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自购物资集中招标采购招标公告(二次公告)(ZHGCFB-JC-2021-01(重)(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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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自购物资集中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 ZHGCFB-JC-2021-01(重)(第二次) 1. 招标条件本次招标的物资为张呼工程分部项目的物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 1、本工程为张呼客专新增地震监测系统工程,工程施工管段DK016+420?DK289+273,包含通信、信息、信号、电力四个专业施工内容,涉及5个电气化所亭、5个中继站、3个车站、1个信息所设备安装调试。全线共计安装地震计10套、监控单元13套、中心设备1套、复视终端6套。计划于2021年4月调试开通。 2、系统组成 地震预警监测系统由地震预警路局中心设备、地震现场监控单元、地震计、传输电缆及传输通道构成。地震计与监控单元、监控单元与列控中心、监控单元与牵引变电所自动化设备之间采用电缆连接,监控单元与中心设备通过传输百兆网口通道进行连接。 2.2 招标内容:地震监测预警系统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 2.高速铁路地震预警监测系统现场监测设备(具备地震监测功能和牵变触发功能的监控单元、具备地震监测功能的监控单元、具备牵变触发功能的监控单元)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 CRCC 产品认证证书;投标物资(具备地震监测功能和牵变触发功能的监控单元、具备地震监测功能的监控单元、具备牵变触发功能的监控单元)须具有通过CAL 或 CNAS 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在2018年-2020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4投标人应提供2017-2019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要求良好;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允许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为准。不排除因“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和“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不具体给投标人带来的投标风险; 3.4除公告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的两种情形外,其他包件接受代理商或生产企业投标,但代理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对本次投标物资的授权,且其实收资本金额满足对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 3.5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9日上午 8时 30 分至2021年6月16日下午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采用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应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汇款用途中标明“xx招标编号、xx包件号标书款”(若同时购买多个包件的,可只办理一笔电汇)。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银行信息: 帐号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武汉佳园支行 4.2请将①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③生产厂对本次投标物资的唯一授权委托书(代理商投标需提供)④营业执照;⑤购买标书付款凭证,扫描发送至邮箱********8@qq.com,待招标人确认后进行发售。 (注:本次招标为二次招标,前期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仅需提供投标申请表扫描件和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的电汇凭证,并请于上述时间、地点换领招标文件) 须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电子版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指定邮箱,若需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招标人获取。 4.4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 4.5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出售,售后不退(售价详见附件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7月6日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1年7月6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602室(武汉市东湖高新开发区佳园路19号)。 注:请投标人标写投标金额(大写和小写)时用打印,避免手填。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http:///)。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牵头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19号 邮编:410000 联 系 人:唐燕189*****530(商务) 万东176*****333(十一局技术) 电话:***-******** 监督电话:***-******** ***-******** 招 标 人: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与中心大道交口空港商务园西区12号楼 邮编:300457 联 系 人:申轲152*****000(十二局商务)句宝贵186*****258(十二局技术) 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1:物资包件划分表
注:1、招标数量与实际进场数量有差异时,以实际数量为准。 2、因各设备规格型号每个供应商均不一致,所以规格型号待招标以后再确定。
附件2:投标申请表 投 标 申 请 表
备注:本表由投标人填写,填写内容必须打印;一个投标人申请购买多个包件只需填写一张投标申请表。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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