染事故,且极有可能存在长期持续性的渗漏,因而油库区也应作为本次调查的重点关注区域。根据油库区的面积,可以采用初步调查与详细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地块规划文件中给定的油库区域内加密布点,着重关注石油烃指标。
表2 地块内潜在污染源及污染物一览
污染源 | 潜在污染途径 | 潜在污染物 |
整体区域 | 大气沉降、地下水迁移 | 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 |
排水管道 | 废水渗漏 | 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 |
变电室 | 绝缘油渗漏 | 多氯联苯 |
油罐及输油管 | 油料渗漏、泄漏事故残留 | 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 |
基于调查地块历史收集的资料情况,本报告确定的应关注的污染物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总石油烃、多环芳烃和多氯联苯。土壤样品检测项目为pH、水分、重金属(铅、砷、六价铬、汞、镉、镍、铜)、挥发性有机物(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半挥发性有机物(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多氯联苯、总石油烃等。对于地下水,根据调查场地的污染特征,并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本报告确定的检测项目为基本理化指标(pH、浑浊度、温度、电导率、氧化还原电位、溶解氧量)、重金属(砷、镉、铅、汞、镍、六价铬、铜)、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多氯联苯(多氯联苯(总量)、3,3’,4,4’,5-五氯联苯(PCB126)、3,3’,4,4’,5,5’-六氯联苯(PCB169))、石油烃及石油类等。
4. 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如何?是否符合相关规范?
本次调查于2020年10月22、23、26日进行了第一轮的现场采样工作,后又于2021年2月5日对部分地下水样品进行了补充采样检测。2021年3月时,本调查收集到了油库区的历史泄漏事故信息,考虑到此信息涉及敏感污染源的重新界定,本调查结合已经获得的采样监测结果,在场地内增加了4处补充采样点,并于2021年4月13日进场进行了补充采样。调查的全过程在调查地块内外共布置设14个土壤采样点(包含场内第一轮7个土壤采样点,第二轮4个土壤采样点,场外3个对照点),共设置6个地下水监测井(包含4个场内监测井,2个场外对照点监测井)。
(1)土壤采样点
本调查采用网格分区结合专业判断布点法设置土壤采样点。针对场地生产活动中可能存在污染的潜在区域,按照生产工艺的特点及初步污染识别进行专业判断布点,依据资料分析对可能存在疑似污染区域进行布点钻孔采样。
本次初步调查环节中,调查场地内合计布设11个采样点位。其中,第一轮采样主要按照国家标准HJ25.2-2019要求,按系统网格布点法布设了7个采样点位,布点位置尽可能接近变电站、排水管道及油罐等敏感产污位置。后根据收集到的污染事故信息,结合第一轮采样监测的结果,又在油库区域内按详细调查要求,以400 m2的工作单元设置了4个补充采样点位。考虑到第一轮采样已经获得了较多的检测数据,其中部分点位只对第一轮采样监测中检测到的石油烃等关键污染物和特定深度处的土壤进行了补充验证。
根据国家标准HJ25.2-2019要求,本调查在场地周边无人为活动影响或影响较少区域布设了3个土壤对照点位,2个位于场地东面的空地(原罐头厂园区范围内);另有1个位于场地北面1.5公里以外的天河公园内,以排除原工厂地域内生产活动的影响。
本次土壤采样工作的布点依据、污染源与潜在污染物参见表6.1-1.
表6.2-1 布点位置依据与潜在污染物一览表
编号 | 轮次 | 布点依据 | 潜在污染途径 | 潜在污染物 |
S1 | 第一轮 | 位于原仓库位置,场地内原有排水管道北侧1米处 | 含油废水渗漏、外界排放废气沉降、运输车辆跑冒滴漏 | 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 |
S2 | 第一轮 | 位于原仓库位置,场地内原有排水管道南侧2米处 | 含油废水渗漏、外界排放废气沉降、运输车辆跑冒滴漏 | 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 |
S3 | 第一轮 | 位于原仓库位置,场地内原有排水管道南侧2米处 | 含油废水渗漏、外界排放废气沉降、运输车辆跑冒滴漏 | 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 |
S4 | 第一轮 | 位于员工宿舍位置,靠近变电室 | 外界排放废气沉降、变压器油渗漏 | 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多氯联苯 |
S5 | 第一轮 | 位于油库区东北部 | 外界排放废气沉降、输油管道渗漏、泄漏事故残留、废水处理设施渗漏 | 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 |
S6 | 第一轮 | 位于员工宿舍与油库区之间 | 外界排放废气沉降、输油管道渗漏、泄漏事故残留 | 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多氯联苯 |
S7 | 第一轮 | 位于油罐正下方 | 油罐罐体渗漏、泄漏事故残留 | 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 |
S8 | 第二轮 | 位于S1点旁,作为补充S1点情况的验证性采样点 | 输油管道渗漏、泄漏事故残留 | 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 |
S9 | 第二轮 | 位于油库区北部 | 输油管道渗漏、油罐罐体渗漏、泄漏事故残留 | 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 |
S10 | 第二轮 | 位于油库区西部 | 输油管道渗漏、油罐罐体渗漏、泄漏事故残留 | 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 |
S11 | 第二轮 | 位于油库区东部 | 输油管道渗漏、油罐罐体渗漏、泄漏事故残留、废水处理设施渗漏 | 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 |
图1 初步调查采样布点图
(2)地下水采样点
基于场地内整体地下水由北向南流入珠江的流向特征,本调查中在场地内土壤采样点S2、S3、S6、S7四处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进行地下水的采样。其中S2与S3点位为针对北侧工业生产活动影响设置的上游监测井,S6与S7为针对废弃油罐设置的中下游监测井。本调查同时也在场外土壤对照点处设置了地下水对照监测井。所有地下水监测井均测定pH、浊度、水温、电导率、氧化还原电位、溶解氧、重金属、多环芳烃、多氯联苯、可萃取性石油烃、石油类等指标。
(3)土壤采样
根据场地特征、土层结构、地下水的深度、污染物进入土壤的途径及在土壤中的迁移规律、地面扰动深度等因素,结合场地水文地质情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 第1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4401/T 102.1-2020)、和《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来确定采样深度
本项目采用冲击钻探相的方式对厂房内水泥面的采样点进行混凝土破碎工作,并进行土壤采样。冲击钻探不便采样的部分区域采用手工钻进行钻探采样。
在采集土壤VOCs样品时,采集约5g未扰动土壤样品,快速放入盛有甲醇的40mlVOCs采样瓶中,用聚四氟乙烯内衬的瓶盖盖紧;在采集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总石油烃时,为减少土壤样品在空气中的暴露时间,将土壤样品快速装入棕色玻璃瓶;在采集重金属样品时,将所采集的样品混合均匀装于透明聚四氟乙烯袋中。
土壤样品采集完成后,均在样品袋上标明编号等采样信息,并做好现场记录。随后立即将样品放到装有冰袋的保温箱中,并及时将保温箱中的样品转移至实验室进行分析,期间确保保温箱能满足对样品低温保存的要求。
(4)地下水采样
本调查依水文资料及现场情况分析,选取了地下水监测井4口(含上下游监测井)及2口对照井。对于需要采集地下水的点位,采用机械施工的方法,用钻井机进行钻探,以便建立环保监测井。建井、洗井、采样记录详见附件。
场地设计监测井的具体步骤如下:①定位,表面清理;②钻杆安装并钻井,钻井过程中适时清理并收集溢出土壤,并适时连接新钻杆,直至达到预期深度;③击落木塞,装入筛管;④提升并卸下钻杆,逐渐倒入石英砂至计算量;⑤提升钻杆卸下钻杆,同时倒入粘土或膨润土,至计算量;⑥制作井保护;⑦做好井标。
完成钻探和建井后,要对监测井进行清洗,先将井内钻探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污水等抽出,经静置后待监测井周围的地下水重新渗透入井内,再抽取不少于2倍井中储水体积的水并倾倒。在第一次洗井48小时后,待每口井的水位恢复到稳定水位,进行采样前洗井,洗出水量要达到中储水体积的3倍以上,且地下水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等参数基本稳定,以保证可以获得新鲜、有代表性的地下水样。在洗井过程中观察水质异味、颜色、及其它异常现象,确认监测井周围的地下水基本不受钻探施工的影响后,可认为该监测井基本清洗干净。在采样前洗井完成2小时内,可使用专用聚乙烯贝勒管抽取井内0.5米以下的新鲜水样进行采样,地下水样品采集采用瞬时采样法,采样时尽量轻扰动水体。采集石油类分析样品用500mL棕色玻璃瓶收集。多环芳烃的样品,采样时应将水注满容器,上部不留空气,并加入抗坏血酸0.01~0.02g除去残余氯,盖紧密封。分析重金属的样品加酸固定。样品采取后,及时放到装有冰块的低温保温箱中。
测试所采集的地下水样品的水温后,分装入监测样品瓶内,按规定的要求加入样品固定液并置于低温环境中保存,24小时内送回实验室待检。
分析重金属的水样使用内含盐酸保存剂的250mL聚四氟乙烯瓶盛装,分析石油类的则用250mL的棕色玻璃瓶盛装,其它指标采用1L棕色玻璃瓶盛装
(5)样品的转运与处理
样品采集完成后,在样品瓶上标明编号等采样信息,并做好现场记录。所有样品采集后放入低温保温箱中,并及时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在样品运送过程中,要确保保温箱能满足样品对低温的要求。所采集的土壤、地下水密封、包装、冷藏后,当日送回本公司实验室,转移到样品间的冰箱中保存待检。
对分析重金属及其它的土样,将所采土样品置于搪瓷或玻璃托盘中,除去枝棒、叶片、石子等异物,充分混匀,经风干后,先过2mm孔径筛,在进行研磨并过0.149mm孔径筛后用,参考《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的样品制备方法;对分析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土样,称取20g左右新鲜样品进行脱水,加入适量无水硫酸钠,掺混均匀,研磨成细粒状后进行萃取,参考《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834-2017)的样品制备方法;对分析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土样,根据《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05-2011)分析。
水样中多环芳烃的预处理采用液液萃取法,参考《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 478-2009);水样中可萃取性石油烃参考《水质 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894-2017);水中重金属参考《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GB/T 5750.6-2006);水样中多氯联苯参考《水质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15-2014)。
(6)样品的检测分析
本项目场地调查的现场采样和分析检测工作主要由我公司承担,其中土壤和地下水的总石油烃和多氯联苯及地下水的多环芳烃指标则委托给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CMA证书编号:
********1013)采样和检测。检测项目和方法依照相关规定的分析检测方法进行实施。根据场地污染识别的情况,对土壤样品和地下水样品进行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总石油烃、多氯联苯、土壤常规指标pH、含水率等相关指标进行检测分析。
本项目质量控制管理分为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的控制管理两部分。现场采样时详细填写现场观察的记录单,如采样点周边环境、采样时间与采样人员、样品名称和编号、采样时间、采样位置、采样深度、样品质地、样品颜色和气味、现场检测结果、采样人员、土壤分层情况、土壤质地、颜色、气味等,地下水水位、颜色、气象条件等,以便为场地水文地质,污染现状等分析工作提供依据。
采样过程中采样员佩戴一次性PE手套,每次取样后进行更换,采样器具及时清洗,避免交叉污染。样品采集完成后,在样品瓶上标明编号等采样信息,并做好现场记录。所有样品采集后放入低温保温箱中,并及时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在样品运送过程中,要确保保温箱能满足样品对低温的要求。
实验室质量控制包括实验室内的质量控制(内部质量控制)和实验室间的质量控制(外部质量控制)。前者是实验室内部对分析质量进行控制的过程,后者是指由第三方或技术组织通过发放考核样品等方式对各实验室报出合格分析结果的综合能力、数据的可比性和系统误差做出评价的过程。为了保证分析样品的准确性,实验室应从人、机、料、法、环5个方面进行样品分析的质量控制,随时检查和发现分析测试数据是否受控(主要通过标准曲线、精密度、准确度等)。
根据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 第1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4401/T 102.1-2020)的要求,同种采样介质,现场空白、实验室空白、实验室平行、加标回收、质控样品数量的总和,不少于总检测样品数量的10%。
5. 经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需要关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有哪些?其筛选评价标准是什么?
经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样品主要关注的污染物有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多氯联苯、总石油烃等。地下水主要关注的污染物有重金属、多氯联苯、多环芳烃、石油类和石油烃等。
土壤重金属优先参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其他重金属参考《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价筛选值 珠江三角洲》(DB44/T1415-2014)。由于赤红壤土壤在广州市比较常见,且广州市土壤砷的背景值较高,本项目土壤中的砷参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附录A中的赤红壤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60mg/kg。土壤有机污染物参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作为污染物风险筛选标准。
地下水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地下水中石油类参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6. 该地块需要关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来源有哪些方面?
根据目标场地及周边的历史生产活动调查,场地北部的罐头厂罐头厂区生产活动所排放的污染物对调查地块的主要影响途径有:1) 厂区内的食品加工废水向废水处理设施输送的过程中,在穿过调查场地地下的排水管道处发生潜在渗漏;2) 厂区油炸车间排放废气所含有的污染物,通过大气沉降及降水作用迁移到下风向的调查场地内;3) 调查场地东侧紧邻的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渗漏,工业废水通过土壤及地下水迁移影响到相邻的调查场地区域。
场地内部原有的重油储罐在1989~1990年发生过多次泄漏事故,虽然在当时进行了整治,但泄漏的油料仍有较大可能残留于区域内。此外,油罐内部剩余油料还可能通过罐体处渗漏、管线位置油料的滴漏等方式,产生持续性的污染。
场地东侧的广美食品有限公司厂房的工艺生产活动可能通过排放废气后经大气沉降影响调查场地。场地北侧的澳联玻璃厂的排放的废气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影响调查场地,玻璃厂内的重金属及有机物污染物也可能进入地下水后传递到调查场地内。
7. 该地块的是否存在污染?是否需要进行风险评估?
土壤检测结果表明:场地中有3处点位检出的石油烃含量超过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超标比率在174%~499%之间,但均未超出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其余各项检测指标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超标点位中,有2处位于地块内原有的一座重油储罐的北侧和东侧边缘,1处位于地块内油罐和排水管道之间的地下约3.3 m处。
地下水检测结果表明:场地内4组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中除部分样品浑浊度、砷超标外,其它地下水各项检测指标均未超过筛选值。
根据土壤检测结果,若以GB36600中提供的第一类用地与第二类用地的划分标准判断,本地块所属的A22文化活动设施用地全部被归类为第二类用地,则本地块检出的石油烃含量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不需要进行后续的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但应制定相关的污染土壤风险管控方案。
根据地下水检测结果,地下水浑浊度不属于有毒有害指标;超筛选值的砷属于非气态污染物,根据本场地的地下水使用规划,在不饮用地下水的情况下,砷污染物没有影响人体健康的暴露途径,地块内的地下水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处于可接受范围。
综上所述,本次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存在一定的石油烃污染情况,污染主要来自于场地原有的重油储罐及其历史上发生过的泄漏事故,污染范围主要位于原油罐所在的油库区边界处,且有部分污染物已在地表以下向北扩散。根据土壤采样检测结果,地块内的石油烃污染物残留量处于国家标准GB36600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与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之间。若以GB36600中提供的第一类用地与第二类用地的划分标准判断,本地块可以不进行后续的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
附件:简本-天河区少年宫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