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林业局关于采购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的公告
惠州市林业局关于采购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精神,响应国家的要求,惠州市林业局于2021年全面启动本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本项目属于自主采购范围,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本采购项目。
一、采购项目名称:
惠州市林业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二、采购预算及数量:
人民币壹拾陆万捌仟元整(小写:¥168000.00元)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附件1)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建设专业技术能力以及供货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详见附件1:商务要求);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五、报名时间和递交材料:
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9日9时至6月17日17时,报名递交以下材料:
(1)报名公司填写报名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2)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5)采购项目商务要求材料及技术要求材料(附件1)
(6)报价文件(附件3)(报价要求:报价人所提供的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人必须负责项目货物费用、运输送货及税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报价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以上材料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在报名时间内按顺序装订送交(邮寄)到: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新围路1号惠州林业局办公大楼七楼701办公室,邮编:516003。
六、资格审核确定供应商:
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局评审小组将对提交材料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供应商根据《用户需求书》(附件1)中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成交供应商。结果公示阶段,参与供应商可对本次采购活动提出异议。
七、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供应商收到该合同款项后开展测评工作,25个工作日提交初次测评结果。在供应商提交《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乙方支付剩余60%合同款项,复评后,在供应商提交《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乙方支付剩10%合同款项。
(注:资金支付以财政资金落实为前提,采购人只负责办理相关付款手续,若因财政资金不到位引起款项不能按合同要求或有关规定拨付的,采购人不承担因款项延期拨付给成交单位造成的各类损失,如利息、连带责任等)
八、采购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电话:****-*******。
附件2:惠州市林业局关于采购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报名表.doc
惠州市林业局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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