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堆镇沙西村莲塘北康岭招标公示
沙堆镇沙西村莲塘北康岭招标公示
招标公告 | ||||||||||
本社将对以下资产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报名竞投。 | ||||||||||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 ||||||||||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型 | 交易面积 | 租赁年限 | 起止时间 | 交易底价 | 竞价幅度 | 竞价保证金 | |||
北康岭 | 经营性资产 | 520亩 | 20年 | 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41年6月30日止 | 78000元/年 | 10000元/年 | 78000元 | |||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根据标的物土地类型依法使用。 | ||||||||||
三、行业要求:根据标的物土地类型依法使用。 | ||||||||||
四、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 ||||||||||
本项目不接受纳入新会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境内外企事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上轮弃标、退包或拖欠本社承包款的人员无权参加投标。 | ||||||||||
五、本次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意向人请通过新会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平台(http://sz.xinhui.cn)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本网站“交易指南”栏目,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 ||||||||||
六、申请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 ||||||||||
竞投意向人,请于2021年06月18日16点30分前通过新会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1年06月21日10点00分前将保证金汇入到达系统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 ||||||||||
七、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 | ||||||||||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 ||||||||||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 ||||||||||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 ||||||||||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网上竞价结束后,最终中标的竞投人请于2021年06月25日16时00分前携带以上资料到沙堆镇沙西村委会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对经沙西村委会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中标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并由网上交易系统重新组织交易。 | ||||||||||
八、公示时间 | ||||||||||
本招标公告公示时间为:2021年06月09日至2021年06月18日。 九、竞投时间 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1年06月22日上午10时00分00秒至2021年06月22日上午11时00分00秒,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投人出价,就自动延迟180秒,最大延迟次数999次。 | ||||||||||
十、中标人审核资料时间 | ||||||||||
中标人需在2021年06月25日16时00分前到沙堆镇沙西村委会提交审核资料。 | ||||||||||
十一、其他信息 | ||||||||||
1.本标的物面积共520亩,其中290亩土地类型为林地,仅用于林业种植用途;另外230亩土地类型为复耕地,仅用于短期农作物种植用途。有意者报名投标前,须自行到国土、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以及业主方咨询了解标的物现状以及界线的划分,中标后必须根据标的物土地类型依法使用。 2.本项目由沙堆镇沙西村莲塘一经济合作社和沙堆镇沙西村莲塘二经济合作社联合发包,中标后承包款以及合同履约保证金由中标方直接汇入各小组银行账户。 3.本项目地上有四年树龄的树木,中标者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向沙堆镇沙西村莲塘一经济合作社和沙堆镇沙西村莲塘二经济合作社各支付40万元树款,合计80万元。 4.以上承包项目另需上交合同履约保证金的10%及每年上交年承包款10%作管理费给沙西村委会,由承包者负责。承包款每5年递增10%,合同履约保证金按最后一年承包款计,承包者在签订合同时交一年承包款、合同履约保证金。 5.此次投标项目不能即投即转(至少要履行合同满一年后才能办理相关转让手续),若中标者放弃此次项目承包权,将丧失该项目下一轮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6.本项目面积不复丈量,中标后不能就面积进行争议,承包价以中标价为准。 7.公告期间,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先到供电部门了解标的物的供电情况。中标后,用电相关事宜由承包方与供电部门协商解决,一切用电要按供电管理部门的要求装置合格的用电设备设施,由供电部门管理和收费,其费用由承包者自理。 8.合同条款、补充协议详见公告时的样式,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即视为同意本投标公告内容、合同条款、补充协议书内容,中标后不能再就公告内容、补充协议书进行争议,否则,视为弃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 ||||||||||
十二、联系方式 | ||||||||||
新会区沙堆镇沙西村莲塘一经济合作社 | ||||||||||
联系人:廖先生 | ||||||||||
联系电话:****-******* | ||||||||||
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 ||||||||||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人民政府 | ||||||||||
联系电话:****-******* | ||||||||||
网址:http://sz.xinhui.cn | ||||||||||
沙堆镇沙西村莲塘一经济合作社 | ||||||||||
二0二一年六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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