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2021年天津市农产品定量检测(项目编号:TJYH-2021-018)公开招标公告-是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2021年天津市农产品定量检测(项目编号:TJYH-2021-018)公开招标公告-是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2021年天津市农产品定量检测 (项目编号:TJYH-2021-018)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天津市农产品定量检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47号五矿大厦131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YH-2021-018
项目名称:2021年天津市农产品定量检测
预算金额:494.48万元
最高限价:494.4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162.2162.2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天津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任务(负责蓟州区、宝坻区、东丽区),共计1069批。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151.48151.4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天津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任务(负责武清区、宁河区、西青区),共计1009批。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3包105.8105.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承担天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共615批。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4包404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承担天津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检测任务,共200批。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5包3535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承担天津市种植业产品及生鲜乳质量安全复检、调查检测任务,共200批。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招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6.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7.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明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开标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国家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国家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投标会议;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9年度或2020 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投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可以证明企业资信的证明文件原件; (6)投标单位需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有效计量认证证书(CMA)和省级及以上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注:① 投标人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② 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0日 2021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47号五矿大厦1313室。
方式: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保证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以下两种方式:(1)现场领取:2021年06月10日到2021年06月17日,每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领取,以现金形式支付。(2)网上领取(建议采用此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2021年06月10日到2021年06月17日,每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2)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TJYH-2021-018标书款”,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香年广场支行;银行账号:****************1048;3)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投标单位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单位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yihui_2019@163.com;4)邮件主题为:2021年天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报名信息。5)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复印件。(3)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注:1、交纳标书款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定报名成功;2、未按规定交纳标书款的报名单位,不予认定报名成功(未按规定交纳标书款是指未按规定时间前到账或未按规定金额交纳或未按规定方式交纳标书款)。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47号五矿大厦131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招标。2、本项目兼投不兼中,逐包段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同时报名多包段的投标单位,在已经确定为某包段中标单位的的情况下,不再进入剩余包段的评标,每包段参与评审的投标单位不少于三家,否则不得进行评标。3、报名须附带中小微声明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47号五矿大厦131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丽明、郭小娟
电 话:***-********

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 定量 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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