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新区党群办规划展览馆2021年度零星提升改造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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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党群办规划展览馆2021年度零星提升改造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长春新区党群办规划展览馆2021年度零星提升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A座2137室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7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QZC2021-055

2、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党群办规划展览馆2021年度零星提升改造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元(资金已落实)

4、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5、工作内容:完成2021年度长春新区规划展览馆零星提升改造项目的技术咨询、装饰布展、沙盘制作、布展维修维护、多媒体制作等工作;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并在策划设计、布展施工等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括采购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效网页截图,否则无效;

9、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10、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7】125号文件);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6月10日至2021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万豪国际A座2137室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方式:持以下资料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套至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鲜章)和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3)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有效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4)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有效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5)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效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4、售价: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1年7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5799号)2楼B203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1年06月10日至2021年06月17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长春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 ****-********   

2、监督人信息

名 称: 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电 话: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A座2137室

联系方式:133*****818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鑫

电 话:133*****818

5、政采贷工作部门信息

联 系 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80*****791


采购人名称

中共长春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办公室

采购人联系方法

****-********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133*****81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A座2137室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新区党群办规划展览馆2021年度零星提升改造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102.3500

最高限价(万元)

102.3500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XQZC2021-055 2、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党群办规划展览馆2021年度零星提升改造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元(资金已落实)4、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5、工作内容:完成2021年度长春新区规划展览馆零星提升改造项目的技术咨询、装饰布展、沙盘制作、布展维修维护、多媒体制作等工作;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并在策划设计、布展施工等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括采购内容且在有效期内;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效网页截图,否则无效;9、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10、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7】125号文件);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1-06-10 08:3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万豪国际A座2137室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时间:2021年06月10日至2021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长春市万豪国际A座2137室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3、方式:持以下资料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套至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鲜章)和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3)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有效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4)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有效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5)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效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4、售价: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7-01 09:30

开标时间

2021-07-01 09:30

开标地点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5799号)2楼B203开标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袁鑫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133*****8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改造 零星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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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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