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21年油基泥浆电成像设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21年油基泥浆电成像设备租赁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资金来自国企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开展油基泥浆电成像测井设备租赁,在新疆油田开展油基泥浆电成像测井服务。合作方负责提供成熟的油基泥浆电成像测井仪器、遥传仪器、便携式测井地面系统及所有配套的辅助工具,并提供现场测井数据采集及数据后处理技术指导,满足新疆油田油基泥浆电成像测井服务的需求。项目金额暂定为1000万元,具体作业需求及内容以实际生产为准。
2.2招标范围:提供成熟的油基泥浆电成像测井仪器、遥传仪器、便携式测井地面系统及所有配套的辅助工具,设备无故障和隐患,并提供现场测井数据采集及数据后处理技术指导。
2.3服务价格:单井价格以新疆油田测井价格体系标价为准,以合同双方签字认可的实际工作量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成比例获取租赁费用,出租方分成比例暂定为:65%。
2.4交货期:签定合同之后,十天内到货。
2.5本项目服务地点位于: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2.6服务标准:提供成熟的油基泥浆电成像测井仪器、遥传仪器、便携式测井地面系统及所有配套的辅助工具,设备无故障和隐患,并提供现场测井数据采集及数据后处理技术指导,保证资料品质和技术水平与斯伦贝谢仪器相当,且必须符合新疆分公司HSE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仪器所测曲线满足SY/T5132-2012《石油测井原始资料质量规范》的质量要求。详见第五章。
2.7项目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提供合格的设备及辅助的配套设施、所有配套的辅助工具,提供设备调试和技术指导。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
1月日至项目投标截至日)承担并完成过类似项目及同等规模的同类项目(以合同并附发票为准)。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信誉要求:①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⑤无违反QHSE体系要求记录。
3.6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7日17时至2021年6月1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29日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